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战中失去手脚的是他们的儿子。
汤姆森就是他们的儿子。
在伪装自己死亡的现实后,汤姆森对长官表示了感谢。他带着一些同样是伤残的战友,踏进了无人区的土地。
一九七五年,他参加战争并且退役的时候,汤姆森才十五岁。如今四十年过去了,汤姆森已经是将要跨进花甲的老人了。
他很幸运,在无人区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遇到了白皓日。后来他给白皓日当了三十年的管家,直到白皓日死去。
暴君失势,他的地位也一落千丈。他的资质最老,但是在无人区里,是没有人让你会给弱者尊重的。
现在的汤姆森手脚健全,他开着水上摩托,身后搭着混血男人,混血男人的身后是两米来高的水花。
老人面带威严,双唇紧闭。满头白发梳得僵硬,在风雨尊重不动分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