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过来这里时候,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了?”
“可不是么u开始我敲不开门,以为是房客想要拖欠我房租钱,故意躲着不开门,或者干脆躲出去了,就用备用钥匙开门想进去看看,结果一开门就发现屋子里到处都是血,把我吓得腿都软了,然后我就打电话报案了!”章丽姝一边说,一边用手抚着自己胸口,一副惊魂未定样子。
秦若男看看安长埔,安长埔表情也有些无奈,虽说他们两个身为刑警,心理承受能力比普通人要强一些,但方才屋内血迹虽然确实能够让人联想到可能与罪案有关,但要说吓得腿软,倒也远远没有达到那个程度,别说是杀人,以方才他们两个亲自看过情况衡量,就算是杀一只鸡,可能血都比留房间里那些要多上许多。
“你房客叫什么名字?是做什么?”安长埔问。
章丽姝想了想,说:“他好像是叫刘锦,做什么我倒不太清楚,我只是租房子给他,管他是做什么和我也没什么关系。”
说完,她忽然闭上了嘴巴,眼珠子转了转,好像想到了什么似,有些害怕问:“哎呀a不会是他得罪了什么人,被人杀了啊?”
这个问题安长埔和秦若男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首先他们需要等那些樱检验结果出来,才能知道那些到底是不是真为血迹,并且到底是人血还是其他动物血液,确定那些确实是人留下血迹之后,也同样面对着两种可能性:其一,房子里没有发生什么杀人案,但是有可能发生了伤人案;其二,确实有杀人案发生,但是这里并不是杀人现场。
同样,即便确定有杀人案发生,找到尸体之前,这个不知所踪房客到底是杀人者,还是被杀者,都还无法下定论。
“你后一次看到刘锦是什么时候?”秦若男问,不管这个叫刘锦人到底是不是被害人,他是住这间房子里人,房间里这种状况,必然与他脱不开干系。
“我从收了房租和押金,给了他钥匙之后,就从来都没有再见过他啊!说起来,我也一共就见过他那么一次面而已!”
“那刘锦长什么样子?”
章丽姝使劲儿回忆了半天,说:“大概二十多岁,瘦瘦高高,皮肤有点黑,短头发,浓眉大眼。”
“能再具体一些么?”章丽姝说了半天,但是她所描述这种笼统特征,二十多岁年轻男性身上,十个人恐怕有五六个能够适用,秦若男只好再详细追问。
“我一共就两个月之前见过他那么一次,哪儿记得清楚啊!”章丽姝被问有些不高兴了,不过她转念一想,眉头又松开了,“要不一会儿你们跟我去一趟我家吧,离这儿不远,我记得刘锦租我房子时候,押给我过一张身份证复誉!”
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