笔趣阁>仙侠修真>独家占有:老公大人不好惹>第一百一十四章 不再是只相信爱情的年纪了

冷三少走后,沐歌一个人在家里围着围裙,哼着歌做卫生,她做着做着就忘记了时间。--其实家里不是很脏,而且放在冷府的东西都还没有搬过来,现在显得还比较空旷,清洁也相对比较好做瞬。

她拿着吸尘器把客厅地毯打扫一遍,猛然间她低头看到沙发的两个抱枕缝隙之间,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她还以为是什么脏东西,拿出来一看,竟然是冷三少进入公司的金卡。

沐歌想,冷默走的也太急了吧,连这么重要的东西都没带。不过全公司的人都认识冷三少,即使他不拿卡,靠刷脸应该也能进公司。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在这里啊,沐歌撇撇嘴,替他把卡收好,放到了收纳盒里,免得给他‘弄’丢了。

家务做完了,沐歌又给自己做了顿称不上午饭,也称不上晚饭的下午餐,一个人默默吃完。正准备收拾完厨房去沙发上躺着看会儿电视剧,突然瞥到墙上挂钟的时间,这才想起来和方芳有约。

“啊啊啊,和芳姐的约会,差点就给忘了。”她匆匆把碗洗干净,出‘门’。

因为方芳约定的绝‘色’酒吧沐歌以前去过,虽然因为程素素和那个满脸横‘肉’的马六,给她留下了极其不好的印象,心脏受到了五平方厘米的心理‘阴’影。但她还是不抗拒再去一次,毕竟她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吓到的人,绝‘色’酒吧在市中心,坐地铁要一个小时的样子。

当沐歌好不容易赶到绝‘色’酒吧,方芳坐在吧台前一个人在挑着盘子里的草莓吃。因为上次的事情闹得连警察都来了,所以酒吧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整改调整,对会员的制度也有了一定限制。前台的人认识沐歌,所以问都没问就放她进去。

今天方芳的打扮看起来太(火辣)了,一袭水蓝‘色’刺绣短裙勾勒出她完美的曲线,傲人的轮廓映衬得十分‘诱’人,脚下踩着一双十二公分的金‘色’细高跟鞋,更衬得一双长‘腿’修长‘迷’人。

“小白兔,你来了。”

“酒保,一杯雪碧谢谢。”沐歌坐到她身边,点了杯饮料。

“怎么戒酒了?”方芳问她鱿。

“冷三少不准喝。”小白兔下意识回道。

“哦,这样啊。”她低头,摇晃着酒杯,杯中的冰块相撞发出悦耳清脆的声响。

“我告诉你,我以前暗恋的男神结婚了,我刚刚才去参加了那男人的婚礼。我高中那会儿可喜欢他了,没想到竟然都结婚了。你说为什么现在男人都喜欢找比他小的小‘女’生呢,这让我们这些大龄剩‘女’可怎么活啊,让我悲伤逆流成河一会儿。”

尼采曾说,人要么永不做梦,要么梦得有趣。人也必须学会清醒,要么永不清醒,要么清醒得有趣。

芳姐说,她没办法做到有趣的醒着,所以只能活在梦里。

“哦,对了,我忘记告诉你,冷三少出院了。”小白兔突然想起这件事。

“我知道的,李建国告诉我了。他这个人也是,一大把年纪了还没个正行。”方芳端着酒杯一仰而尽,拿着酒瓶又续了一杯。

怪不得方芳对这个消息并不感到惊讶。

沐歌其实一直以为李导和方芳能成为一对儿,毕竟在《兰陵长歌》拍摄期间,李导对芳姐的呵护和容让她都是看在眼里的。当她告诉自己她还是独身的时候,沐歌还小小惊讶了一下,但她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方芳仿佛看透了沐歌的疑‘惑’,喝了口威士忌。

“知道为什么我和李建国只能成为哥们儿吗?我理想中的那个他应该是实际的,他没必要懂我偶尔的文艺情怀,悲观情节。我是个设计师常常会有情绪化的一面,但他不能也这样,太过相同的人往往不能在一起。他是导演,我们俩学历相似,家境相似,‘性’格也相似,就连争强好胜,不服软都是一样的。要是我们俩在一起了,那还不得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说真的,以前我很介意姐弟恋,因为我觉得他们不够理智和成熟,也不懂得收敛锋芒,但现在相亲了这么多次我才发现,成熟和年纪没多大关系,幼稚的男人太多,一个赛一个奇葩。我都快怀疑,是不是我这辈子都只能孤独终老。”

沐歌很不赞成这种说法,她觉得太消极悲观了。

“芳姐,我以前也想象过自己未来的老公是怎么样人,但无论如何,我从来没有假想过是和冷三少这种人结婚。但现在你看,我们不是也过得很幸福吗?所以不要太担心,天涯何处无芳草,你一定可以找到你爱他,他也爱你的人!”

“说得好。反正我要在外表沉稳,心理也的比较成熟的人。特别是在处理各种现实问题,社会问题上,不能胆怯不能生疏。生存技能要强,要独立,所以我不会喜欢侃侃而谈给我讲大道理的人。我已经三十岁了,我又不是小孩子还有力气去追求所谓的爱情了。要不是我妈一直在‘逼’着我,我才懒得去相亲呢。小木瓜,你懂吗?”

沐歌点点头,她懂。

方芳真的是很优秀的‘女’人,只不过年轻的时候太过重心于事业,现在年纪偏大了,父

母‘逼’急了才开始频繁相亲。但她的魅力是要仔细去体会的,而且芳姐长得很漂亮,五官都是很英气‘逼’人的那种款式。让人第一眼,会有一种降伏不了的感觉。

林志玲也是很完美的‘女’人,但她都近四十岁,也没有人愿意娶她。不是她不够好,也不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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