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呼啸,白雪皑皑,阴沉苍穹,冰冷刺骨。
已是十一月天,厚厚的积雪压得院子里的桃树垂弯了腰肢,欲断不断。屋顶上偶有雪块滚落下来,掉在地面上,“啪”的一声,吓得人一跳,以为是屋顶塌了。
然屋顶却是没塌,屋檐下的房门被人从里面打开,走出一个十二三岁年纪,穿着桃红色夹袄的丫鬟来。
“多谢大夫了,等我们家姐病好了,一定亲自登门致谢。”一个女人的声音从敞开的房门中夹杂着暖气,传了出来。
紧接着,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便出现在了房门口。
男的应该就是刚才女人口中的大夫了,肩挎着方正的药箱,“不必客气,治病救人本就是我的本分,只是我还是那句话。”
他头微偏,确定里面的人听不见,才继续道“大姐虽是醒了,可身体还是虚弱,那件事就先不要告诉她了,以免多思伤神,药石无果。”
跟随出来的中年女人连连点头,道“我晓得。”
“那我就先走了。”
“好。冬晚,送送大夫。”
名叫冬晚的女孩,也就是刚给他们开门的桃红色夹袄的女孩脆生生应道“是,刘妈妈。大夫,请。”
年纪虽,但话伶俐,举止规距。即使天气寒冷,也并没有瑟瑟缩缩之举。
刘妈妈见两人出了院门,重新将房门关上,免得外面的寒气涌进。
穿过落地罩,进了里屋,刘妈妈迈步走到拔步床前,看着床上自家姐睁着迷茫的眼睛,怅然望着帐顶,不由心酸,眼角涎泪。
“大姐可算醒了,可吓死我了。”声音里带了哽咽。
云倾华微微转头,看着眼前一物一景,一人一言,仿若隔世。
拔步床还是紫檀木的,上面雕刻着栩栩如生的藤纹。纱帐还是她喜欢的碧蓝颜色,就连帐上鸳鸯嬉戏的锦绣都没有变。
对面的窗台上,青花瓷瓶里绽放着几株红梅,高傲挺拔,娇艳欲滴。黄铜镜安放,左右是她的胭脂盒子,以及她平日里带的珠花。
这里是平阳,云家的祖籍老宅。而她此刻所在的,是她的院子桃鸳园。
即使已经过了十年,她依然能一眼就认了出来。
她用了整整一个早上的时间,才接受了自己重生的事实。她一口气没提上来,惨死在了赵凉奕怀里,重生回了十年前。
呵呵…可不就是隔世。
“刘妈妈。”云倾华努力挤出一丝笑容。
即便还是这副病殃殃的身体,至少能再活一次,就应该高兴。
站在一旁的朝春忍不住转头,走一旁的盆架,拿了帕子沾水,悄无声息拭眼角的泪珠。
刘妈妈见她嘴角的强颜欢笑,更是心中酸涩。“大姐哪儿不舒服,告诉妈妈,妈妈给你找大夫来。”
云倾华无声摇摇头,前世,她这睡了三天三夜的一觉,醒来之后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呢?
是“刘妈妈,我饿了。”
云倾华是真的感觉到饿了,三天三夜不沾米水,饿得肚皮都贴的后背了。
刘妈妈高兴道“大姐饿了,好,饿了好。秋书正在熬米粥,一会就好了。”
饿了好,知道饿了就证明身体有感觉了。
这孩子,是她看着出生看着长大的,乖巧伶俐,端庄优雅,是府里最耀眼的一颗明珠,像极了她母亲。
只除了脾气差一点,性子高傲一点之外。别的,是真真的好。她以为,她会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长大,然后嫁人生子,她再照顾她的孩子。
谁成想,一场**,要了她大半条命。每每想起汪大夫的话,她的心就揪得紧。
老天真是不公,她母亲已是不幸,这孩子也跟着不幸。
房门“吱呀”一声被打开,送走大夫的冬晚已经回来,手里还提着一个食盒。
朝春迎了过,接过她手上的食盒,毯落了她身上的雪花,问“怎么是你领午饭,夏雨呢?”
冬晚嘻嘻笑“夏雨正在给姐滤药,一会就过来了。外面好冷啊!”
冷得不管穿多少都觉得不暖和,呼出的白气瞬间凝结成冰。
她送走汪大夫之后,也不管什么举止规矩不规矩了,一路缩着脖子跑回来。
正着,房门再次传来声音,夏雨和秋书一同走了进来。
一人端药,一人端粥,往里屋走。
“刘妈妈,药熬好了。”夏雨道。
刘妈妈道“药先搁置一边,大姐饿了,先喝点粥垫垫肚子。”
云倾华向上看着屋子里的一众丫头,有比她年纪大的朝春,夏雨,秋书,还有与她年纪相当的冬晚,不由得又截然泪下。
前世,与她走到最后的,也只有秋书。
前世,是她蠢,听了母亲段氏的教唆,赶走了刘妈妈。把朝春嫁给了王妈妈的傻儿子,谁知朝春早早的就在傻丈夫的玩弄下死了。
后来,她又把夏雨嫁给了那个傻子当继室,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夏雨的音讯了。
她是有多狼心狗肺,竟做出这样的事来。
至于冬晚,她大概是已经见识了自家主子的凉薄,所以她依然选择留在云府,并没有随她出嫁。
自始自终,一直跟着她的,只有秋书。
可她死了,也不知前世的秋书是什么下场。但也可想而知,应也是和她一样,惨死吧!
“好端端的,怎么又哭了?”刘妈妈心疼道,拿着热帕子,替她拭泪。
云倾华越想,泪流得越凶猛。“我,我高兴,大家都在,都还在,真好。”
“傻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