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恶魔直播间>第三百四十五章 树婴之家

netm|3qox ^jo}64完人之后扭头看,那辆撞人的大货车,已经停在那,没有动。 \r

“怎么,你竟然还不跑?”\r

6凡冷着脸,把车开到了大货车那。\r

透过车窗,他看到大货车的架势座上,坐着个年轻女子。\r

衣服下面,她的胳膊很细,细的好像只有骨头没有血肉样,毫无疑问,这便是树婴的个分身了。\r

“你跑不掉。”这树人伸出根树枝手臂,指着车里的徐君,又指指6凡,“你多管闲事,你也得死。”\r

“哦,是吗?”\r

6凡抓过片碎玻璃片,抖手就射了出去。\r

噗!\r

碎玻璃片直接没入那女子眉心,朵血花飞溅,女子软在座位上,就此没了动静。\r

“陈长生,你注意着点周围,我去检查下。”\r

6凡交代陈长生句,就要下车,去检查下那女树人。\r

“还是我去吧。”\r

陈长生咬咬牙,说道。\r

“哦?你去?”6凡有些意外,“你不觉得这东西恶心吗?”\r

“是恶心,可是它死了,所以我才要去。”陈长生推开了车门,“我得尽快适应!”\r

看来管折柳和段芳华俩妹子的死,对他打击挺大的。\r

“好吧,那你去吧。”\r

既然陈长生这么说,6凡自然乐得清闲。\r

陈长生上了那货车,先就被那颗头给吓了跳,那头眉心插着块玻璃,眼睛瞪得老大,副死不瞑目的模样,好怕怕啊。\r

“死都死了,怕个屁!”\r

陈长生自我催眠下,就开始检查起来。\r

先伸手摸了摸女子的胸腹,很硬,确定那不是人的身体,而是树木,他又去摸腿,两条腿倒是挺有弹性,低头看看,裤管充盈,鞋子里,是双雪白的小脚。\r

胳膊不用摸,两个袖子很瘪,袖口处是树干,看就看出来了。\r

这个分身,比被6凡烧死那个要更进步,除了有颗人头之外,还有对人腿。\r

陈长生伸手在这女树人衣服裤子兜里摸了摸,什么都没摸到。\r

他又在货车里找了找,还是什么都没有。\r

他大着胆子的这番搜寻,用“无所获”四个字可以完美概括。\r

将这女树人从驾驶座上拉下来,扔油箱下面,去货车上找工具把油箱弄破,陈长生就上了车。\r

“你应该能扔准吧?”\r

陈长生说道。\r

“小意思。”\r

6凡动汽车,将打火机点着往外扔,那树人就熊熊燃烧起来,烧了会,货车就炸了。\r

“除了又多了两条腿外,什么都没现。”\r

看着背后那好莱坞大片的场景,陈长生说道。\r

“嗯。”\r

6凡应声就不再说话,他在思考接下来何去何从。\r

本来是要去帝江陵的,可现在,这条路貌似有点走不通了。\r

他们要去帝江陵,除了他们这些参与者和徐君父子外,就只有个人知道,那就是护林员老许!\r

现在他们在去帝江陵的半路被伏击,那么肯定是老许走漏的消息无疑,要么老许是树婴是伙的,要么老许就是树婴,亲手导演了这次暗杀。\r

既然老许和树婴有关,那么从他身上获得的“帝江”这个信息,就不再可信了。\r

好嘛,死了两个人,现在又重新回到了无所获的地步。\r

“或许,我们可以从老许入手。”\r

过了会,陈长生打破了沉默。\r

“我们和老许照过面,老许不像之前出现的两次分身,眼看上去就是人和树混合的怪物,老许已经完完全全和人样,看不出是树婴了,所以你怀疑,老许就是树婴本体?”\r

“没错。”\r

老许是树婴本体,其实这个也只能说可能比较大,也不能百分百确定,既然树婴可以将自己的身体搞的和人模样,又凭什么认为它不能制造出和人模样的分身?\r

如此说来的话,老许也未必是本体,也很有可能是分身。\r

不过,即便是这样,这也是个值得尝试的选择,红树就那么大棵,制造的分身肯定就那几个,灭掉个是个!\r

等将所有分身都灭了,还不信本体不现身。\r

6凡决定采纳陈长生的建议,先对老许下手。\r

对老许下手,有两个选择,第,再回奥图山,去半山腰那白色房子里找老许。\r

这第个假设,是建立在老许没有收到暗杀失败消息的假设上的。\r

第二,则是假定老许已经收到暗杀失败的消息,那么他肯定不会继续呆在白色房子里。\r

在徐君家的时候,那个树人来杀,6凡将其烧死,并没有在树人身上找到手机等通讯设备。\r

而且,6凡只是砍断树人的树枝胳膊,并没有对其造成致命伤,但它却突然间就没了声息,突然死了。\r

所以6凡认为,树婴本体和那些分身的联系,是远程遥控的方式,本体将精神力或者神识或者其他什么东西注入分身,遥控分身,并且可以随时收回这种控制力。\r

这样的话,只要其中个分身得到消息,那么就等于是树婴得到消息,那么,奥图山的白房子里,老许肯定已经知道暗杀失败的消息。\r

这假设6凡认为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如果树婴本尊和分身不可以远程联系的话,那么树人分身连手机都不带就来杀人,它杀完之后,要怎么报告?\r

打公用电话还是借手机?\r

或者去吧里邮件聊qq?\r

<

状态提示:第三百四十五章 树婴之家--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