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穿越重生>拈花一笑>第一百一十回永远的女主角

我的心失落在1994

本来我不太想写这篇,因为正如那句歌词,‘往事不要再提,世间已多风雨......‘可是,昨天晚上,我亲爱的千里弟说他快活不下去了,因此,我决定再把这段伤心的往事说出来。

其实,在《冰和爱》和《相思》里,我也说得差不多了。

1994,谐音是不是‘要就就死‘,真的,那一年,我差点儿就死了。

相信看过《冰和爱》的人,都知道我的辛酸故事。那一年,正是我的学业登峰造极之际,个个老师都重点栽培我,准备保送我去青华大学,然后出国深造,我的前途一片光明。

可是,那一场恶魔似的病......

于是,我从天堂一下子掉进地狱。

青华的大学生活没有了,外国的花花生活没有了,我的光明前途也随风而逝了。

我不甘,我空虚,我伤心得要死。

......

我死了两次,可都活过来了。

哪一天,我在床上晕睡着。忽然迷迷糊糊要起来找妈妈,走着走着,仿佛梦游般的,我毫无方向,最后竟撞在井边。我的血流了一地,我已毫无知觉。只感到好像冥冥之中已有人在拉我的手了。

可是,我竟然醒过来了。

是我的父母和我的哥哥们救我的。

他们用摩托车送我去了医院,靠医生的妙手,把我的血止住了。

我幸运地活下来了。

可是,我竟没有珍惜上天对我的宠爱。

我居然想再死一次。

那一次跌倒,我的下巴缝了很多针。整个脸都变形了。

那一天,我忽然想起要照照镜子。

望着镜中的陌生面孔,我想晕倒。

这那儿是我原来如花似玉的脸宠呀?我欲哭无泪。

我忽然很想死。

翻箱倒柜,竟真的给我找到了那瓶安眠药。

我看着它的说明,只能吃2颗,我的嘴角居然就带着冷酷的笑意,把那些药全倒出来,一下子都塞进我的口里,然后一杯水下肚,马上躺到床上去等着死神的来临。

我很快的昏迷了。

却想不到,我骨子里居然有很强的求生意志。

后来我妈妈对我说,那天晚上她回到家,我居然晓得在床上坐起来,对她说,‘我吃了整瓶安眠药。‘

妈妈吓坏了,马上带我到医院洗胃。还是多得医生的妙手仁心,还是把我救活了。

母亲伤心地哭了。

她说:‘傻孩子,医生说过你的容貌会回复的,明年或后年就行了,你又何苦这样?况且,丑点有什么所谓,那些缺腿断手的不要全死光了?‘

然后她赠我那句名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苦其心志。

我记住了。我要好好地活下去。因为我已死过两次了,都死不成。那就是这个世界还需要我。

因为天是在磨练我。

我要当一个出色的人,就要经得住所有考验。

籍得此刻争功名,莫待斯人年华老。

这是我自己跟自己写的一首诗中的一句。

我的心失落在1994,也奋起在1994,我将一生一世奋斗到底。

‘忘了吧1994,算了天长地久,再没有任何伤心的念头,从今以后,少了些悲伤的回首,要多些为自己奋斗!‘

极爱王杰的《伤心1999》这首歌,在此把歌词改了,变作我的《振作2002》。

我不需要怨天,不需要怨命。我一生都在不息地求取着。

现在我是一个翻译,有我喜欢的工作。我嫁给了一个上海人,他很爱我。我的朋友也很多,都很关心我。忘了补充一点,我的容貌也和原来差不多了,尽管最美的岁月已经过去。

我在幸福地生活着。

我知道前方还可能会有风雨,但我不怕,我将勇敢地接迎它。因为我已经历过。

......

千里弟弟,尽管你现在生活在愁云惨雾中,但黑暗是会过去的,风雨过后是晴天,只要你不放弃。

社会需要你,文学需要你,我更需要你。

记住我们之间的承诺,为了我,你要勇敢地活下去。

哪只狗叼走了你们的良心?

最近,中国人都学洋鬼子,迷上了养狗。以前的狗,吃冷饭残羹,看屋打猎。现在的狗,喝牛奶,吃麦片粥,有专门的漂亮狗屋。狗是人类的忠诚伙伴,永远忠心,对狗好,理所当然,只是,现代人对狗好了,对别人,却越来越冷漠。

有报道说,有个狗主的狗咬了别人,咬得很伤,他死不承认,说狗不是他的。最后法院查证,狗是他的,叫他赔偿。可是就这一点来看,他的良心已被狗吃了。

我曾经住在一个极漂亮的小区——祈福新村。人们过得很富足安逸。可是,我觉得这儿人们的心灵,远没有小区的景色漂亮。很多人溜狗,从不拉狗绳,狗对来往的人吠,吓走了正常行走的人,他们反而哈哈大笑。

一天下午,我从小区会所出来,天忽然下起漂泼大雨。我等了很久,最后不耐烦了,冲入雨中。身边很多人经过,撑着伞,很大的伞,见我被大雨淋得浑身湿透,他们目无表情。没有一个人会主动说,我的伞大,过来我身边,我们一起别让雨淋着了。可是,我听不到,也等不到。而我记得,曾经在广州,同样的情景,却有人主动把雨伞借来与我共撑。这小区很漂亮,小区里人们的心灵,漂亮吗?

还有一次,在村巴上,我拿着极重的玻璃,没法伸出手来按铃叫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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