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鲸笙,你居然敢害我!”
空旷的废弃工厂内,曹世杰咬牙切齿,声音里满是恨意。
此刻他哪里还有先前那般意气风发的样子,被撕扯破碎的外衣上满是尘土,反绑着双手跪在了地上,本来英俊的脸上满是淤青,鼻孔处还流出两道蜿蜒的鲜血。
周遭的人寂静无声,没有任何一人理会曹世杰的叫嚣,对他的话全当未曾听闻。
——咚!咚!
沉重的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弗兰奇壮硕的身影慢吞吞走下,跫然的肌肉将衬衫撑得鼓鼓囊囊。
“就是这个家伙,阻拦我拿学校的地?”他手里还夹着一根雪茄,燃着袅袅烟雾,走得近了,那高壮的身形带来的压迫感,更让人心里发慌。
“是的!”马鲸笙在心中给自己鼓劲,将早已准备好的说辞一一道来:“他叫曹世杰,是长乐的公子哥,看上了那所学校里一个姓黄的女教师。”
“我们几次想要去强收了那块地,他却为了朝对方卖号,领着长乐的人阻拦。”
曹世杰隐约觉得不对,慌张的大叫道:“马鲸笙,你在跟他说什么?”
这家伙却是个不学无术的草包,也就是近期和戴维森打起了交道,才学了些外文。可就是日常对话,也都只是磕磕巴巴。
马鲸笙说得又快又急,还是美式英语,他只能半猜半蒙,听懂了个大概。
他虽然纨绔,但也不傻,哪里还不明白,自己这算是被马鲸笙给算计了,曹世杰目眦欲裂,拼命的喊道:“我没有!我姐姐可是长乐掌舵人...”
——砰!
那话还未说完,弗兰奇一记重脚直接踹在了他胸口,曹世杰险些背过气去,躺在地上蜷缩得好似只虾米,喉咙里只能发出凄惨的呜咽。
鼻涕眼泪一起下来,曹世杰此刻心中除了对马鲸笙的怨懑,还有几分悔恨。
自己为什么不好好学门外语,却在这时吃了没文化的亏。
弗兰奇品了口雪茄,随口问道:“什么是长乐?”
“香江中国人的第一大黑帮。”马鲸笙慌忙回答,小心的观察着弗兰奇表情。
也未曾出乎他的意料,听到“中国人”三字,弗兰奇已经是轻蔑的冷哼了一声,吐出一口烟雾,满眼的毫不在意。
这个时代的香江,上层社会都由英国人掌控,谁会乃阑睢
所谓“第一大黑帮”,在弗兰奇这个外国人眼里,那真是没有半点威胁。
只要这个曹世杰背后没有英国人撑腰,管他什么长乐短乐,弗兰奇都不放在眼里。
扭了扭头,他眼底里闪过一抹冷色,道:“把他装进麻袋里,倒吊起来。”
马鲸笙眼底一喜,他跟着弗兰奇做事颇久,自然懂得这个老板的狠辣。他喜好拳术搏击,最喜欢做的就是把不顺眼的人当做沙包打。
那一拳重似一拳,一通拳头落后,解下麻袋,对方通常都只有出气,没得进气了。
曹世杰还想解释什么,可弗兰奇却根本没这心思听他半生不熟的话,随手一摆,有人便熟练的套上麻袋,以头朝下、脚朝上的姿势扎紧麻袋口,一同搬上了二楼,挂在了房梁上。
弗兰奇在一旁平静的看着,等那些人从二楼下去后,他抬脚便要走上去。
临末,却又在楼梯上止步,回头看向马鲸笙,道:
“三天之内,那所学校的地,我一定要拿到。”
这家伙是个地产商,一直想要在香江搞地皮,他看中的那块学校地界,也是极好的位置。正是因此,弗兰奇才念念不忘,交代马鲸笙务必办妥。
马鲸笙急忙熟练的堆砌着假笑,点头哈腰,望着弗兰奇的身影消失。
直到听到二楼传出“砰砰砰!”的击打声,在曹世杰的惨叫声中,他才慢慢直起身子,眼底掠过一抹冷色,转身看向后方一众小弟,沉着脸,阴冷道:“各位,今天这事,都别出去乱嚼舌根。”
“这事是我们一起做的,要是让长乐的曹燕君知道,以这个女人的狠辣手段,铁定也不会放过你们。只要你们跟着我,我身后的人不会少了你们的好处。”
他倒是个人物,知晓这些人虽然听不懂他们的对话,可多少也能猜到几分,便先许了好处,诱惑道:“给这个洋鬼子办事,出了点差错,就要被他当做沙包生生打死。”
“可要是进了长乐,结果也只是在底层混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头。”
“但跟着我,一起挑起这洋鬼子和长乐斗起来,日后等我掌握了香江黑道,吃香的喝辣的,少不了各位兄弟的。”
这番话说得漂亮,点明利弊,许以利益,端的是好手段。
众人纷纷都点头,马鲸笙这才点了点头,脸上浮现一抹笑容,继续说道:
“接下来...就要演一通苦肉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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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时辰后,满身是伤的马鲸笙已来到长乐的总部。
他大喊着要见那曹燕君,有重要事情叙说,一开始却被人忽视,乃至于打了出去。倒是好生耽搁了些时间,可越是如此,马鲸笙阴恻恻的笑容就越发的盛。
时间拖得越久,曹世杰生还的可能就越是渺茫,而人死就没有了对证,一切都会坐实。
足等到黄昏时,曹燕君才从繁琐事务中抽身。
以一个女人的身份,掌控长乐全局,对她而言也并不容易。
长乐帮内,共计有六大堂口,此时距离她当初接任长乐掌舵人位置,还未满三年。就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