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室之中,剑青玉盘膝静坐在石榻之上,周身笼罩着蒙蒙金光,气息却是有些飘忽不定……这是一个名叫湘菀城的繁华城池,地处湘江之畔,榕山之脚,水路发达,物产丰富,乃是周边郡城少有的兴盛之地。不过,在繁华的城池,也少不了穷人,尤其是乞讨为生的贫民,大多聚集在这种繁华城池之中。毕竟,这种城池富人较多,他们嘴边漏的,也足够这些乞讨者们活下去!剑青玉也是挣扎在这座兴盛城池最底层的乞讨者,不过这一世的他,没有名字。因为从小就是被父母遗弃的孤儿,自小就以乞讨为生,他便被人称为野乞儿。野乞儿原本生活在榕山另一边的一个小村庄中,但那里较为贫穷,乞讨不易,他听闻湘菀城繁华无比,便一路乞讨过来,那时的他,才六岁!湘菀城中,乞讨者虽然容易讨到吃的,但他一个小孩,人生地不熟的,常常被人欺负,甚至好几次几乎被人贩子拐了去,好在他人小却机灵,才勉强挣扎着活了下来,这一晃已经十年了!十六岁的野乞儿,凭着一股机灵劲儿,在湘菀城中也站稳了脚跟,有了一小块属于自己的“乞讨地盘”,晚上在城外也有一个偏僻的小破庙容身。这天晚上,野乞儿揉着满脸的伤,拖着一走一瘸的退,摸着黑,缓缓地朝着小破庙的方向走去,脸上却还洋溢着得意的笑容!今天他和一个比他高,比他壮的人打架了,打得很凶,那个人想抢他的“地盘”,他就跟那个人拼命。他被打断了腿,但他用石头打破了那人的头,然后打断了那个人的双腿,他很高兴,他的“地盘”又保住了!因为他的“乞讨地盘”和“小破庙家”都算是个好地方,但他年龄小,长得也很瘦,所以有很多新来的人都会打他的注意,抢他的地盘!这条路他走了很多遍,即便闭着眼睛,他也能够走回小破庙,当月亮升到树梢时,野乞儿终于回到了家!但是刚到门口时,野乞儿的脸色就变了——门是开着的!他每天早上离开的时候,都会很小心地把门关上,现在门开了,“一定是有人来抢我的家!”野乞儿心中如是想到,眼中却是露出一抹凶狠之色,牙齿紧咬,从门边的杂草中抽出一根长棍!这是他的武器,现在的他筋疲力尽,还瘸了一条腿,但为了守住自己的家,就算再多的人,他也敢拼命!提着长棍,野乞儿慢慢地走进破庙,他走得很慢,但走得很稳,完全看不出来向瘸了一条腿的样子!只是那额头边渗出来的汗珠和那紧咬着牙关的脸色,让他露了馅!不过,这么暗的天色,谁又会注意到呢?野乞儿小心翼翼地缓缓走进破庙,借着月光,他诧异地发现,破庙之中没有一丝人影儿。一直到走进破庙,野乞儿也没有看见看见一个人,仔细地将不大的破庙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人,他方才回到自己那干草扑在地上的床上,抱着棍子,靠着供桌,一屁股坐了下来,此刻,野乞儿方才感觉到左腿钻心的疼!野乞儿活动活动左腿,从供桌下面摸出两块木板和一根草绳,将左腿用夹板夹住,然后用草绳捆住。这个程序他已经进行过很多次,很熟练,速度也很快,没过多久,就处理好了。感觉左腿的疼痛减弱了不少,野乞儿方才抹了把满脸大汗,感觉到一些渴意,抬手去端放在供桌下方的碗。每天出门前,他都会把水壶、碗和存下来的干粮等物藏在供桌下面,对他一个乞儿来说,就算一个碗,也是很珍贵的财产,更何况辛辛苦苦存下来的干粮!不过,这一摸,却让他心里一惊,暗道:“不会招贼了吧!”野乞儿连忙转过身子,掀开盖着供桌的破布,果然,水壶和干粮都不翼而飞了,只留下一个破碗倒扣着!“倒扣着?”野乞儿眉头一皱,他一般都是将碗正方着,从来不会倒扣的!野乞儿肉痛地去拿碗,这个是他最后的财产了。“今晚就是不睡觉,也得找个隐蔽的地方藏好!”野乞儿心中暗道。然而,一掀开碗,一块金灿灿的金元宝出现在野乞儿的眼前,在这昏暗的破庙中,显得格外显眼!“怎么会有一个金元宝?”野乞儿有些颤抖地将金元宝拿了起来,紧紧地捂在手心。“水壶和干粮被拿走了,碗下面却扣着一个金元宝?”野乞儿心中思索,猜测道:“应该是拿走水壶和干粮的人放的吧!”虽然有些飞来横财的感觉,但野乞儿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猜测!第二天,野乞儿将金元宝缝在了裤子里,悄悄地离开了小破庙,也离开了湘菀城,一路乞讨,他一直来到了旁边一座小镇芩渔镇!他换了一身朴素布衣,买下一个临街的小房子,起了一个新名字——金元宝!凭借他偷学来的唯一的手艺,在镇中开了一个包子铺,自此以后,他实现了一直以来的梦想,每天都有肉包子吃!金元宝特别勤奋,每天早上天不亮就去屠夫家买刚杀的猪肉,包出来的包子味道特别好,种类又多,生意也越来越红火!过了两年,有个大商人看中了他的包子铺,出的价也很不错,金元宝就关了铺子,靠着两年的积蓄,在镇上开了个小酒楼!这两年,他自己拜访了很多酿酒师傅,也有了些酿酒心得和技艺,请了几个厨艺不错厨子,凭着热情诚信的服务和自创的好酒,没过多久,酒楼的生意便红火起来!然后,金元宝开始在周边城镇开分店,生意越来越好,仅仅三年间,便成了镇中首屈一指的富商!发达起来的金元宝为人谦逊和善,常常施粥济贫,广结良朋,名气渐渐传开,令他的生意也越来越好,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