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女人怎么能写出那么好的书?
他抓破脑袋也想不明白,所以,他要弄清楚!
活了二十六年,他第一次有了强烈的好奇心,是对一个女人。
只是,那个时候他完全不知道,好奇,其实就是泥足深陷的地一步。
渐渐地,他发现那个女人除了小写说以外一无是处!
她跟家人关系水火不容,有家不回,住在一间租来的小房间里,那个房间巴掌大,连一张多余的沙发也没有,容不下半个多余的人,就跟她的心胸一样狭隘。
她争强好胜,嘴贱舌毒,跟人吵架从不落下风,身边连一个贴心的没有连朋友都没有。
她还超级重口,明明胃脆弱得要命,还辛的辣的百无禁忌,路边的臭豆腐、麻辣烫烧烤串子永远都是她的最爱!
吃完以后抱着肚子痛成狗,也不去会医院,因为她怕麻烦,更怕欠人情。
怕欠人情?呵呵,他的机会来了,她想不欠,他偏要让她欠。
他不仅送她去医院,还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他就不信像他这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男人连一个女人也征服不了。
征服了,再一脚踹了,只有这样他才能扬眉吐气!
只可惜,那个女人干脆果断,以身偿债,吃一顿饭,跟睡他一晚,第二早上起来仍旧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他不但没能出气,反而越积越深。
他再接再厉,她的初恋情人死缠烂打,他替她赶,他的闺蜜骂她小三,她替他挡,她同父异母的妹妹作威作福,他主动当工具给他利用,他一二再再二三地让她欠人情,而她一二再再二三的还,但他得到的永远只是她的身体……
哪怕头一个晚上还躺在他身下激动地喊‘快点’,天亮以后她仍旧能够潇洒地挥手说‘bye—bye’。
屡战屡败,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气愤是气馁,也越来越分不清自己是想报复还是仅仅想要那个女人……
直到那天晚上,一个杀手朝她开枪,而他脑子还没转脚底却先抹油地跑去给她当肉盾时,他才知道,他完了!
他想要的远不只她的身体,还有她的人,她的心,她的所有和一切。
他一门心思算计她,结果自己却先着了道!
他终于明白什么叫作茧自缚,自作孽不可活。
他开始想方设法,不择手段把她绑在身边,苦肉计,美人计,无所不用其计,甚至设计她怀孕,最终如愿以尝地把她留下来,但他心里却越来越惶恐。
越在乎她,就越怕失去她。
他从那个变态的初恋男友身上得到了一个教训,这个女人虽然放纵不羁,对待感情却跟他母亲一样纯粹,容不得半点欺骗和背叛,一旦被她发现,就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
而他一开始就在欺骗……
而且,别无选择地继续欺骗。
但是,纸包不住火,季铭斯那张乌鸦嘴让他所有的心血和努力一朝泡了汤,而那个女主毫无意外地暴走,转身就把他们的孩子变成一滩血水,还跟别的男人亲亲我我。
他恨!恨那个女人太狠太绝,不仅对他没有一丝感情连他们的孩子也心狠手拉!
他恨她,连带自己也恨!恨自己鬼迷心窍,瞎了眼才会爱上这种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