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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耳洞

叶蓁蓁记得她第一次看人打耳洞,是她上小学的时候,看亲戚给她妈妈打。具体怎么操作的她记不清了,印象中就是拿了个牙签捅了进去,结果竟然没出血,简直不能更神奇。

小时候她爱美,一直都很想打耳洞,还很羡慕那些一出生就打了耳洞的同学。一不会疼,二不会被老师责备。

她呢,只有羡慕的份儿。从小学六年级开始,她就去商场买那种耳夹,节假日偷偷夹在耳朵上,晃来晃去地对着镜子自己臭美。

后来她开始不满于只戴耳夹了。主要是款式太少,她去逛街的时候,问人家这对耳环能不能换成耳夹,大多数时候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初二那一年,叶蓁蓁终于下定决心,去打耳洞。她第一次打了两个,用“枪”打的。给她打耳洞的是个老大爷,眼神儿可能有点不准,打歪了一个,有一个有点靠上了。有个朋友劝她,说让那个耳洞歪了,等它长死再打一个吧。

叶蓁蓁觉得不行。

打耳洞虽然不疼,但是打完了那几天很容易发炎,等耳洞长好的过程其实挺煎熬的。

既然打了,这辈子就先用着吧。

毫无疑问,她是他们班里第一个打耳洞的。

叶蓁蓁后来想想,觉得自己挺傻缺的,连打完耳洞要有几天恢复期都不知道,挑了个周末就去打了。结果周一上学的时候,她不得不在耳朵上戴着一个小银钉,不然就长死白打了。

刚开始第一天,她侥幸躲过了所有老师的眼睛。结果第二天,就被班主任发现了,叫到走廊里一顿臭骂不说,班主任还亲手拔了她的耳钉,顺着走廊的窗户扔了下去。

叶蓁蓁当时挺生气的,但是没有后悔。

她简直爱美爱到了一个境界。

可能正好是赶上叛逆期,不甘心就此屈服吧。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她又换了个透明的耳棍戴。班主任不知道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是没看见,没再说她。叶蓁蓁见一切风平浪静,便有恃无恐。两天之后,换了一个黑色的小耳钉,感觉自己酷到没朋友。

老师虽然不再说她了,同学们的眼睛却都很尖,尤其是女同学们,纷纷讨论起叶蓁蓁的耳洞。有人比较心动的,就跑过来问她疼不疼、在哪里打的之类的问题,叶蓁蓁一一作答。

不久之后,班级里就多了好几个打耳洞的女生。比叶蓁蓁更夸张的是,她们直接戴着闪亮的银钉上学,顿时把班主任所有的火力都吸引了过去。叶蓁蓁的黑色塑料小耳棍,和她们相比简直不算什么了。

叶蓁蓁也不再畏惧老师会随手拔掉她的耳钉丢掉。先前被老师丢掉的银钉,是她花五块钱买的,当时还觉得挺贵呢。现在戴着的黑色小棍儿一块钱一大包,丢了也不心疼。

因为“法不责众”的缘故嘛,班里打耳洞的同学多了之后,老师就顾不上盯着她了。只是有时候谈话的时候,免不了要说她几句,说她是“带坏班级风气的罪魁祸首”。对于这个罪名,叶蓁蓁表示很无奈,却没有半点羞愧。

甚至说,她还有些小骄傲,认为自己是美的引领者,时尚的弄潮儿呢。

被家长发现,是很偶然的。有一天她和妈妈一起去探望太姥,没想到太姥姥八十多岁的人了,眼睛却很尖,一眼就看见了她的耳洞,还说“我们家蓁蓁长大了,还打耳眼了”。然后呢,妈妈这里当然瞒不下去了。

这么小的孩子就打耳洞,妈妈当然生气了。不过妈妈对她的气,来得快去的也快。到家之前,母女俩就达成了协议,不让她爸爸知道,否则免不了又是一场家庭大战。

被爸爸发现,就是妈妈知道后几天的事情。那晚他们在餐桌上吃饭,爸爸突然放下筷子,特别严肃地喊她的名字:“叶蓁蓁!”

叶蓁蓁从没有觉得自己那么害怕过爸爸。

不过,爸爸只训斥了她几句,就被妈妈拦住了。叶蓁蓁见势不妙,赶紧放下筷子开溜。第二天开始,爸爸也不再说她了。

甚至在学校里,她被余副校长发现,叫去办公室谈话时,余校长也只是问她妈妈知不知道后,就没怎么说她。

现在想想,大人们还是挺爱护她的。毕竟在那个时代嘛,学习好就是王道。只要学习好,似乎一切都可以被原谅。

不信换个学习差、又没有关系的同学试试。就说余副校长吧,不整死你才怪。

初三的时候,叶蓁蓁谈了两次失败的恋爱,又打了两个耳洞。

那时候很流行一个说法,就是女孩子失恋一次,就要打一个耳洞作为纪念。

下辈子,你未曾了断的情缘,就会凭着印记找到你。

叶蓁蓁的第三、第四个耳洞不是在耳骨上打的,就是在原有的位置上面打的。那时候常听人说,在耳骨上打耳洞虽然很酷,但是将来耳朵会变型。叶蓁蓁觉得自己很“理性”,不会做损害自己身体的事情。

从那之后,她就没再打过耳洞了。

四个足够她浪了。

从初二那年起,他们家的经济条件渐渐好了,叶蓁蓁的零花钱也多了起来。她买了许许多多的耳环、耳钉,一个首饰盒都装不完。

当然了,价格大多都不贵,质量也都一般般。

上大学后,叶蓁蓁发现自己的行李多的要命,每次搬家都是一种负担。她开始欣赏极简主义的生活方式,基本上是一直往外扔,再没有买过什么新首饰。

不过偶尔,她会有些怀念自己非常狂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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