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菜名识人
鼻子有些酸,眼睛里风沙有些大。这样的歌还是不唱的好。
“方叔,嘿嘿,妞妞和石头的糖,”气氛有些阴郁,方琼可能听懂了歌词,始终微仰着头,看流过院子上方的云。
像方琼这个年龄的人,是最有资格感慨的,也最明白感慨的深度的,所以他们不发感慨,只默默地前行。
公输念槐在后世是四十岁的人了,虽然不知方琼的身世,从昨晚上点茶来看,方琼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所以公输念槐多多少少能明白一些方琼。
“哼,”方琼鼻孔里又哼了一声,“你就放心吧,方叔说给糖就给糖,已经让李良带回去了。你小子,知道方叔叫李良过来什么事吗?”
公输念槐眼珠子一转,立刻明白了,方琼喜欢别人抬着他哄着他,那就来呗,反正不费力气。
“小侄就知道方叔心里装着谁,等小侄赢了将主,就给您弄桌子好菜,让您尝尝小侄的手艺,绝无仅有,大宋一绝。”
方琼狠狠地轻拍了拍公输念槐的脖子,呵呵一笑,“你这小子,赢了将主,才给方叔做好菜,别坑我,我也不上当。年纪轻轻的就能做一手好菜?嗯,方叔不信呐。”
“小侄也不跟您吹,到时一吃便知。想想啊,小侄先给您做一道菠萝咕噜肉,”
“菠萝是何物,咕噜肉是什么肉,难道还有叫咕噜的动物?”方琼盯着公输念槐,“你小子不会糊弄方叔吧。”
“咯喽,呃---”公输念槐一口气没上来,差点噎死。这尼玛的还让不让人说话了,菠萝,宋朝没有?这不科学啊。如果宋朝没这玩意儿,原产地八九是在美洲。
至于这咕噜肉,就是猪肉,最好是排骨肉,但为什么叫咕噜肉,公输念槐就不知道了。以后回到后世,再吃菜时,定要先把菜的三代查个清楚,要不穿个越,装个逼都遇梗。
“噢,小侄就给您换个菜,吃菜吃不明白就是小侄的错了,第二个菜就是阳关三叠。”
“等等,阳关三叠,这道菜好,就它了。小子,先说说这道菜怎么做,别虚头把脑的有名无实。弄个拔锣什么咕咕肉糊弄我。”
“方叔,是没有食材,对了,大宋吃牛肉吗,阳关三叠里要用到牛肉的,要不,小侄再换个菜?”
“别,先把这道菜搞定。牛肉有得吃,只是种地人家谁杀牛吃?没了牛,地还怎么种啊。喛,小子啊,这道菜,你方叔不想吃了。这个严作头还没鼓捣完?”
方琼站起来,背着手走到过道处,探头往前院看了看,低着头又转了回来。神情有些落寞。
“方叔,您就让严作头忙活呗,刚才您说军营里有霹雳火球,哪是什么武器,厉害吗?”公输念槐看出来了,方琼啊,是个北方人。而且流落枣阳一带时间不会很长,顶多就是他父辈时。对北方的生活,方琼有印象。
果然,方琼一听到霹雳火球,眼神就亮了,“其发时声如霹雳,翻滚有如火球,人马中者立毙。坚甲亦不能挡其锐。守城神器啊。”
公输念槐听得一头雾水,修饰性的词太多了,似乎只要是火器都可以往上套,这是万金油式的说辞。
不满意,工程师出身的人,不矫饰,只惟实。
公输念槐左右看了看,拾起地上的一根小枝条,递给方琼,“方叔,您画一个,给小子开开眼,也启发一下小子。”
方琼也不推辞,弯下腰,三五下就在石板上勾勒出了一个轮廓。啧啧啧,公输念槐赞叹不已,你看看,人家这功底。
先是孟之经的字,现在是方琼的简笔画,只那么随意地一划拉,就是形神兼备的妙作。一个带有立体感的霹雳火球在石板上似要翻滚着飞向敌阵。
公输念槐这头看了,再转到另一边看,越看越有些眼熟,如果把其中的一头削掉,像什么呢?
“手雷!”公输念槐兴奋地一跺脚,吼了一嗓子,敢情对武器外形的设计,古今中外都差不多啊。
想想也是,不管什么武器都要人来用,怎么拿着方便,怎么能有效地杀伤敌人就怎么设计呗。
方琼一脸疑惑地盯着公输念槐,“小子,你见过?”
公输念槐连连摆手,“小子哪里见过,方叔您的简笔画真是绝了。”
“此物虽叫霹雳火球,却是手纂着一头扔出去的,称为手雷更为简洁。你小子若没见过,怎能一言喊破?”
公输念槐一听这半大老头较真了,不会对自己的身份怀疑了吧。当下一拍胸脯,“方叔,您忘了小侄的身份了?公输氏传人!光会做还算不得公输氏传人,方叔,您可知道锯子是怎么来的吗?是看出来的。”
“看出来的?此话怎讲?”
公输念槐松了一口气,还得忽悠下去,“锯子是公输般看出来的,非是小侄胡说,家谱上写着呢。隆隆俄够,家祖被一种小草划破了手,家祖甚是好奇,就仔细看了看小草,发现小草的叶片边缘带有小齿,家祖受此启发,发明了锯子。”
“道法自然,神人也。方老儿受教了。”方琼拱了拱手,算是敬了公输般。
公输念槐暗乐,我连家谱都搬出来了,你方琼再怎么着,也不能随便质疑人家的家谱吧,除非撕破脸不玩了。而且这个公输盘发明锯子的传说,依稀还是课本上的,估计连方琼也不知道。听起来还很真实,让你反驳都找不到破绽。
方琼转了两个圈,忽然想起一事来,抬手点了点公输念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