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兄弟,没事吧。”罗岚问。
“没事,没事。之前被这玩意追杀过一次,现在并不是很紧张。”白雨说:“这玩意是什么东西啊?突然窜出来吓我一跳!”
“它是食血鬼,《千鬼传》有记载:常在屠宰场,或杀鸡杀鸭杀蛇等一切杀生之屠家,或牲畜肉类市场的黑暗处,以血为食,尤喜食人血。对於妇女的月经更感兴趣。”罗岚看白雨的眼神里流露着虚心好学,于是顺口科普了一下。
最近皇城内外出现了很多关于食血鬼吃人的案件,这些案件的档案已经全部移交到了骑士队的手上,由罗岚全权负责。
调查了很久,罗岚对这种鼻涕虫似的妖怪很是熟悉。
白雨听完,看着自己一身的血污,开始有想干呕的感觉:“听起来好恶心!喜欢食人血,所以要吃了我吗?这怪物真可怕!”
“先不谈这个,这里很危险啊,你是怎么穿过雷电进来的?”罗岚盯着白雨,目光转换到了审视犯人的状态。
“我刚才进来的时候雷电很散乱,不像现在被拉扯到地面上,形成了好大范围的电网……就是说,我是走进来的。”白雨说。
在没有骑士队的阵法牵制雷电的时候,荆棘之塔的周围任何地方都有可能直接迎来雷电的洗礼。这个少年居然冒着生命危险来到这里……无利不起早,他心怀不轨。怎么会有普通人喜欢向灾难的中心跑呢?
“无论你进来的目的是什么,我劝你赶紧离开,你的罪行还没有成立,我不希望把你关进这危险的监狱里。你看,雷电有多恨它。”罗岚严肃地说。
他指着荆棘之塔,一道雷电正好落在塔顶,它巨大无比,余波被吸引在骑士队的阵法盾牌上后,掀翻了一群扎扎实实蹲在地上的骑士。
不好,雷霆的威力越来越大了。罗岚暗惊。
“额,那个……请你相信我,我是一个好人。”白雨打断了罗岚的思路。
“坏人怎么会说自己是坏人!”罗岚说。
白雨想了一会,说:“我现在出现在这里,你是不是把我当成趁火打劫的亡命之徒了?认为我想要在荆棘之塔捞一笔,毕竟外界传闻说里面有拍卖会的所有宝贝。”
“你承认了。”
“你别激动,不要因为主观臆断而诬赖好人。我对金银珠宝不感兴趣,我只想救一个人,报答她对我们奈何桥学校的恩情。”
林娆,救林娆啊!她一定被关在荆棘之塔里……至少有百分之五十的几率。
“那你……不就是亡命之徒吗!”
罗岚看了一眼被击打得破烂的荆棘之塔,里面关押的犯人中,可不缺乏罪大恶极、杀人放火之辈。为了救有罪的人,宁愿用自己的生命犯险,这不就是亡命之徒吗?
白雨看着罗岚的眼睛,明白了他的想法。他没有辩解,而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你不会理解的,因为我现在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也不太明白……”
只不过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告诉我,若是不这样做,我将来一定会后悔。
白雨点点头,罗岚摇摇头。
他们相视而笑,双方同时拔剑。他们遵循沿袭多年的文化,用各自剑法流派的礼仪,向对手致敬。
白雨说:“请让我过去,否则就只能失礼了!”
罗岚说:“失礼了。”
一个人与一个陌生人从相遇开始,应该会走相差无几的交友程序:打招呼,相互认识,聊聊家常,加深感情,互相道别。
但是谁知道,他们一相遇,就刀剑相向。
或许吧,多年后相遇的两个人,会有这么一段对话。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
“大概是我在路上看到一棵奇怪的树,我的第一反应竟是拍下来给她看,那时候我就知道大事不好了。”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酥酥麻麻,沉浸在幸福之中。而你,为什么觉得大事不好了呢?”
“因为在遇到她之前,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那你怎么办?放弃,还是脚踏两只船?”
“无论哪个选择,对她们都不公平。这是我的错误,我希望一切后果由我来承担。”
“你想做什么?”
“我不会承认我喜欢她,但是我会默默照顾她,至少在她遇到生命危险的时候,我会出现在她身边;在她受伤哭泣的时候,我已经在她的面前成为一具尸体。”
“等等,你的意思是,喜欢上一个人是个错误?”
“没错,对我来说,是个荒唐的错误。因为我不配喜欢上任何人。”
“所以,你选择死亡。”
“没错,我选择死亡。”
方才,在骑士队和禁卫队赶来荆棘之塔前,发生了一些平常的小事。
一个炸雷将烧烤店炸得粉碎,倒塌的茅草屋将白雨掩盖。好在烧烤店只是临时搭起的路边摊,是老板靠着与禁卫队的关系而经营的无证摊点。
简陋的茅草屋没有将白雨砸死,他从被点燃的茅草堆中爬出,冰层盖在火焰上,缺氧的火苗还没有成长为滔天火海,就已经被熄灭。
“玉天流!”白雨大喊。
“我在呢,在这里,在这里!”玉天流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说话的气有些虚弱。
白雨回头看到了和自己一样一身尘土的玉天流,他此时刚刚把烧烤店的老板,也就是玉天流口中的李叔从茅草中刨出来,两个人坐在地上不断喘气。
他没事就好,刚才店里只有自己和玉天流两个顾客,应该没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