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不止是龙橙和梦玲霄,那如小说一般玄奇的事情,同样发生在其他人的身上。
暗处的黑影已经渐渐浮出水面。
秋风扫落叶,蒙雨拭树皮。
又是一年秋天时,代表黄昏的光芒倾斜在大地上,似乎就要离去,一股萧瑟的气息弥漫着,若是古代的文人见得此景,说不得,又要伤春悲秋了。
z市,一个特殊的三线小城,说特殊,不过因为开国之前,战乱之时,我国太祖在此打了个翻身仗。
除此以外,就只是身靠十万大山的一个地级市而已。
好在,虽然这里的经济水平和各种指标都比较低,却从来无灾无难,且因此物价较低,很适合于居住。
也是甚好。
因为靠近大山的缘故,边缘的许多地方都保持着纯朴风味,更甚者,有居住于大山中的村民。
他们守着那祖祖辈辈开垦出来的梯田,不愿享受城市的喧嚣。
而此时,天宝山上,一个穿着风格与农民们格格不入的年轻男子正准备进入树林旁的宅子里。
“咦!你……你是不是……小轩子?”
扛锄头的中年男子刚刚耕作完毕,准备回家吃饭了,然而经过这里,眼光顿时被年轻人一身的时髦行头给吸引。
再定眼一看,咦?这……好像是他认识的一个晚辈?然而又不敢确定,于是,才放下锄头,发声询问。
周皓轩进入房子的动作一顿,调转身子循声看去,见扛锄头男子的面貌,不禁微笑道:“行叔!好久不见,我是轩子。”
看见这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庞,被称作行叔的中年男子不禁感觉自己老了,感慨了下光阴易逝,他咧嘴一笑,朝周皓轩说道:“呀!我就说嘛,哎哟,看看,这一身行头,要不是你是叔从小看到大的,这还真认不出来!”
周皓轩摸了摸后脑勺,笑着没有说什么。
刚说完,行叔又说道:“轩子啊,你不是到外面去读书了吗?怎么这又回来了?”
听了这话,周皓轩的笑脸瞬间消失,叹了口气,直接说道:“唉,我这不是刚刚大学毕业吗?可是京都消费太高,又工作艰难,每月都是入不敷出,与其在那儿浪费钱财,还不如回来创业!”
“嗯,是这个理儿。”
被周皓轩语气里的失落所感染,行叔感叹道:“叔也知道,外面的生活不容易,我们这里呢,好就好在,虽然没有什么高级的娱乐设施,但却生活比较容易,你回乡创业,倒也是一个好选择。”
说着,顿了一下,行叔看着身前的宅子对周皓轩说道:“轩子啊,你是回来之前没和你爸妈联系吧?他们在几个星期前就已经搬到山下去了,不住在这个老宅。”
听着行叔关心的话语,周皓轩又恢复了笑容,说道:“行叔,我已经和爸妈他们打过电话了,知道情况,主要是我爸他们搬下去的时候忘了把我之前回来拉下的笔记本电脑带走,我这不是回来拿东西呢。”
行叔一副恍然的样子,然后摆了摆手,说道:“那行吧,你先进去找找看,只是你爸妈都搬走几个星期了,也不晓得你的那什么脑在不在里面,我就先走了,啊。”
说着,行叔一扛锄头头也不回地往山下走去,他的老婆孩子还在等着他回家吃饭,不能因为和故人闲聊而让自家人等急。
“好!再见,行叔!”
朝行叔挥了挥手,周皓轩收敛笑容,叹了口气,从口袋中拿出父母交给自己的门锁钥匙,打开老宅大门后,嘎吱一声推开大门。
跨过门槛,满眼都是熟悉的记忆,除了几乎空了的家具,熟悉的墙,熟悉的走向,这些,都是他童年的回忆。
稍微感叹了一下,周皓轩开始寻找自己落下的笔记本电脑。
说起来,这个电脑还是他考上大学父母奖励他的,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而且,重新买一个笔记本电脑的话,未免不划算,所以他肯定是要找到这个笔记本的。
在客厅四处找了找,没有发现半点踪迹,他便走向大厅后侧,通过小院走到卧室。
因为考虑到过年时上山祭祖可能要在老宅歇息一番,所以所有卧室的床都没有动。
一间一间的找去,终于在最后一间卧室的床上找到了笔记本电脑。
看着银色笔记本,周皓轩心生感慨,思绪仿佛飘到了自己考上京都重点大学的时候,那时自己意气风发,下定决心要做出一番成绩光宗耀祖。
可是现在,还是要暂时依着父母。
不过转念一想,若是在京都待着,肯定长时间都处于花的钱比赚的钱多的状态,届时还不是照样要靠父母?
读大学的这几年让周皓轩明白了,这是一个现实社会,人要没钱不如鬼,汤要无盐不如水,有钱身后一群狗,无钱社会路难走。
什么事不是下定决心就能做到的,自己返乡是为了在少花钱的基础上做出成绩,这样,等自己成功了,才能在社会中立足,才能好好赡养父母。
想透了,长舒一口气,周皓轩抱着他珍贵的笔记本,走出卧室。
“咦?这……”
可是,刚到院口,周皓轩便不禁揉了揉眼睛,他停下脚步,惊讶地呼了一声,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最后一间卧室正对着院子中间的一口石井,本来刚才周皓轩经过时,那上面除了苔藓之外什么都没有,而现在,那石井的口子上,竟然竖插着一支……白色的筷子?
周皓轩眨吧眼,感觉有点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