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
余四狗挺不舍的。
就是再有毛病,那也是他的娃。
白招弟却躺在炕上不动弹。
沈临仙气的又踹了余四狗一脚:“没骨气的玩意,连你媳妇都管不了,连娃都养不了,别叫俺娘,叫也得抱走,俺不抱走,你能养得活?”
余四狗低了头,彻底不说话了。
“老大,咱们走。”
沈临仙抱着孩子往外走,走出去几步,又返回身来:“白招弟,你这次生孩子是俺出的钱,赶明写个欠条,这钱你得还,还有,写欠条的时候顺带写个证明,就说这俩孩子是你不要的,以后万万不会寻了,俺后以后孩子好了你又后悔。”
“好。”白招弟咬牙答应了:“娘养着吧,俺只有感激您的,万万没有再要回的道理。”
沈临仙冷笑一声,催着余大狗往回走。
余家一屋子人都在家里等着,看着沈临仙和余大狗抱了孩子回来,宋小菊和柳枝赶紧迎上前去。
她俩已经把家里孩子小时候用的尿布以及旧衣服都翻了出来,就准备养孩子呢。
看起来,这两人也看出白招弟不想养活孩子,沈临仙肯定要把孩子抱回来了。
沈临仙把孩子给宋小菊和柳枝抱着,回屋翻了半天,翻出一罐麦乳精来,她弄了碗麦乳精喂饱了俩孩子,等着俩孩子睡着了,沈临仙才把大狗两口子和二狗两口子叫到跟前来。
余大狗和余二狗坐定了,沈临仙才开口:“你们也知道四狗两口子不想要孩子,这孩子怎么说也是咱老余家的骨肉,都是条命,不能扔了不管,我就想着过继给你们,你们看怎么样?”
沈临仙又看看余大狗:“老大你家俩儿子还缺个丫头,这闺女你们养了行不,老二家缺个小子,就过继这个小子行不?”
余大狗和余二狗想了想还是答应了。
就像是沈临仙说的一样,这孩子是他们的亲侄子亲侄女,活脱脱的两条命,不可能扔了不管的。
而且沈临仙分配的很好,老大家确实缺闺女,养个闺女挺不错的。
而余二狗其实也盼着有个儿子养老送终。
宋小菊和柳枝虽说有点不愿意,可也没狠下心说不要。
沈临仙笑了笑:“就这么说定了。”
她看看宋小菊和柳枝轻声道:“我看着两个孩子毛病也不是多大,等再大点应该能治得好,算起来,是你们白得俩孩子。”
“真的?”柳枝一听眉眼间就带了几分喜色。
她其实比宋小菊更不愿意要这孩子的。
宋小菊这边是个闺女,养大了一副嫁妆打发出去就行了,而她养的是儿子,还是白招弟生的儿子,万一养大了和白招弟亲近可咋办?
何况这孩子还是有毛病的,将来不好娶媳妇啊。
不过一听沈临仙说能治好,柳枝就动了心思。
她是不能生了,养了三个闺女没养一个儿子总觉得对不住余二狗。
如果真能养了这个儿子,总归都是余家的骨肉,也算是对余二狗有个交待了。
沈临仙点头:“真真的,不过白招弟那么狠心,又那么糊涂,俺不稀的和她说。”
柳枝听了这话,越发的高兴。
余秀坐在一旁不说话,可满心的糊涂。
她记得上一世可没有这样的事呢。
前一世白招弟头一胎生了个闺女,第二胎生了个儿子,俩孩子都没毛病的,而且这俩孩子长的很漂亮,又十分聪明。
余秀记得这俩孩子后头好像是十分有本事的。
她想到前一世白招弟生的儿子后头考上了大学,好像还娶了白富美,总归日子过的很好,心中一动。
再想着,莫不是自家要养的这个弟弟就是上一世那个出息的孩子?
这么想着,余秀对于白得的便宜弟弟就多了一分亲热。
她到底出身农村,根深蒂固的观念不好改变,她还是认为家里没个兄弟挺不起腰杆子来,如果真有个兄弟,还是个很出息的兄弟,那往后她们姐妹就有了依靠。
余秀笑了笑,对柳枝道:“娘,俺去看看俺弟。”
沈临仙朝余秀赞赏的笑了笑:“瞧秀儿多懂事,多疼她弟。”
余秀进屋去看那孩子,越看,越觉得这孩子眉眼俊秀,和前世那个堂弟长的挺像,她就更加认定了这就是前世那个出息的堂弟。
沈临仙给柳枝解释:“你家那个小子虽说缺一只耳朵,但是我看了,只是缺外头那一部分,里头是全乎的,不影响听力,等再长些时候,我想办法配点药,再和小韩大夫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让他长出耳朵来。”
“俺听娘的。”柳枝笑着应声。
沈临仙又对宋小菊道:“至于你家那闺女的长短脚,其实差的也不多,长到一岁多点用点催骨的药,有个一年半载的就好了。”
宋小菊也欢喜起来。
沈临仙把这件事情搞定,到了晚上她就守着两个孩子睡。
一来是怕孩子万一再有什么事,二来,她也方便好好的观察一下这俩孩子到底咋回事。
等到所有的人都睡了,沈临仙在屋内设了结界,然后将结界内弄的亮亮堂堂,她又从空间里取出一些设备给两个孩子检查。
检查的结果就是这俩孩子其实真没多大的毛病。
那个女孩长短脚并不能治,要是沈临仙出手,不过一两个月就能治好,那个男孩的耳朵倒是为难一些,不过也能治好的。
就像沈临仙所说的那样,其实他的耳朵能听得到声音,只是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