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你会被长安城的女子打死的啊
栖凤楼,二楼阁楼。
江枫踏进阁楼,闻到了一阵上好檀香发出来的香味,接着踩进了极为柔软的地毯,房间布置得古色古香。
洛霓裳是栖凤楼正当红的花魁,她的待遇自然是比其他人优越。
她的房间毗邻街道,视野开阔,打开窗户就能看见街道两旁的走卒商贩。
江枫入目所在,正看见洛霓裳趴在栏杆上,对着远方的天空看些什么。
良久,只见那名模样灵巧的小丫头对着洛霓裳说着什么,并且不时还指着江枫,两人有说有笑。
看得江枫莫名其妙。
“小弟弟,你还是真是位大才子啊。”洛霓裳身子刚好,懒洋洋地一旁站着的江枫笑着说道。
这个地方是极为私密所在,洛霓裳也没有把小翠当作外人,依然随意说着让江枫面红耳赤的话。
江枫颇为无奈,对眼前这名体态慵懒、容颜妩媚的女人毫无办法。
“这有什么办法呢?他都求着我打他们的脸了。”
“再说了,我都说了我不会作诗,这些都是我从一本残破的古书中看到的。”
洛霓裳眨了眨眼,像只温顺的小猫一本正经对着江枫说着荤话:“撒谎,可是让小弟弟越变越小的吆。”
噗。
江枫觉得自己前世的自己也是有着足够阅历的人。
但此时面对眼前这名女子,顿时有些招呼不了的感觉。
这女人,处处撩拨自己。
就不怕,自己变身嘛。
“说吧,让我来干什么呢?”
洛霓裳伸了伸懒腰,打了一个哈欠,她此时在自己闺房内,只穿一件轻薄的衣纱。
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惹火的体态,对此时的江枫来说,是有些多大的诱惑。
“本来梧桐里的莫怜珊和山水居的晏兰若,也出场这次的重阳诗会。”
梧桐里和山水居向来喜欢和栖凤楼一争高下,所以此次的不管是莫怜珊还是宴兰若牟足了精神,好好打压一下栖凤楼。
“含春妹妹对于诗词歌赋向来极为擅长,可是出了这样的事,含春妹妹也没有心情和她们俩比试了。”
“我虽然名气比他们俩大,可对于诗词一道终究是止于平庸。”洛霓裳想到这微微叹了口气,心情复杂。
江枫在一处站得久了,这时微微感觉双腿发酸,上次的明渠厮杀让他深受重伤,他也走了过去,背靠大街,倚在了栏杆上。
洛霓裳看到这,想到江枫上次受伤的事情:“上次受伤不轻吧,本来我是让你写一首诗,让小翠拿过来。作为我出场的传唱,没想到小翠那丫头耍了小心眼,把你骗了过来。”
“小翠,去把上次吐蕃那个出手阔绰的冤大头送给我的胡櫈搬过来,给江公子休息一下。”
小翠极为不情愿去把一个长腿胡櫈搬了过来。
江枫眼睛一亮,长腿胡櫈?
不就是高脚凳子吗,可惜就是没有靠背。
江枫坐上去试了一下,果然是站着比盘腿坐下舒服,坐在凳子上比站着舒服。
这一想,心中有了主意,此时中原的风气虽然开始渐渐吸收一些从西域吐蕃传过来的一些饮食、风俗习惯。
可毕竟只是一些很少的人,而正统古板的儒家读书人还是摒弃胡风。
于是这本可以造福大唐的高脚胡櫈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不免成为了一种奢侈品,只有一些家境优渥、风气开朗的家庭才可能购置这种外来物品。
江枫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可能造福这个时代的人。
江枫颇为无奈:“想来是你的小丫鬟对你感到不公,怎么出去了一次,差点溺死在明渠,为你报仇。”
“哈哈。”
洛霓裳想到刚才小翠跑过来对自己小声传话,脸色古怪,轻轻吟唱了出来。
“南国有佳人,容华若桃李。好诗啊。”
“素闻距离长安不远的岐州有两大才子,周瑞怀死得可惜啊,不过想来楼下这位丁公子果然也是极为有才学。”
说罢,画峰一转,抛了个媚眼:“不过,终究还是比不了你这个妖孽。”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洛霓裳想到这首诗的词句,面红耳热,久经欢场,她什么样的手段没有见过,面前这个青衫少年郎模样的男子分明没有要撩拨自己的意思,可是细细读此诗还是觉得心头怦怦乱跳。
难道是缺男人了?
洛霓裳细啐了一口,随即恢复了正常。
江枫看着面前的女子,为不久之后的重阳诗会可能会遇到耻笑。
好看的眉毛都挤成一团,江枫好想伸手去给面前这个的好看的姐姐抚平皱眉,揉揉小脸。
可是,他不敢。
“既然,如此我就在送你一首吧,不过就拿着你自己乐呵就行,我可不希望那些文人才子三天两头去醉仙楼找我麻烦。”
说罢,缓缓在纸上写出来,江枫这次使用的字体是极富个性的瘦金体。
不一会儿,纸上写出来,几个字。
洛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回眸一笑百媚生,长安粉黛无颜色。
他这次写出来的是白乐天的诗,略微作为修改,因为原诗拿过来,肯定与当前事情格格不入。
此刻,看着江枫慢慢使用一种极为窄、细、尖的字体将诗词写了出来,几乎就在一瞬间,被江枫这种字体所吸引。
这,为何这种字体我从未见过。
难道这是江枫自己创作出来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