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苍雪国中来了两个怪人。
这两个怪人都是男性,一个穿着白袍,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粗布衣服,怎么看也不像能够抵御严寒的样子,但在他们的面孔上,就是没有半点寒意。
随着黑暗帝国的覆灭,受命者也有一千年没有再出现了。
没见过世面的苍雪国人们,对他们的御寒本领感到十分好奇。
那个衣着破烂的人,无论神态还是语气,都是和蔼可亲的,这让苍雪国人们放大了胆子,他们向那人请教御寒之术,那人便向他们传授了一些武者的练气法门。苍雪国人们照此习练,果然都有了暖意。
白袍男子则极少说话。
当时苍雪国的大司祝还是现在的大司祝的母亲。
那位大司祝热情的招待了两位客人,却不料差点因此引来杀身之祸——只因为那白袍人从不吃鱼肠,而在苍雪国,鱼身上的每个部位都是美食。但即使闹了这样的不愉快,大司祝还是没有产生多少警觉,毕竟可能犯了“半人”们的忌讳了,这次冲突是很容易解释的。
但是之后,苍雪国的居民与白袍人的争端便渐渐变得多了起来。甚至那位与白袍人同来的人,也开始跟白袍人拳脚相向。
大司祝讲到这里,对李十二讲了一个词。
“喀琳。”
李十二勉强可以记起它的意思:“剧烈震荡?”
大司祝摇了摇头。
“不,只是喀琳。这大概是一个剑招,我不知道它所蕴含的含义。”
李十二沉吟道:“喀琳……喀琳……喀琳?剐鳞?”
“大概是这个音,你果然是受命者。”
“你还没说清楚这与受命者,到底有什么联系?”
那场战斗,几乎毁了大半个苍雪国。
当然,实际上,整个苍雪国的居民都不到一千人。
是日,天降异象。
一枚流星降落,正好砸中了粗布衣衫者的头。
而这,正是天选的象征。
战斗的结果当然是,粗布衣衫者输掉了。
当粗布衣衫者醒来,整个苍雪国的人都向他膜拜,这时,他却告诉苍雪国人们,他与白袍人的战斗,只是因为一场关于苍雪国的赌约。
赢了的获得苍雪国。
如果粗布衣衫者赢了,苍雪国人不会有任何顾虑,会马上迎他做王。
可惜,却是白袍者赢了。
粗布衣衫者只在这里住了三天。
三天后,他向全体苍雪国居民辞行。
并说。
“能够使用我的剑招者,便是你们下一个受命之人。”
李十二问:“受命之人不是天选的么?”
大司祝点头道:“如果出现断裂,确实是这样,但一般来说,都是上一任天选者指认。”
“我明白了,荒唐的传统,用神话来包裹,不过是权力的游戏而已。”
“你说什么?”
“没什么。”
李十二现在几乎可以笃定。
那粗布衣衫者,正是自己的便宜师尊,白正伤。
白正伤所指认的天选之人绝不会是自己。二十年前,李十二还不认识白正伤。
恐怕,只能是白墨了。
这个小国的统治权,是父亲留给儿子的遗产而已。
李十二苦笑了一声。
“你继续吧,我真正想了解的重点,是你们面对的威胁,如果我可以解决,我是不会吝惜力量的,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历练。”
“我们的威胁就是,匈奴!”
“我就是匈奴人派来的,你看不出来吗?”
“你现在是苍雪之王!从你使出‘喀琳’时,你就不只是匈奴人了。”
“你误会了,我并不是匈奴人,但是,如果让匈奴人不再烦你们,是不是就算解决了你们的威胁。”
大司祝点头道:“是。”
“那好,告诉我,匈奴派来的人,都在哪里。”
“你想干什么?”
“让他们哭着回家,不敢再回来。”
天选。
天命。
受禅于天。
今夜,李十二的思绪乱得很。
三个不同个国家,操着不同语言的人,居然同时出现了这三个极像的意象。这是不同寻常的。它们一定存在着什么联系,只不过现在的李十二想不到而已。
想不到就不想!
李十二已经给自己定好目标,做就是了。
云中郡。
一位豪族,带着自己的部曲,以互市为名义出了长城。这些部曲们人高马壮,各个披甲,看上去比草原上各大汗国大汗直属的精锐还要精锐。事实上也是。论与草原人打仗的经验,就算是八大柱国手下的精锐,也比不上他们。草原人是在战争中成长的,部曲们也一样。按照部曲出猎的规矩,掠夺的牛羊,主家只留三成,剩下的都是要由士卒们平分的。那三成牛羊并不是主人家出猎的目的,他们乐此不疲,主要还是因为觉得这种游戏比较过瘾,一旦动了杀瘾,这人已再回不去之前清淡如水的日子了。另一个原因,则是要让草原人挨饿。北地大族,是最害怕草原人南下的,历史上已经有许多次那样的教训,现在他们虽然靠着武力获得了主动权,谁知到以后呢。
就得趁你病,要你命才对。
这是北地大族们潜意识里的共识。
甚至这种围猎,已经成为大族们互相攀比的谈资。
这位豪族对身边的军士道:“漠南果然已经无人了。浪费了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