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系统带我穿万界>第三六一章 宝莲灯的用处

《庄子.秋水篇》其实就说了一件事,秋水暴涨,河神就以为自己牛逼的不得了,可是等他进了大海,看着无边无际的海洋,方才自惭形秽,望洋兴叹。

说白了,叶柯命令虎敬晖朗诵这篇文章,一方面是为了羞辱他,另一方面则告诉在座的众人,你们以为自己无敌天下,在我看来,不过是蝼蚁而已。

见到他们如此恭顺,叶柯也不为己甚,享受了一番醇酒美人的招待之后,他便离开了虎家。

他当然不担心虎家出尔反尔。

事实上,封建时代,各地的豪强大户才是风向标,他们能够准确判断一个英雄,或是一方势力对于他们是有利还是有弊,有着惊人而准确的判断。

这也是他们的生存技能。

他们这些地方豪强,之所以能够长久的延绵下去,皇帝换了,军阀换了,胡人来了,他们依旧能够长久屹立,就是因为他们和野兽有别于野兽,有敬畏之心。

知道敬畏,那就是知道进退。

虎家之前不知道叶柯的实力,不小的他拥有的力量,自然是行事肆无忌惮。现在亲眼见证叶柯强大的本事之后,他们就会像以前投资皇帝,投资军阀,投资胡人那样,对叶柯恭顺,对他身后的丁家跪舔。

身子作为丁家重要一门盟军,打击其他豪强会不遗余力。

至于西夏国的洪钟,叶柯也没有赶尽杀绝的想法。

倒不是他惺惺相惜,事实上叶柯对于这种敌国的宗师高手,一直想除之而后快的。

虽然他和这个大宋朝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天然的朴素的民族热忱,他还是希望眼下的当朝天子,大宋的赵官家,还是能够收燕云,夺河朔,成就万世基业的。

而这个洪钟是西夏有名的大巫师厮乩,一身巫术堪称巅峰,纯以境界而论,不算叶柯,可谓是当世第一人。这样的强者,虽然被叶柯一招秒败,但是毕竟是宗师身份。

要知道他这个宗师,当初可是正面硬怼陈抟老祖的存在,雄心壮志,无所畏惧,只要他回到西夏,恢复原状之后,说不定立刻有了不臣之心。

毕竟这是连那个狂傲无比的而李元昊,都要敬畏的存在。

叶柯不杀他,也不是因为英雄惜英雄。

敌人有异族之心的时候,他纵然再觉得对方是一个好手,也只想着除之而后快。

他之所以留下洪钟的性命,就是想彻底的掌控与他,作为一个靶子,让自己的弟子好好的用他做磨刀石。

也许有人觉得洪钟是绝世高手,应当给他一条生路,但是叶柯却没有那么圣母。

以直报怨,一直是他的人生准则。

“洪钟。”

叶柯淡淡的喝道。

声音不大,却有一种无上的威严。

“仙长,弟子在。”

洪钟听到召唤,立刻躬身行礼。

“你既然已经臣服于我,那么就得知道,我叶柯的行事规矩。”

叶柯坐在主位上,高高在上,看向洪钟的眼神淡淡然,飘飘然,如同再看一只蝼蚁的神王一般。

“不知道仙长有什么规矩?”

洪钟身体一颤,心中立刻升起一股不妙的预感

正如叶柯所料,洪钟对叶柯毕恭毕敬,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打不过对方,只得乖乖地伏低做小,他自然是希望叶柯放他离开,他便逃回西夏,再也不来中原。

所谓宁围鸡头,不为牛后,任何一个有抱负,有志向的强者,都不愿意做别人的附庸,更何况为奴为仆。

但是现在,好像一切由不得他了。

“我的规矩很简单!拘束由我,彻底依附!”

叶柯淡淡的说道。

“拘束由我,彻底依附?”

众人一听,瞬间就明白了。这就是卖身为奴啊,一旦投入叶柯门下,做叶柯的奴仆,就要在叶柯的命令下行事了。

不过根据《天圣令》,大宋朝虽然不禁止奴仆买卖,但是规定的很严格,就是奴仆属于签约工人,为主家干活,身子却不是主家的,合约到期还可以离开,主家无权扣留。

“弟子明白。”

所以虽然洪钟心中恼火,但是强行咬了咬牙,躬身答应。

他心中已经打定主意,只要叶柯一离开,他就回转西夏,再也不来雍秦一带了。

只要回到西夏,那就是龙入大海,虎入山林,他有信心,十年内也让叶柯找不到他。

“这种事情,还是要六个印记比较好!”

叶柯淡淡的说道,随即突然长身而起。

眨眼间,他手中出现一个藏剑葫芦,里面飞出一盏白玉做成的灯,正是宝莲灯。

只见他手握宝莲灯,口中念动法诀,然后按照自己的心意猛地催发过去。

只见虚空当中,华光闪耀,比刚才更美丽更耀目的光柱笼罩住了洪钟。

然后一道道晦涩难懂,复杂无比的符文从宝莲灯中闪耀出来,盘旋数次,猛然聚在一起,化做一道华光,射入洪钟的体内。

“这是什么?”

洪钟脸色大变。

“既然你臣服于我,这便是臣服文,在这座灯的控制下,已经入了你的灵魂当中,从此以后,你便会彻底臣服于我,你只要违背我的命令,哪怕远隔千山万水,也会被自己的心魔控制,你便会走火入魔,身魂皆乱。”

叶柯重新坐下,将藏剑葫芦和宝莲灯收了,缓缓坐下,徐徐说道。

“什么?”

洪钟大惊失色,赶紧闭目感应们果然感觉到体内多了一道华光,仿佛牢牢地控制自己的心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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