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是群居动物。一群狼中通常有一只最强壮的狼当头狼。而每一群狼中狼的数量也不一定。数量小的,只十几头,数量多的,五六十头。可这一群却有六七十头之多!
它们就是草原上和戈壁滩上的霸王,就算是老虎,也得忌惮它们三分!
这一百多米,还在步枪的有效射程范围内。可是一百多米的距离,对于我们来说,还是相当危险。狼的速度非常快。它们要是发起冲锋,十几秒钟就可以到达我们的面前。如果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就只能肉搏!可这个胜算是多少?
所以,为了尽小地减少损失,要在它们接近我们之前将它们打退或者尽数击毙!
猴子和阿雪接过李忆奇他们递过来的步枪,转身就将最近的几只击毙。
可这个时候,狼群中也响起一声低低的嚎叫。
猴子脸色大变,道:“它们要发起冲锋了!准备刺刀!”
他还没说完,狼群齐声嚎叫,疯了也似地冲向我们。
它们的速度越快,就越难瞄准!
而现在物资都卸了下来,想要开车逃跑那显然不可能了!只有拼死一战!
阿雪砰砰砰开了几枪,头也不回地对我喊道:“于彤,你也去左边数第二架车子上拿一把枪!乘它们现在还没有逼近!多射杀一个好一个!要不然待会儿就只能肉搏!小若,你也去……”
“不!”猴子红着眼睛,抱着枪吼道,“小若去打开探照灯!照明弹快要熄灭了!”
“对!”李忆奇也吼道,“这些家伙!没有灯也可以看见我们,可我们却看不见它们!”
阿雪点了点头,朗声道:“小若,探照灯在左数第三家车子上,你快去!要不然我们就都看不见了!”
“好!”小若咬着嘴唇,向第三架车子跑去,也不和阿雪斗气了。
我从车子上拿了一把步枪,不算太长,总长度差不多有一米,我也叫不出是什么型号。但是我知道这种短步枪特别适合在墓道中战斗,太长的话就转不过弯来了。
一边跑就一边熟悉了一下步枪的结构,心想冲锋枪和手枪我都用过了,这步枪应该不成什么问题吧?
毕竟我没用过步枪,心中还是有些忐忑的。
打开保险,压上子弹,架在一块石头上,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然后瞄准,扣动了扳机!
砰!
可我立刻就后悔了!
在后坐力的驱使下,枪托倒射回来,重重地打在我的额头上,眼前一黑,四仰八叉地往后就是一跤。
步枪的后坐力可要比手枪的大!这一撞几乎把我给撞晕了过去。
丫的!这个逼可装大了!
我揉了揉肿痛的额头,重新爬起来,抱着步枪。
猴子一脸的古怪,像看一个白痴一样地看着我,半响才道:“步枪的枪托是要抵在肩膀上来抵消后坐力的!”
“要你说!我不知道啊?我只是太紧张了!”
猴子很无语地摇了摇头,扭头继续射击,忽听得他“嘚”了一声,道:“我tama的,彤子,你这狗屎运为太好了吧!这么射竟然也能打中?”
我再次抱起步枪,将枪托抵在肩膀上,瞄准狼群,扣动了扳机。
它们的速度很快,只这么一小会儿,就已经近了五六十米。再加上它们跑起来非常难瞄准,因此狼群的数量还在非常大!看来一场白刃战是免不了了!
“阿雪妹子,你们带了喷火器没有!”猴子咧着嘴,眼睛都红了。退掉一个弹夹,又砰砰砰地打倒了五六只狼。
阿雪的眼中,非常地镇定,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快速逼近的狼群,不回头地道:“有两架!安叔!你快去把它拿过来!”
我也发了狠,直接将步枪开了连发。多打一只就好一些,要是待会儿真的打白刃战,那我只有被恶狼撕碎的份儿!
猴子将步枪一丢,拔出手枪,这个距离上,手枪也有威力了。他从安叔手里接过一架喷火器背在背上,左手持枪,右手拿着喷筒。等狼群只有二十米的时候,一拧开关,一条长长的火龙汹涌而出,当头几只狼顿时起火,哀嚎几声,往后面逃窜。
猴子爽朗地大笑一声:“我他妈的,这些家伙还是怕火的!”
安叔也打开了喷火器的开关,两条长长的火龙就在人群前扫荡,将前来的狼群逼退。
后面的人都停了下来,只时不时地放一下冷枪,将那些企图从火焰缝隙里冲进来的狼击毙。
近距离下,喷火器的威力要比枪大多了,短短几十秒钟的时间,狼群就折损了大半,几乎都被烧伤。
头狼也被猴子的手枪打伤了,它从地上站起来,不甘心地呜咽了一声。狼群立刻转头一窝蜂逃走了。
大伙儿都松了口气,扭头看着阿雪。接下来何去何从还要等她定夺。
阿雪擦了擦秀发下的汗水,道:“这里血腥味太重,只怕会将其他的野兽吸引过来。我们的弹药有限,不能和它们一直硬拼,大伙儿收拾东西,准备进谷!”
所有人都哀嚎了一声,可也无可奈何,只得去收拾东西。
我将睡袋收到背包里,又将帐篷的气放了,折好。
忽然就见到一个黑影在那发出绿油油光芒的符号的前面。探照灯散射过去的光芒不是很强烈,看得不是很清楚。
但身形苗条,应该是一个女子。小若的个子很高,不会是小若,应该是阿雪。(呃!不错,小若的个子比阿雪还要高。也不知道这小丫头小时候是不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