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我体内住着一百单八将>第四十三章 飞天蜈蚣

“嗯!”孟良使劲点了点头,轻轻把孟良放了下来,“你放心,我不会让你等太久的!”

小丫头顿时一张脸红得像苹果似的,指着孟良说不出一句话来。

孟良低头一看,原来他刚才只顾着抱着美女装逼了,连裹在身上的浴巾掉了都不知道。

他也有些不好意思了,急忙抓起浴巾一挡,喝了声,“小妮子就知道笑,还不给我拿衣服去!”

“嗯,这就去!这就去!”李妍回过神来,咯咯笑着,一阵风似的跑了。

没过多大一会儿,她就回来了,说是孟良的衣服还没干,所以就在楼下拿了一套他们李氏制药的制服,先凑乎着穿吧。

对孟良来说,穿什么样的衣服并不重要,就接过来了,崭新的,做工很别致,胸前绣着李氏制药的字样。

孟良穿好衣服,一出门,李妍只觉得眼前一亮,他这身材,挺拔如同直冲天际的长枪,再加上双眸之间宛如经历百世轮回的沧桑感,竟然把一套普普通通的保安服穿出了阿玛尼的范儿。

男人喜欢穿制服的女人,还起了个名字叫什么诱惑,其实女人也有这个爱好,只不过轻重不同罢了,李妍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加快了,整个人都愣在了那里,后来还是孟良的手掌在她眼前晃了晃,她的魂才回来了。

本来李妍要开车送的,可是孟良只是从茶几上拿了一个钢镚,说了一句一块钱足矣,就告辞了,这里距离他家不过一站路,而李妍的车太惹眼,还是坐公交车比较好。

再说陶津灰头土脸地回到了住宅,把屋里的家具全部砸了个稀巴烂,才稍稍出了口恶气。

这时,一个叫陶壮的人幽灵般地出现在了他的身旁,“津少,为何生这么大的气?”

这个陶壮是陶家家主的贴身侍卫,因为家主很喜欢陶津这个儿子,担心他会出什么意外,所以就把他派到陶津身边了。

陶津虽然目中无人惯了,但是对陶壮还不敢那么无礼,连忙上前见礼,“壮叔,还不是兼并李氏制药那件事。”

“噢?”陶壮有些意外,“怎么,以津少你的实力,难道还拿不下李妍那个小丫头吗?”

陶津带着满脸的苦笑,“壮叔,那丫头好对付,只是他找了一个靠山,倒是棘手得很儿。”

“靠山?在花城,什么人敢帮着她与我们陶家做对?”陶壮冷笑一声,“难道是钱刚?”

“不是钱刚,钱刚没那么傻。”陶津恨声道:“那小子叫孟良,有个闪电学生的绰号,以我的身手,竟然连他三招都挡不住!”

“是那个敢与钱刚叫板的高中生吗?没想到如此厉害?”陶壮听说陶津在孟良手底下过不了三招,也是吃惊不小。

陶津以为陶壮要亲自出手替他讨回公道呢,一时间不禁笑逐颜开,“壮叔,你打算亲自出手收拾那小子吗?”

“不!”陶壮兜头泼了陶津一盆冷水,“我们目前最要紧的是兼并李氏制药,如果一个月之内,你无法完成任务,那么你大哥陶谦就会亲自来花城了,到那时你颜面尽失,只怕这辈子也别想染指家主之位了。”

“壮叔说的是,该怎么做我都听你的。”陶津使劲点了点头。

陶壮手捻着花白的胡须寻思了一阵,说道:“李长林是宁折不弯的性子,所以我们还得在李妍身上下手。我听说李妍很孝顺,那么我们不妨在李长林身上使点阴招,然后迫使李妍将李氏制药的股票低价抛售给我们。”

“阴招?什么阴招?下毒吗?”陶津知道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老人是一个施毒高手,所以才这么一问。

“不错!”陶壮手一伸,从他衣袖里蹿出一条金色蜈蚣来,虽然只有一扎来长,但是精神头很足,一副耀武扬威的样子。

看着陶津迷惑不解的样子,陶壮得意洋洋地说,“这就是传说中的飞天蜈蚣,你别看它个头小,可是已经一千多岁了,剧毒无比,能够伤人于无形,天底下除了神医安道全之外,无人能够医治。”

“神医安道全?”陶津哈哈大笑起来,“飞天蜈蚣能够活一千年,安道全可不能。”

“正是如此!”陶壮用爱恋和恭敬的目光望着在他手上缓缓爬行的金色蜈蚣,“只要我让它去咬李长林一口,那么李氏制药就唾手可得了。”

“妙计呀,姜果然是老的辣!”陶津急忙拍了一句马屁,因为他知道,自己能不能在陶家三子中脱颖而出,得到家主以及族里长老的认可,就全靠陶壮如何运筹帷幄了。

这时,只听“瞄!”的一声,一只猫从陶津的卧室走了出来,这是一只波斯猫,是陶津的宠物,专程从京城带过来的。

陶壮瞳孔一缩,指着那只猫吹了一声口哨。

陶津只觉得金光一闪,那只波斯猫就无声无息地倒下了。

他陡然一惊,“壮叔,你这是干什么?”

陶壮冷声说道:“不干什么,只是为了保守机密而已,这件事只能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陶津有些不理解,“壮叔,花花只是一只猫而已,他又不会泄密。”

“你懂什么?大丈夫欲成大事,就必须得心狠手辣。一只猫算什么,到必要时,就是你一母同胞的哥哥,该下狠手也得下狠手!”陶壮呵斥了陶津一句之后,可能是觉得自己的语气重了些,就上前一步,拍了拍陶津的肩膀,“津少,我这么做也是以防万一,因为我得到消息,那个孟良好像懂得狗语,万一再懂得猫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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