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和杨隽泽是不同类型的男人,但他们同样出色,杨隽泽温柔,凯撒却比他多了一份军人的严谨和冷血。
阿虎遛了一个大圈子,虎头歪了歪打量不说话的三人,而格林斯早就在悬浮车内等候。
这个科技繁荣的4026,空气完全没有被污染,夜色中满天的繁星就如绚烂的银河系,唯美得令人不舍得移开视线。
沉默……
姓琨玉早就后悔遛阿虎的决定,现在的感觉好尴尬,他们三个人也完全没什么共同话题。
“天色也不早了,我明天还要拍戏……”
“那你早点回去休息!”反正每天在剧组都能见到。
凯撒面无表情,倒是声音稍微柔和了些:“早点休息!”他心里想的就是明天去剧组探班。
送走了两尊大佛,姓琨玉松了口气,倒是阿虎趴在地上抬着大脑袋看他。
半个月后,《我和他盗墓的日子》已经接近下半部分的戏,今天是姓琨玉出场的镜头,他饰演的角色叫沙狼,是双男主重修旧好后和柔弱的女主在沙漠里探险曹操墓时相遇的。
如金子般闪烁的沙子铺满了整片大地,这儿没有密布的森林,没有甘甜的水源,没有来往的行人,一踏进这儿,满脸都被无情的西北风在脸上割刮,脚底下每踩一下都会陷入沙子十分吃力。
方岳华早就支撑不住了,比起从小训练有素的林华和纪俊麟,她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大学生,她的生活只是在大学里参加什么绘画跳舞的社团哪里会想到有一天要跟人一起盗墓。
没有水,包里仅剩的食物哪里够三个人吃,若是走不出这片沙漠,等待他们的结局就是死,然后被头顶的烈日照射蒸发光身体内的水分变成一具具干尸。
不远处,一个青年经过,他坐在一只体格强壮的骆驼身上,在沙漠里,那是骆驼的天下,它们自身体内有一个可以制造出水源的系统永远不用担心会被渴死。
青年的出现吸引了林华几人的视线,他们仿佛看到了生命的光辉。
“有水吗?”方岳华原本白皙的皮肤被烈日晒得通红,那保养很好的唇起皮干裂,但那双眼睛充满对生命的渴望。
骆驼上的青年身子一震,开口说出来的话却令方岳华感到意外,“水是有,但我凭什么给你!”
在沙漠,水源的珍贵难以想象,而在外头被人当宝贝的金子就如这沙漠里的细沙,满地都是一般,他们愿意给你一把金沙却不愿意给你一口水喝。
方岳华从没有见过这样冷漠无情的人,她从小被人捧在手心里当惯了公主,身旁又有两个英俊非凡的男人守护她,此刻碰到如此不解风情的男人,她公主脾气也上来了。
“你想见识不救!”
“在沙漠里死的人还少吗?不多你一个,也不少你一个!”他是沙漠的浪者,他见惯了许多人在沙漠里没有水喝就喝同伴的血,最后的结局都是一样的。
“真是没人性!”
方岳华的无理取闹在两个喜欢她的男人眼里倒是有几分可爱,纪俊麟早就将手放到了腰间挂着的匕首处,想着若是没有办法他们也只能杀人抢水和食物,没办法,人类对于生存的心会超越道德。
沙狼,他之所以叫沙狼,是因为他天生是和狼群一起长大的,他黑色的头发掩盖住了他的脸庞,只露出那双眼睛带着一丝野兽的秉性。
“沙漠里没有所谓的宝藏,沿着这条路走你们就会看到城镇,吃饱喝足后就离开吧,再也不要来这个死亡之地了!”说这话时,沙狼的声音很平静。
“谢谢!”林华看到方岳华还想要开口立刻阻止了她,拉扯间沙狼看到林华的胳膊上有几条明显的血痕摇了摇头,看来这个男人为了这个女人什么都肯做。
“嗷呜……”那是狼在释放自己天性的时候发出的叫声,沙狼用脚踢了踢身下的骆驼提醒道:“狼群要来了,不过这里的狼不会主动攻击人,它们这样嚎叫就代表沙漠强盗要来了!”
在沙漠里,如果说骆驼是天生能适应这里的动物,那么这儿便是沙漠强盗的天下,他们摸清楚了这儿所有的地形。
“来一个杀一个!”纪俊麟眼中对血的渴望令人发颤,林华倒是不想多事,毕竟他们就只有三个人。
“阿华和俊麟会保护我的!”方岳华说得理所当然,她身为一个女人的第六感当然知道这两个男人对她有意思。
“他们人最少都有几十个,像你这么漂亮的姑娘肯定会被抢回去当压寨夫人的!”
沙狼的话带着一丝调笑,但他眼中却没有丝毫感情,方岳华气愤,本来想要大骂却在看到对方脸上的笑容时微微红了脸庞,低下头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卡!”
龚继明对这场戏十分满意,只是沙狼这个角色还缺少了一些东西。
“阿玉,沙狼这个角色你演得很好,不过你不要演得太生硬,太冷血了,毕竟后期他爱上了女主,若是前面对女主太坏后来爱上会有些矫情!”
“龚导!”姓琨玉摊开剧本,上头是原作者和编剧这个人物的解析,“原作者认为他笔下的沙狼是个孤独冷血的人,他有狼的嗜血,却又和狼一般痴情,他对女主太冷淡了,又处处用言语讽刺女主才引起了女主的注意,我花时间看完后发觉,比起林华的守护和纪俊麟的痴情,女主方岳华对沙狼的感情不一样,与其说是感谢,但估计是她自己也没有察觉的爱情吧!”
姓琨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