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漫漫大唐路>第四十二章 朗日赞普

从老道士那里出来,张继就用仅存的一只手拿着一只剪落的药穗不停的放在鼻子底下嗅着,王小麦的举动虽然反常,但是他从来不会无的放矢,就像那天他把几个装满碳粉的坛子运进皇宫,随后就发生了爆炸一样,这个闻起来有着清苦香气的药穗看上去普普通通,不过王小麦如此看重,一定是有什么秘密在里面。

王小麦好笑的看着旁边疑神疑鬼的张继:“你小心些,这株草药可是有起死回生的功效,别浪费了。”

张继闻言手一抖,手里的药穗险些掉落在地,急忙手忙脚乱的接好,表情有些狐疑的看着王小麦:“起死回生?”这话要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他半个字都不信,毕竟行伍里混了这么多年,见过的死人也不少,还从来没有见过谁起死回生的。但是王小麦太神奇了,那种看不见的气能让熄灭的火星复燃,和孙老神仙又是这么好的关系,难道他真的掌握的什么神仙一样的手段?

“对啊,”王小麦肯定的点点头,一本正经的说道,“这种花酿出来的酒能让酒鬼死而复生。”

“酒鬼?”张继恍然大悟,“你说这药穗是用来酿酒的?”怪不得……王小麦在洛阳就是以酿制的神仙酿出名,用这种奇怪的花来酿出什么好酒也就能说得过去了。说不定是比神仙酿更好的美酒,神仙酿十贯一斤,这新酒怕是不下这个数吧?小心翼翼的捧着手里的药穗,张继仿佛看到了一块金子。

“这种酒便宜……”王小麦说道,“酒精度低,但是味道醇厚宜人,夏日里若是能饮上一斗,绝对是一件快活过神仙的美事。”

“这是啥酒啊?”旁边的粱三也听的心动了,下意识的开口问道。

“啤酒!”

“皮酒?”两人脑门子上挂满了问号。

要酿制啤酒就离不开大麦了,西市可是一座国际市场,很快就找到了一处卖青稞的粮店,店主是一个身穿翻领长袍,头戴平顶无沿帽,脸上有明显高原红的瘦高中年人。

藏族同胞?王小麦下意识的双手合十过顶想行一个后世流行的藏族礼仪,这番举动吓得那店主急忙闪到一旁,店里的伙计也是大惊失色,惊恐的看着一身华服的王小麦。

张继一把将王小麦拉住,脸上的温度火辣辣的:“这些异族番邦怎可承受郎君的大礼?”他觉得王小麦这番举动真是丢人丢到家了,一个郡公亲自逛街买东西不说,竟然还对这些蛮夷如此的客气,真是折损了天朝的英名。

王小麦此时也回过味来了,感觉确实有些不妥,不过这些都是小节,无伤大雅,急忙出言安慰店主和伙计:“那个……”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什么辞藻来,只好指着店中的大麦说道:“这些我全都要了。”

店主急忙擦着满头的大汗用吐蕃语吩咐手下的伙计把青稞装好,送到这位贵人的府上去。

一边掏钱付账,王小麦一边随口询问吐蕃那边的情况:“你们的大王松赞干布怎么样?”

“回贵人,现在的吐蕃王是朗日赞普……”那人一脸为难的说道,“松赞王子现在只有四岁。”

“原来是这样……”王小麦尴尬的笑了笑,原来后世有名的松赞干布现在还是个孩子。不过汉人本身就对这些番邦不甚了解,甚至皇帝也经常记错番邦首领的名号,这都是常事,倒也没什么奇怪的。

“朗日赞普去年攻灭了苏毗部落,统一了吐蕃……”在店主的娓娓道来之下,王小麦终于对吐蕃国内的状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朗日赞普年富力强,本来是雅砻悉补野部落联盟的首领,后来经过一系列的发展政策,使雅砻悉补野部落不断的发展,最后征服了青藏高原上的其他敌人,完成了吐蕃的统一大业。朗日赞普做了吐蕃之主之后,就积极与大唐联系,以期建立良好的邦交关系。

张继倒是对这些番邦异族有些了解,见王小麦似乎对这些番邦异族很感兴趣,便对其介绍起吐蕃的实际情况来。王小麦听完之后点点头,看来现在的吐蕃还只是一个松散的部落联盟,朗日松赞名义上是统一了吐蕃,但是手下依然部族林立,远远没到松赞干布后来建立强盛的吐蕃王朝的辉煌时代。

大唐周围的异族之中,吐蕃可能不是战斗力最强的一个对手,但却是最让人头疼的一个对手。因为基本上只有他打你的份,汉人的军队想踏上海拔三千多米的高原去攻打吐蕃基本上是不可能,高原反应会死人的。王小麦记得,西藏直到元朝才纳入了中国的版图,在此之前的历史他只知道一个松赞干布了。

随着大唐日益强盛,边疆问题会变得尤为重要,现在首当其冲的当然是突厥,但是这个吐蕃也是不容小觑。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成长起来的游牧民族是天生的战士,他们弓马娴熟,善于征战,不怕艰苦。

不过中原军队对阵游牧民族军队也有着巨大的优势,无论从武器装备还是军事素质基本上都不在一个等量级上。想比那些以部落为单位的游牧民族,中原军队更职业,更富有效率。一对一,二对二可能不是他们的对手,但是一旦成建制的军队作战,形势就完全逆转了。战争不是打群斗殴,最终取得胜利的必然是军事素养更高的那一个。

异族侵略中原必然是天下陷入纷乱的时候,一旦中原王朝得到一统,少数民族很少能占到便宜。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骑兵一定比步兵强,这是非常错误的。游牧民族缺乏武器装备,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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