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崇祯:重征天下>第六百八十二章 决战胜出

重击、爆裂、死亡、突进!

两支洪流刚刚迎头冲撞,战局就呈现出一边倒的状态。身披重甲、手持狼牙棒、宛如钢铁侠组团一般的秦兵,顷刻间就把以皮甲、弓箭、马刀为主要装备的蒙古轻骑兵冲得七零八落。这就好比一个重量级与轻量级拳击选手的较量,任轻量级选手步法再怎么灵活、出拳再怎么诡异,也挨不住重量级选手的一下重击!

五百名重甲骑兵排成紧密的队列,根本不给蒙古骑兵穿插的机会。与其说是冲锋,不如说他们是在向前撞!射箭对他们完全无效,他们也无需躲避,因为只要不是射中惟一暴露在空气中的双目,利箭射在什么部位,也顶多是凿个白点,根本无法穿透厚重的铁甲。甚至就是马刀劈在身上,也只能让这些骑兵身躯稍稍一震,随即他们就挥动重达数十斤、生铁锻造的狼牙棒,一棒把攻击者从马上抡飞。

面对着如同重型坦克般碾压过来的重甲骑兵,蒙古轻骑兵只能无奈地被从中间劈开一道口子,让秦兵狠狠楔入。他们虽然没学过物理,但也明白一个浅显的道理:对方连人带马都身披重甲,重量最起码比自己多一百多斤。撞在一起只有一个后果,那就是谁轻谁被撞飞。

而秦兵的狼牙棒也十分霸道,连柄长近九尺,远远超过马刀的长度。当双方接近之时,秦兵的狼牙棒可以先砸到蒙古人,而蒙古人的马刀却还够不着秦兵,甚至连与对方兵器交击都不敢,道理还是同一个: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只要磕上必飞。

那狼牙棒头上布满锥形的小突起,只要凿在蒙古人的身上,就是几十个血窟窿。而且就算没有这些尖利的部分,单是狼牙棒本身的份量,再加上骑兵冲刺的动能,就足以把对手一棒击落马下,别说是皮甲,就是铁甲也不管用。

而侥幸避过这一波重骑兵的突击后,紧随其后的大刀兵又如旋风般杀至。他们身上没有那么多重甲,大刀的份量也比狼牙棒轻了很多,但有五百名重甲骑兵开路,蒙古人的箭雨几乎对他们没造成什么影响。

这些大刀兵的战术动作只有一个,那就是双手紧握刀柄,将大刀横于马前,用雪亮的大刀片迎着敌人的脑袋像割韭菜一样收割过去,而根本不用挥击。很多蒙古人刚刚让过呼啸而过的重甲骑兵,惊魂未定之时,就已经被大刀削中脑袋,天灵盖高高飞起,只剩下半截的脑袋红白之物狂喷,过了几秒才轰然坠地。

大刀兵之后则是长枪骑兵,这也是秦兵的主力兵种,两员大将郝永忠和李来亨均在其列。他们就不像重骑兵和大刀兵一样只向前猛冲了,而是灵活地分成数股,专门冲击刚被犁过一遍的蒙古骑兵阵中最混乱、最薄弱之处。

李来亨精神抖擞,前面的重骑兵和大刀兵都是他第四团的部下,被委以打头阵冲击敌军的重任,他自是感到非常光荣。而他自己则是奋起长枪,紧跟在大刀兵身后。刚刚在大刀的缝隙中漏网的蒙古人恰好排成一列,几乎连口气还没缓过来,就被李来亨和他的部下一一挑落马下。

郝永忠则根本没拿任何兵器,只是高举着一面乌黑色的大旗,旗上用银线绣着一个斗大的“秦”字,正是朱由检的帅旗。当日他的绰号“郝摇旗”可不是平白得来的,以帅旗引领己方骑兵,专拣敌军的要害之处冲击,可是他的拿手好戏。

此时的战场已是极度混乱,当然,这种混乱只属于蒙古人,而秦兵由于重甲骑兵的开道,还保持着完整的队形。在乱军之中,郝永忠一眼就发现了乱军之中的蒙军主帅帖木尔,当即帅旗一挥,率领麾下几百名轻骑兵直奔帖木尔而来。

帖木尔此时方寸已乱,他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兵力胜过汉人,却一下子就被汉人冲乱了阵脚。要知道骑兵大规模对战,最要紧的就是保持队型不乱,这样才能在千军万马之中进行指挥,进而捕捉战机,以集中冲击散乱,最终打垮对手。而一旦队型乱了,也就谈不上什么指挥了,只能各自为战。别说冲击对手,在纷乱的战场和无数疾驰的战马之中,不误伤自己人就是万幸了。

正在他懊悔不迭、企图趁乱撤退之时,郝永忠的轻骑兵已经杀了过来。其时两方中间还隔着一些被重骑兵冲击得溃散乱跑的蒙古人,帖木尔的亲卫骑兵此时也顾不得什么误伤不误伤了,冲着前方就是一顿乱箭。虽然射死不少蒙古人,但也确实给秦兵造成了一定的伤亡,秦兵的势头不禁稍稍一滞。

眼见身旁的战士一个个被射中坠马,郝永忠勃然大怒,一声暴喝,声如巨雷!他双腿狠夹马肚子,如离弦之箭般向帖木尔冲了过去,并且以旗杆为枪,将射过来的利箭大半击落,剩下几支射到铁甲上,郝永忠也恍如不知。

蒙古人哪见过如此骁勇之将,正骇异得阵脚松动,企图拨马逃跑时,郝永忠已经杀至近前。几名骑兵忙挥马刀砍去,却被郝永忠用旗杆猛地一磕,力道大得出奇,一下子将几柄马刀全部磕飞。

这时郝永忠腰腿发力,坐骑心领神会腾空而起,郝永忠顺势在空中接住一柄马刀,借着马匹落地的威势,狠狠地砸入敌阵。只见他左手抡旗,右手挥刀,凡是和他照面的蒙古人,往往刚举起兵刃还没来得及出手,就被他一刀斩落马下。

几乎是转瞬之间,郝永忠就杀到了帖木尔的马前。帖木尔虽然惊慌失措,还是下意识地张弓搭箭,刚想发射,却冷不防被郝永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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