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网络游戏>唐朝那些事儿>第二百二十七章【动荡的年代】
自己累死,这种亏大发的买卖作为精明人的李渊是说什么也不会干的。可是这么多土地又不能让它空着,那样太浪费了,这可咋办?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土地分出去,分给那些没有土地或是土地很少的农户,让他们耕种,然后自己收租,一年到头也不少赚,而且又不累,有钱赚李渊当然高兴了。而且这也不是他开的头,在老早以前老祖宗们就曾经亲自试验过,这个制度很好,风险小。收入可观,于是李渊在武德七年颁布均田令,实行均田制。

均田令规定,每个纳税人(丁男,成年男子在二十一岁至五十九岁之间)授田一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八十亩为口分田。纳税人死后口分田由政府收回,永业田归自己所有,可以传给子孙后代。

在这里顺便说一下,唐代无论是土地分配还是纳税都不是按户,而是按丁,即成年男子(二十一岁至五十九岁之间),有一个丁,就纳一个人的税,有两个丁,就纳两个人的税,童叟无欺,公平合理,谁也别想赖账。

土地分配完了,剩下的就是收租,但是这可不能乱收,你说今年收一石(音蛋,古代度量单位),就收一石,你说收十石,就收十石,虽然你是皇帝,这也是不可以的。

即使你要剥削老百姓,也要在老百姓承受能力范围之内剥削,要不然老百姓人家一年就生产十石,全让你给收走了,老百姓还活不活了,人家吃啥?喝西北风?

杀鸡取卵这种事,李渊知道对自己没有好处,所以他是不会干的,既然如此就需要一种制度将政府每年要收的东西稳定下来,也就是制订一个行之有效的赋税制度,唐代实行的赋税制度是租庸调制度。

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度是相对应的,均田制是土地分配制度,租庸调制度是在均田制基础上的赋税制度。当然这个纳税还是以丁为基础,一个丁每年向政府上交二石粟,称为租。

蚕桑之乡每年上交绢二丈,附加绵三两;麻布之乡每年上交布二丈五尺,附加麻三斤,称为调。另外老百姓还得给政府服劳役,要打仗你得帮着运粮,发洪水还得帮着治水,路坏了还得跟着修路,要是那一年风调雨顺,年景很好,既没有打仗,也没有洪水,你以为自己可以休息一下了,这你可就错了,统治者早就想好了如何应对这种情况,下一道命令,我要修个宫殿,你还是要干活。

每丁每年为政府服劳役二十天,然而可不可以不干呢,你说老子一年挺辛苦的,想在家休息两天,或是身体不好养养病。也行,但是这可不是你向长官打个报告,长官一批就了事的,而是你要拿出东西,贿赂一下,不是贿赂长官,是贿赂朝廷,对,就是贿赂朝廷,而且规章制度上写的明明白白,朝廷不能赖账,你也不能赖账。

在你决定今年不去应役了之后,你就要准备好绢交给朝廷,三尺绢抵一天,就是交三尺绢少干一天活,你要是二十天一天都不想干,得交六丈绢,这就叫庸。对于这个朝廷规定的特别的细致,一点都没有马虎,如果碰上闰年怎么办?

闰年就是比平年多出一个月,以绢代役也不能这么算了,而是要再加上一个月,每年增加服劳役两天,要是还不想去,再多交6尺绢,就可以了。这么一算,平年不想干活,贿赂朝廷6丈绢;闰年不想干活,贿赂朝廷6丈6尺绢,就哦了。(朝那些事儿》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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