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寒风萧萧。
保定城。
街上的尽头,有座巨大的宅院,看来也正和院子里枯树一样,已到了将近衰败的时候。
那两扇木漆大门,几乎已有一月未曾开过了,门上的木漆早已剥落,铜环也已生了丝锈。
高墙内久已听不到人声,偶然传出虫鸣鸟语,更衬出了这宅院的寂寞与萧索。
但这宅院也有过辉煌的时候,因为就在这里,已诞生过七位进士、三位探花,其中还有位惊才绝艳、盖世无双的武林名侠。
甚至就在十年前,宅院换了主人后,这里仍是整个武林的焦点、中心。
此后,因为一把剑,一个人,这宅院就突然沉寂了下来,它两代主人突然间就变得消息沉沉,不知所终。
于是江湖间就有种可怕的传说,都说这地方是座凶宅!
现在,这里白天已不再有笑语喧哗,晚上也早已不再有辉煌灯光,每当夜幕降临时,兴云山庄,或是说李园就一片黑暗,像极了一头随时准备择人而噬的怪兽。
而今晚,园子后院的那座小楼忽然亮起了微弱的灯光。
在黑暗中,一闪一闪。
孙小红抬头看着那盏灯光,开口问道:“兴云山庄还有人在?难不成是龙啸云回来了?”
王禅轻轻摇了摇头,缓缓开口道:“是林诗音。”
在这世上对这座庄园最有感情的人不是龙啸云,甚至不是李寻欢,而是林诗音。
因为这里有她人生最为珍贵的记忆,最为珍贵的人,抑或是因为她根本就没有别处可去。
夜雾凄迷,木叶凋零,荷塘内落满了枯叶,小路上荒草没径,昔日花红柳绿、梅香菊冷的庭院,如今竟充满了森森鬼气。
小桥的尽头,有三五精舍,正是冷香小筑。
在这里住过的有武林中第一位名侠,江湖中第一位灵人,昔日此时,梅花已将吐艳,香气醉沁人心。
但现在,墙角结着蛛网,窗台积着灰尘,早已不复再现昔日的fēng_liú遗迹,连不老的梅树都已枯萎。
孙小红看着这一切,脸上满是感慨与忧愁,少女的心是总是如此的容易多愁善感。
王禅没有预兆地停下身来,抬眼望去,漫漫长夜已将尽,浓雾中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影。
雾散去,只见他头发蓬乱,衣衫不整,看来是那么落拓、憔翠,但他的神采看来却仍然是那么潇洒,目光也亮得像是秋夜的寒星。
王禅脸上扬起了笑容。
一路上,孙小红很少见到王禅笑得如此开心,不由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当她看到远处的那个人是,一时之间也不由呆了,她不得不承认这个忽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的这个男子身上的魅力,这种魅力好似与生俱来,天生就对女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而且她也猜到了这个人的身份,小李探花,李寻欢。
“咳咳……你不该来的。”李寻欢咳嗽了几声,缓缓开口道。
“我非来不可。”王禅轻笑道。
“你知道,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让你过去。我不会允许有任何人伤害她,除非我死。”李寻欢抬起头,死死盯着王禅的眼睛,这一刻他的眼神仿佛是一把刀,一把全天下最快、最锋利的刀。
孙小红抬头看着王禅的侧脸,神色复杂。身为天机老人孙女的她自然知道小李飞刀的可怕,她从小就开始听,到如此已经不知道听了多少。此时她心中有些担心,即使王禅曾经拦住过小李飞刀。
可她又对李寻欢由衷地感到钦佩,钦佩对方的痴情。孙小红心中想着,要是什么时候自己身边的这个男人也能为她说出方才那一番话就好了。
王禅轻轻叹了口气,看着李寻欢开口道:“你知不知道江湖上最近四起的那个谣言?”
这个谣言自然是指王禅身上藏有昔年一代名侠王怜花所留下的《怜花宝鉴》。
“咳咳……”
李寻欢咳得越发厉害了:“既然是谣言,又何必知道。”
“那你知道这个谣言是谁传出去的吗?”王禅看着李寻欢的眼睛,开口问道。
李寻欢脸上忽然满是痛苦,他没有说话,他也无法说话。
王禅脸上神色不变,接着说道:“这本《怜花宝鉴》确实是存在的,不过却不在我身上,它本该在你身上才是。”
看到李寻欢吃惊的表情,王禅知道他仍然蒙在鼓里。
“李探花应该知道一代奇侠王怜花吧。”
李寻欢点了点头道:“听说这人乃是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但是他已与沈浪沈大侠伉俪结伴归隐,远游海外,那也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不错,此人不但星卜星相,琴棋书画都来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容术也很精,十个人都学不全的,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就因为王怜花见猎心喜,什么都要学一点,所以武功才不能登峰造极,否则以他的聪明才智,又怎会屡次败于沈浪手下。
王禅看着李寻欢,继续开口说道:“而这本《怜花宝鉴》正是他一生的心血,上面不但有他的武功心法,也记载着他的下毒术,易容术,苗人放虫,波斯传来的摄心术……但他知道自己所学不但太杂,也太邪,这么样一本书若是落在不肖之徒的手里,后果岂非后患无穷?”
“王怜花本想将那本\怜花宝鉴\付之一炬,但这是他一生心血所聚,他也不舍得将之毁于一旦,所以他远赴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