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提醒你一次,六十天内完成任务。记住,除了不能杀人以外,请收起你的同情心,也不需要对别的生物手下留情,如果你想活着回来。”
和上次一样,陆双双的话声刚落,季安的意识瞬间被一股往上的力量拉到黑暗的隧道之中,又迅速坠落......
季安在001的蒙古包醒来时,外面正熙熙攘攘的传来一阵歌声,夹杂了男的女的﹑老的幼的声音,这样的合唱听上去却有别样的和谐。
季安撩开帘子,只见在不远处有火光熊熊,人们把火堆作为圆心,围着火堆一边转圏一边唱歌”。
季安走近人群,想要听清楚他们歌唱的内容。
他们身上的衣物与季安认知的现代服饰无异,他们的打扮配上原始的舞姿,看上去就像旅游节目的主持人到游牧民族的地区体验生活的样子。
火光照亮了整片葱郁的草原,也把人们的脸孔照着红通通的,他们激昂地唱着:
“他做了祖先所做的,
他做了祖先所做的,
我们的叔叔已经跨越了巨大的差别,
他走了,我们也放弃了所有的希望。
变得强大才可以驯服那一头狼
变得强大才可以驯服那一头狼......”
忽然,人群中有个壮健的小伙子认出了“季安”,高兴地唤着:“亚述,你总算醒了。”
小伙子从人群中走出,非常热情地给了季安一个熊抱,又热络地拉着季安加入人群。
其他人似乎也渐渐认出了“季安”,一边唱歌,一边往他投去亲切的笑容。
不熟悉歌词的季安刚开始只是一脸懵懂地对口型。
当重覆的歌词唤醒了亚述体内的记忆,季安才终于明白亚述为什么会吓得灵魂出逃。
他们正在唱挽歌!每当有族人死于丛林之狼手中,他们才会唱这首歌。
每一年,全族的成人礼过后的两周内都是这首歌出现率最高的时候。因为无畏派的派别考验第一关便是独自挑火灯从那一片传说是狼窝的丛林走过。
今晚,又有一个刚满十八岁的男孩,没有走出丛林。
狼族人有一个传说:他们相信自己是狼的后裔,狼祖先进化成人后,为人类带来了火和各种技艺。然而,人类同时也在进化中渐失狼的天性,变得胆怯软弱,祖先一怒之下变回狼身,重返丛林。
狼族人相信,他们必须变回从前凶悍无敌的模样,才会换回祖先的疪护。
所以,他们认为真正无畏勇敢的人,可以免受攻击于丛林之狼,祖先会为他们留下真正的勇士。
拉着季安的小伙子是亚述在部落中最好的朋友——亚朗,他和亚述一样刚刚成年。
狼族人不冠父姓或母姓,统一由族长赐名,成年后假如被分到了无畏派,则可以在名字前面加上“巴特尔”作为姓氏,意为英雄。
季安心中了然,经过第三次世界大战后,人口锐减,而且在极端的环境下,一般都是远人类文明较远的“野蛮人”更有可能存活下来。
人类在这样的艰难时期,只能回到人类原始社会,与动物分食﹑共居,当中又以生命顽强,灵活机敏的野狼为最佳伙伴。
一如远古,三战后,由于共同猎食的需要,人类必然经过一段与狼为伍的阶段。
更何况,狼这种野生犬形食肉动物,虽然曾在人类发展文明的后期渐渐被恶魔化,但只要撇开与人的利害关系不谈,它们实际上是聪明又有集体观念的群众动物:不单出了名的爱护幼子,只要其中一个成员受到伤害,所有成员都会群起反击。
不得不说,季安认为这里的族长以狼作为英雄文化的祟拜对象,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做法,难怪他能够二十年的部落战争中脱颖而出,成为亚洲陆上两大霸主之一。
追悼仪式结束后,季安忽然成为了众人的中心,所有人围着他七嘴八舌地说着他昏迷了接近两个星期里,发生了什么大事,所谓的“大事”不外乎谁家的儿子死在了丛林里,谁家的儿子已经通过了第一关。
最后,亚朗把季安拉到自己的蒙古包里,兴高采烈地和季安分享他刚刚得到的一壶梅酒,那是亚朗通过第一关考验得来的奖赏。
每一次的考验,总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亚述,你醒得刚好,还来得及参加第一关呢。早些日子真是吓坏我们了,你一动不动的,还好你有呼吸,不然我们都以为你没了呢。”亚朗爽朗地笑道。
狼族人见惯生死,並不忌讳这种话题。
“你在丛林里,看见狼了吗?”季安自然不会放过取师的机会。
亚朗凑近季安,得意地笑道:“没有......其实我怀疑是因为我太黑了,狼都没发现我呢。”
季安仔细地打量起亚朗来:也许因为长期在阳光下劳动,他的皮肤对亚洲人而言的确算是出奇的黝黑。
季安又察看了一下自己身上的肌肤,却发现亚述的皮肤十分白皙。
“哎啊,这才没晒几天,你又白回来了?惨了,马可将军最不喜欢那些白白嫩嫩的小伙子,他都管他们叫娘娘腔。”亚朗怪叫一声。
在这里,人们绝不以白为美,他们喜欢像亚朗那样比麦色更深一些的健康肤色,更喜欢像亚朗那样呈倒三角的胴体和衣服也掩盖不了的肌肉线条。
对狼族人而言,唯有亳无灰色地带的雄性特徵,才贴近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形象。
偏偏亚述就是那种天生白皙的皮肤,还好他长了一张方方正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