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木林的尽头,灿烂的阳光透过层层树叶落下,一地斑驳。
若是再往里走,便能看到两人一豹相互对峙,空气似乎都已冻结凝固。
迟则生变,豹王使出自身全部力量朝二人冲来。只是它这次将头压得很低,似是在刻意保护自己的右眼。
秦墨与李亦菲并排而立,右手执笔,左手端砚悬浮,洁白的宣纸在身前凌空铺开。
这是“一字千钧”的起手式,秦墨已练习了无数遍,但始终无法让才气与墨汁完美结合。
李亦菲更不迟疑,笔尖蘸满墨汁,在宣纸上挥洒起来,“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而秦墨也用湖笔蘸了墨水,才气却无法融入墨中,故迟迟不能下笔。
“一字千钧,火!”李亦菲大笔一挥,整首诗由纸中飞出,凝聚成一个墨色的“火”字,飞向豹王!
豹王伸爪去挡,顿时和那“火”字相撞在一起,光芒四射,一股火辣辣的感觉蔓延至豹王全身,甚至将它右爪上的毛都尽数焚毁。
“火”字借势继续向前,豹王不断败退,三只爪子在地上留下三道长长的印记。
李亦菲不敢有丝毫松懈,笔尖的才气吞吐不止,紧紧控制着“火”字的进退,心中默念:“一定要成功!”
从黑衣女子那里,秦墨得知,这首《赋得古原草送别》并非白居易所作,而是朱熹在十六岁时所写。后面还有四句,“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李亦菲虽然只用了前四句,草原之意境却丝毫不减,“一字千钧”的效果依旧强悍。
对于“一字千钧”这种法术,施术者只要完全参透整篇文章的意境,即便只书写其中的一句,也可达到整篇文章的效果。
不过李亦菲只是超命书生境,这首《赋得古原草送别》也不过是入门级上等诗,很难对灵妖兽造成致命伤害。
豹王向后滑行十多米,终于稳住身子,任凭李亦菲再怎么发力,墨色的“火”字就是不能撼动前者半分。
“凭这种小法术就想杀我?”豹王与墨色“火”字僵持在原地,凶狠道:“等到你才气耗尽,就是你葬身之时!”
李亦菲倾尽全力加持“火”字,文海内的才气一点点流失,就好像自己的血液被一点点抽干。
女子焦急而痛苦的神色映入秦墨眼中,他心如刀绞,却又帮不上什么忙。
“秦大哥,我坚持不了多久,你趁现在快走吧,它要的人是我。”李亦菲用微弱的声音说着,脸色因才气的极速流失而变得惨白。
看着亲近的人离你而去,自己却无能为力,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
秦墨牙齿紧咬,手中的湖笔颤抖着,心中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呐喊,“为何我总是如此没用?为何我什么忙都帮不上?”
昔日的情景再次在秦墨脑海中闪现……
村子里闹饥荒,母亲将唯一的半块饼给儿子吃,而她自己却活活饿死。
那天傍晚,夕阳坠落,正如母亲的生命悄然逝去。儿子眼睁睁地看着母亲永远沉睡,却什么也做不了。
他恨自己没用,恨自己没钱,连自己最亲的人都无法保护。
而今天,又是生死时刻。他与李亦菲虽然只相识一小时,却一同经历了生死战斗,多少也算是朋友。
朋友死而我逃命,谁心可甘?
“啊!”愤怒而不甘的情绪犹如山洪般爆发,唯有一声怒吼方可发泄。
林中飞鸟惊起,就连豹王也被吓得浑身一颤。
李亦菲扭头看向身旁不屈的男子,他身上的才气似乎有种微妙变化。
“这小子真是走运,竟然误打误撞将两根长期堵塞的经脉打通,不然连我也没有办法。”黑衣女子在心中暗道。
读书亦是修炼,天地才气会由周身毛孔进入人体内,然后汇聚在一起,按照一定的经脉顺序运行一个大周天,并在某些经脉中剔除其中杂质,得到最为纯净的才气,最后才能存入文海当中。
而秦墨先天就有两根经脉堵塞,所以才气一直不纯,这才导致“一字千钧”难以发挥。
声音在树林中回荡,笔尖的才气慢慢融于墨汁,散发出最纯正的墨色。
秦墨眼前一亮,来不及兴奋,急忙挥舞手中笔墨,“离离原上草……萋萋满别情。”
李亦菲又惊又喜,秦墨不仅没有离开,还使出了“一字千钧”。能在危急关头突破自我,一般人可没有这种本事。
豹王则是满脸惊骇,方才稳住的身体又向后滑动两米,“这小子竟然也会那法术!”
金黄色的才气尽情挥洒,秦墨一口气写完整首诗,随即大声喝道:“一字千钧,火!”
诗作腾空飞出,化作墨色“火”字,直扑豹王。
两个“火”字并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组成了一个新字——炎!
“炎”为火之极,其威力是单个“火”字的好几倍。拥有寒属性的豹王瞬间摇摇欲坠,整条腿上的毛灼烧殆尽,露出焦黑的皮肤,并逐渐向身体的其它部位蔓延过去。
李亦菲大喜,文海内所有才气调动而出,“炎”字攻势更加猛烈。
豹王的一只前爪几乎废掉,只能用头勉强顶住“炎”字攻击。
“去死吧!”秦墨猛一发力,丝丝才气如金蛇般乱舞不止,刚刚止住血的伤口也崩裂开来。
秦墨忍住疼痛,向前一步,“炎”字迸发出最强的力量。豹王仅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