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爷,这么多人看着,注意形象。”郑森轻声提醒道。
“管他呢,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我本来就打算去画舫上吃晚饭,不碍事。”
郑森扶额。
香君姑娘一曲毕,竟当场落泪,看得宾客们心下怜惜,又碍于规矩没有上前。
“嗯?怎么回事,郑兄,那什么香君怎么哭了?”
停下手中动作,方小白疑惑望向舞台上的香君姑娘。
郑森小心凑到方小白耳边说道:“侯爷你不知道,香君姑娘全名李香君,前几个月好像是偶遇一位候姓公子,两人一见钟情,本应是一段佳话,怎料候公子被阮大铖陷害,不仅丢了官,还被驱逐出南京城。”
靠,这么狗血,典型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啊,等等,她叫李香君?秦淮八大名妓?我居然错过她的表演!唉,早知道吃完晚饭来也不迟。
见方小白忽然瞪大双眼,色眯眯(邻座的文人是这么认为的)盯着李香君看个不停,邻座青袍文人看不下去了。
“喂,说你呢,这位兄台,我观你也是富家公子打扮,举止为何如此不雅?”青袍文士站起身对方小白指责道。
“就是就是,香君姑娘岂是尔等可以玷污,我劝你还是早点离去,莫要脏了香君姑娘的眼。”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将得不到芳心的怨气通通撒在他身上,怼得方小白说不出话来。
我看美女有错呀?难不成大明朝街上的女人可以看,窑子的女人就看不得,啥理论?
自己只不过想一睹名妓风采,什么时候在他们嘴里变得一文不值?
“喂,你们说话注意点,什么脏不脏谁眼。”方小白的反驳如滴进油锅的清水,里间瞬间炸开了锅。
青袍文士呵斥道:“说你脏怎么了,看你这打扮不过一富家公子哥,估计连大字都不识几个就敢来媚春楼接近香君姑娘,不知天高地厚,要是你能当场作一首诗献给香君姑娘,合她心意,我陈青山就收回之前说的话了,向你道歉!”
李香君注意到方小白这边的状况,不过她早已见怪不怪,只是她好奇那位被围在中间的白袍公子到底是何许人也,面生得紧。
论作诗,方小白唐诗三百首都背不下来,何谈创作,要是弄出个诗词结合,岂不是要被他们笑掉大牙?如今是明朝,唐诗宋词什么的派不上用场,元曲不是诗歌呀,清代好像没学过……
苦思冥想之际,他悄悄求助郑森,然而后者摇摇头,表示无能为力。
怎么办?怎么办呢?诶?有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方小白越念越投入,眼眶竟渐渐转红,一气呵成,端起茶水一饮而尽。
青袍文人呆立当场,没想到面前之人居然真能当场作诗,他听得真切,能感觉到方小白诗中表达的意味。
李香君一时忘却伤感,美眸流转于人群中心的方小白,正欲邀请他前往台后一叙。
异变突生,方小白粗暴推开挡在身前的青袍文士,径直冲出里间,跑出媚春楼。
呼吸新鲜空气,方小白的泪水止不住涌出眼眶,当他念出纳兰性德《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柬友》时,回忆起他第一位暗恋的女生。
那是在高中时期,她坐在他的前排,那一次,她主动转身,面带羞涩看着他,还记得那时刘海垂下,无法完全掩盖她绯红的脸颊,听着她一字一句对他念出的这首诗,当时的他并不清楚里面的含义,直到毕业后无意中在网上发现这首诗,才明白原来人家她也喜欢着他。
可惜高考后,她留在本省,而他出省外读大学,他一直没有勇气向她表白,大学毕业后,他留在当地自家医药公司上班,除了过年很少回到家乡,至此以后天各一方,不再有交集。
沉浸在回忆中的方小白捂住面庞,没有发现郑森的到来。咳咳!郑森干咳两声,将方小白从回忆拉回现实。
“侯爷,没想到您一大老粗也能做出如此之诗,出乎在下意料,毋庸置疑,明天,您的诗便会传遍整个南京城!”
额……
方小白面无表情,不为所动:“夜深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郑兄,告辞。”
多丹十分后腿凑上来,主动为方小白照亮前方道路。郑森默默望向他离去背影,若有所思,郑森不知道的是,经过一天的遭遇对方小白制定之后法令有很大影响,赌坊和窑子成功被列入首要清除目标。
回去的道路,比来时更长,方小白特意绕远路回家,散散心。
“多丹,你说我是不是很傻?应了星爷那句老话: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而我没有珍惜,好吧,我承认我连是不是爱情都没看出来,直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
身为木精灵的多丹自然不明白人类感情,在木精灵族群内,爱就是爱,从不会旁敲侧击,尽管他也是光荣的单身贵族,从小经过父母亲一辈的耳濡目染,自然知道不少:“小白,我不清楚你们人类的情感,但我可以告诉你,爱情是由命运之神早已注定,无法改变。”
方小白自嘲地笑了笑:我一个无神论者和有神论者说什么爱情,还跨越种族谈爱情,自找没趣:“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至少我想静静,不会有人问我静静是谁。好了多丹,我们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