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周笙笙在更衣室待了十分钟,出神地望着镜子,慢慢地回想起了一些很久远的事。
在她两岁那年父母就离婚了,听说母亲长得很漂亮,不堪忍受小镇的乏味生活,因此抛下了丈夫,也抛下了两岁大的女儿,从此远走高飞,杳无音信。
没有母亲的孩子是没有爱美的权利的。父亲一个人养家糊口,也不懂得女儿家爱美的心情,虽说对她很好,但若非必要,从来不会主动给她买衣服。
也许是这样家庭的孩子更早熟,周笙笙懂事得早,小小年纪就懂得不与人比吃比穿。她从小到大向父亲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花钱去镇上那家跆拳道馆学习拳脚功夫。
她学得比谁都刻苦,比谁都投入,一个动作可以翻来覆去练上几百遍。
郑寻曾经问过她:“你练那么起劲干什么?本来就不够美了,还真想变成没人要的男人婆?”
那时候她还不曾变脸,只揍了郑寻一顿,末了不屑地说:“没人要又怎么样?谁规定了女孩子就一定要找个人要?你不过就比我多了根把,哪里来那么多的优越感?”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选择练好拳脚的唯一原因,不过是为了能在面对镇上那群欺负人的小王八蛋时,有足够的本事让他们闭嘴。
事情的起因是十二岁那年的生日,父亲送了她一双红色的小皮鞋。那是周笙笙在童年拥有的最接近于“公主”这个词的东西。说起来大概每个女孩子小时候都曾梦想当个公主,她当然也不例外。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只敢偷偷羡慕别的漂亮女孩子,周笙笙养成了不向父亲开口要衣服的习惯。如果不是袖子和裤脚短太多,如果不是鞋子已然开缝,她可以一直穿着那些泛白的旧衣物。
所以那双红色的小皮鞋,是她眼中价值连城的宝物。而那一天小小的周笙笙有史以来第一次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昂首挺胸,像一只骄傲的小孔雀。
可是那群以欺负弱小为乐的男生在她放学回家时,嘻嘻哈哈拧开墨水瓶,玩着所谓的墨水大战,她和其他几个小个子成为了取乐的对象,那双红色皮鞋也被泼成了黑色。
她哭着跑回家,咬着牙一下一下拿毛巾去擦,可是无论如何都擦不干净。
那一晚她哭了很久,抱着那双红色皮鞋缩在床上一动不动,直到双眼都红肿了,直到夜幕降临,父亲下班归来。她擦干眼泪,把红皮鞋收进鞋盒里,然后若无其事钻进被窝里,假装已经熟睡。
第二天,她向父亲提出要去参加跆拳道训练班的要求。
她受够了从小听到大的那句“周笙笙是个没妈的孩子”,她受够了所谓的童言无忌。这个世界的弱肉强食早在她童年时候就已经初露端倪,而她是如此执拗敏感,心知肚明向父亲告状只会令他在生气之余深感自责。所以她从来不说,她只是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多少年过去了,父亲去世了,那双染了墨水污渍的红鞋子也早就被遗忘在那个小镇,而她也真的做到了凭借自己的力量不被人欺辱,在这个世界走出一条漫漫长路。
更衣室里,周笙笙出神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蹲下-身去,慢慢地摩挲着脚上的粉红色小高跟。
那个坏脾气的医生不会知道,他在无意中送给她一件意义非凡的礼物,在穿上它的那一瞬间,她仿佛重返十二岁那年——小小的姑娘生平第一次穿上这样的公主鞋,欢天喜地地在屋子里一圈一圈转着,梦想着能成为童话里那身着白纱裙的小公主。
而今,二十五岁的周笙笙站在镜子前,慢慢直起身来,灵巧地在原地转了个圈。
她从来都是被人遗忘的存在,可是潜意识里也和每个女孩子一样,拥有一个公主梦。十二岁的那年,二十五岁的今天,两双公主鞋成全了她的公主梦。
她把它们重新脱下来,小心翼翼捧在怀里,笑得像个孩子。
*-*
傍晚时分,值夜班的陆嘉川收到一条来自【话唠周安安】的信息:“陆医生,你那天说那些小红莓面包是买给住院部那群失明的孩子的,对吧?”
他查房归来后看见了短信,回复了一个字:“对。”
话唠没有再发下一条信息来。
而他按部就班捧了本书在办公室看,半夜时靠在桌上打了个盹,早晨六点被闹钟唤醒,洗了把脸,下楼绕着住院部跑了一圈,又回来准备查房了。
查房完毕就能换班回家。
他的眼睛下面有一圈青色的阴影,下巴也隐隐有了胡茬的影迹,可他拿着记录本和圆珠笔走向走廊尽头的一号病房时,背影仍然是笔直而挺拔的——那是他作为一名医生基本的职业素养,在面对每一名病人时,都要拿出令人信服的力量。
眼睛已然有些酸涩,他伸手揉了揉,走到一半时,忽然听见有人在身后叫他的名字。
“陆医生!”那是一道洪亮的,唤醒一整夜疲惫的声音,张扬而又充满生气。
他顿住脚步,心跳也跟着停下来,就这么直直地回过头去。
走廊尽头,初升的昭阳穿破云层照进窗户里,一地跳跃的碎金。而在那片碎金之中,他看见了一双粉红色的小皮鞋,鞋子的主人拎着一只大大的塑料袋站在那里,拼命朝他挥手。
那个年轻的女人面上挂着灿烂的笑容,竟然叫窗外的太阳都黯然失色。
他怔怔地看她片刻,然后在心里对自己说:一定是他选的鞋子太好看,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