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五六斤的大公鸡甩了过去,接着龙在天大刀一扔,“宰了它,让这些嘲笑你的看看有没有那点血腥?”
廖长胜一把抓起“杀它不用刀”一口将鸡脖子咬断,血溅三尺高,廖长胜满嘴的鸡毛,还顺势吮吸了两口鸡血。
此时鸦雀无声,廖长胜此举那是杀鸡,简直就是蹲在他傍边的土狗一样畜生。
“好,是条汉子!”龙在天笑了“把人拖上来!”
一个穿着黄皮,带着钢盔的鬼子被拖上了大厅,全身血迹斑斑,仅剩一口气喘着,奄奄一息,廖长胜一眼便认出,道“这是那天逃走的那个鬼子,他们一共四人,老子杀了三个!”
廖长胜拖过龙在天的大刀,顺势看了一眼,表示在你的地盘上应有的尊重,龙在天一点头,廖长胜大刀落下。
“嚓”鬼子脑袋搬家,血染地板,土狗狂奔而去,尖牙咧嘴,滋滋有味。
“好,来啊,吩咐下去,好酒好肉都给老子弄来,老子要和长胜兄畅饮一晚。”龙在天的那股匪气和豪迈实在难阻挡,君子惜君子,樽杯畅谈,英雄惜英雄,把剑长欢,而土匪爱土匪,爱的就是那点匪气,爱的就是那点血腥,在龙在天的眼里,廖长胜就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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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酗酣盛之时,黑豺几声吼叫,
“是哪里来的汉子让老娘的黑豺都如此乖巧了?”门口一女人声音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