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于我,早已不是他乡,这里有我曾经一起战斗过的部下,有朝堂上还算熟稔的同僚,有枕边知冷知热的可心人,还有听萧楼、莳花馆认识的“妹妹们”,不知从何时起,我对这方土地早已有了情思,虽然知道大秦不久将要覆灭,而且这历史的河流也不会因我一人之力而稍有逆转,但叫我眼睁睁的看着小人在朝堂得势,忠臣名将被陷害算计,又怎么会没有任何心痛之感?
如果,如果没有赵高这个“罪魁祸首”,是不是历史也会被改写呢?脑子里忽然冒出这个念头,让我自己也吓了一大跳,赵高可是旦儿的亲爹,是我的岳父,就算我真的动了“做掉他”的念头,能否成事尚不可知,毕竟,赵高虽然最后死了,但也是把秦朝祸害完了之后的事了,历史怎么可能改变?
我脑子昏昏的,一阵头疼,此时,下人来报,闫平求见。
这人简直就像一只苍蝇,随时都会过来恶心人,我本想让人打发他走,但一想,这狗皮膏药一般的人物这次把他赶走,下次他还会再来,与其那样,还不如一次把事情解决了,看他这次又想玩出什么花样,我接着便是!
我摆了摆手,“让他进来。”
闫平拐着进得门来,脑门上一块大大的乌青,嘴角的结痂血块还未脱落,怎么看都是一副狼狈模样,但偏偏脸上有种“小人得志”的得意神采,好像忘了前几天被我踢翻在地的光景了,让人又气又笑。
“真是个记吃不记打的憨货,今日,你又有何事?”
闫平“哼”了一声,露出一副二皮脸,“那霓裳姑娘我是要定了,这次来就是告诉你一声,哈哈!”
要说这闫平,虽然讨厌的紧,智商又不怎么在线,但对霓裳还真是痴情一片、一往情深,要是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货色,仅凭他对姑娘死缠烂打的这份劲头,我还真有成全了他的想法。
不过,昨晚霓裳姑娘帮我按腿按了半夜,这份殷勤我自然记得,更重要的是,这闫平实在太讨人厌了。霓裳跟了他,真是如同白菜被猪拱了。
我有心想调笑闫平一番,“是吗?我昨日便宿在霓裳姑娘那儿,要说这霓裳姑娘,可真是个雅致妙人,虽是头次梳笼,倒也知情识趣,细细想来,却也回味无穷啊!”
“你!”闫平额头上青筋暴起,大有上来想和我干上一架的阵势,可还是留了两分理智!“你莫要拿话激我,霓裳姑娘这样的头牌,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就算她自个愿意,莳花馆的妈妈也不同意。”
闫平拿话劝住了自己,阴沉的脸又浮上一抹“诡计得逞”的邪笑,“我前两日得了一块鸽子蛋大的珠子,白夜生光,罕见的很,我托大哥将这枚珠子送与丞相大人,请他出面帮我买下霓裳姑娘,刘大人,你可敢跟自己的岳丈争女人?哈哈哈哈!”
又是赵高,这赵高不知道为何对钱财宝物如此热衷,难道上辈子是做乞丐穷死的吗?不过,若真是如此,事情还确实不好办了。赵高毕竟是旦儿的亲爹,我的岳父,哪有翁婿两人同抢一个女人的道理。这事,要是让旦儿知道了,不知道要跟我怎么闹呢。
我蹙了蹙眉头,一时间还真想不出破解之法。
闫平见我一副“吃瘪”的表情,不由得大笑起来,“卫尉大人,后日便是霓裳姑娘的花魁择婿之夜,窈窕美女,价高者得,到时,还请过来为小弟捧场啊!”
闫平气焰嚣张,瘸着腿,大摇大摆了往外走去,一不小心在门槛处又摔了一跤,他也不气恼,拍了拍自己的屁股,回头挑衅的瞪了我一眼,扬长而去…
闫平这小子脑袋还真灵光了不少,知道自己不能奈我何,便找出赵高来压我一头,既然这样,何不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想想自己好久也没有见过胡亥了,看今晚月朗星稀,明日应当是个好天…
莳花馆头牌霓裳姑娘择婿之夜,红灯高挂,人头攒动,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兴奋”二字,这霓裳姑娘盛名在外,平日里也非寻常人可见,今晚择婿之夜,不禁可以有机会一睹为快,更可以见证着巨商富贾、达官贵人为美人千金梳笼,算是咸阳城的一件大事了。
赵高乃是当朝丞相,自然不能在这种场合抛头露面,新进的治粟内史赵治作为赵高最新收买的狗腿子,自然成了今晚赵高最合适的代言人。
赵治自从当上了治粟内史,气焰越发嚣张,眼高于顶,似乎这大秦除了皇上和赵高,就属他权柄最盛。今日穿了件大红色镶金边的宽绰袍子,在众多黑袍的人群中,显得格外显眼,好似今晚他就是新郎官儿一样。
赵治从远处看到了我,拨开人群,朝这边走了过来。
“刘大人,今日好兴致啊,这种场合,竟也能遇到,哦,对了,对了,听说,您对这霓裳姑娘也是仰慕的紧呢,只不过今日这霓裳姑娘我是势在必得,你刘大人只能望美兴叹了,咳咳,不打紧,我府上也有几个丫鬟长得标志水灵,改日,送到刘大人府上,哈哈哈哈…”
这赵治脸皮也是够厚,平日我与他也没说过几句话,却装作和我很熟的样子,我朝他冷笑一声,也没理睬,自顾自的朝前排走去,选了一个雅座,坐下了。
莳花馆中厅处搭了一个彩台,九个身着各色彩裙的姑娘正在卖力的跳着一支花舞,裙彩飘飞,时而聚合,时而扩散,身姿盈盈,如蝶翩跹,让人赏心悦目,台下的看客却没有我这般闲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