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就是这样。”玛格深吸了一口气,道:“梅兰妮,斯卡利特,你们可以放心了,战争结束了,阿什利、查尔斯和乔治应该很快就回来了。”
斯卡利特哼了一声,道:“如果共济会真的这么大能量的话,他们就应该客客气气地把他们送回来!”
玛格笑了:“如果我的能量不够,如果威尔克斯先生已经为南方殉葬,也许阿什利还真的只能穿着破旧的衣服回来了。不过现在么……”
以前玛格并没有怀疑过约翰·威尔克斯会是共济会的成员。毕竟,南方局势不好的时候,连老人们都被拉上战场的时候,约翰·威尔克斯可是穿着战场上已经很久都看不到的灰制服、骑着小马,打算去参军,玛格可不认为共济会成员会做出这么愚蠢的决定。
可是看到约翰·威尔克斯坐在自己的客厅里面的时候,玛格忽然想到,十二橡树庄园在南方、在整个佐治亚一直都非常有影响力,而约翰·威尔克斯这个男人在南方也很有威望,就跟自己跟南方邦联政府的那些协议,还有那份倡议书,不都是出自这个男人的手笔吗?那个时候,自己可没有请求对方帮忙,而是对方看出了问题所在,主动帮忙,为自己扫平了障碍。
这样的男人,有威望,有影响力,还有眼光,怎么可能不是共济会的成员?
如果是对方曾经做了错误的决策,因此打算为南方邦联政府殉葬,那么一切就解释得通了。
约翰·威尔克斯是共济会的成员,他曾经风光过,但是因为错误的决策导致自己在共济会里面的地位岌岌可危,因此才有了去战场送死、维护自己家族的名誉的念头。
但是,自己的崛起以及给这个男人的一次又一次的鼓励,让这个男人觉得自己还有机会。
而吸收弗兰克·肯尼迪和乔治·克拉克进共济会,也应该是他的提议。
玛格很清楚,共济会那种组织,没有人介绍的话,别说是门窗了,就是猫路都不会有。
约翰·威尔克斯叹息一声,道:“以阿什利的性子,就是他从罗克岛出来了,他也不会接受‘北佬’的好意,不会要路费,也不会要北佬的靴子……”
“自然他们就没有钱坐火车,只能靠着一双脚走会亚特兰大。您说的是这个吗?”
其他两个,玛格可管不着,可乔治是玛格的丈夫,玛格当然希望他能够早一点回来。只可惜,有阿什利在,乔治跟阿什利又是好朋友,那么,他们就肯定会结伴回家。
玛格眼下就只能期望他们一路平安、早日回家了。
眼下最重要的,还是另外一件事情。
玛格道:“威尔克斯先生,我听说林肯是去年大选的时候继任总统的,那么,下一次大选,依旧是三年后吗?南方各州的州长怎么说?共济会有没有跟北方交涉?还是说?继任林肯的那个约翰逊,他会先委派亲南方的代州长?”
埃伦见状,十分不高兴:“玛格,你应该多关心关心你的丈夫。”
“妈妈,”玛格淡淡地道,“除非共济会现在内乱得不像样子,有人现在就想在我身上压榨出好处,否则,他们就必须保证乔治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