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内贴满了宇文宪的画像,好在当时夜太黑,没有看清婉瑶。
进了城,找个处偏僻的小巷下了娇子,宇文宪这才弯身将婉瑶从座椅下拉了出来,她身上有伤,脸上还有疤,太过于明显,怕被人认出来,所以,这新娘子的工作,便交到了宇文宪的手里,当时婉瑶忍着痛,笑的不能自己,不过,宇文宪穿上女装,还真是别有一番风情,除了皮肤因风吹日晒变得有些黝黑,眉飞入鬓三分,尖尖的瓜子脸,桃花眼看的人春心荡漾,身材高挑,活脱脱的美人坯子。
当然,第一次见面之时,婉瑶就曾认证过。
宇文宪扯掉了自己的凤冠,连忙交还给新娘子。
新娘子从接亲的队伍中走了出来,盈盈如水,怎一个美字了得!
“谢过兄台,大恩大德,没齿难忘!”宇文宪拱手道。
新郎官也没了刚才的怯懦,站直了身子,身姿挺拔,俊朗刚硬,好一对郎才女貌。
拱手道:“齐王客气了,都是北周子民,应该的,只是,作为百姓,我们不希望战争永无止境,还请齐王能够多顾念民情,打仗的时候不要伤害了老百姓才好。”
“兄台放心,那是必然,战争的目的便是为了和平,我保证,北周将士定不会伤了百姓分毫,无论是北周还是北齐的百姓。”
新郎官点了点头,“有齐王这句话,草民就放心了。”
“日后有缘若是再见,定要报此大恩,我们时间紧迫,耽误不得,就此别过了。”
道别后,为了避免麻烦,宇文宪穿了身半长不短的女装,婉瑶跟在一旁,戴了顶高沿的帽子,整张脸隐在黑纱中,因刚才沈格然的话,眼波中有了变化,浑身散发着阴冷的气息。那种恨意似乎穿越了时光与距离,远在信州城衙门里的沈格然都不知觉的打了个冷颤。
他眯起眼帘笑了笑,吹了吹茶盅中的浮沫,呷了口,念叨着:“对,就像这样恨着我吧,只有带着恨意,才能更坚强,哪怕遍体鳞伤,都有着想要继续活下去的顽强。婉瑶,我不怕你恨我......”
是的,沈格然不怕婉瑶恨着他,他最怕的是连恨都不愿意,直接将他从你记忆中删去,这远比杀了他让更他难以接受。
宇文宪与婉瑶回去后,浮生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连忙替她诊了脉,好在伤口及时做了处理,只需将体内余毒清理干净就好,好好睡了一个下午,这才感觉又活了过来。
晚膳用过后,几人商量着出城的事宜,这么多人,老是盘旋在城中也不是长久之计,还是得先出去再说,本来来信州的目的就是为了军粮,只是中间出了插曲,现在整片玉米地戒备森严,想要偷出来,无疑是老虎口中拔牙,及其危险,只能是兵行险招,能弄出来多少是多少,总不能空手而归吧?这不是婉瑶性格。
一切照原计划进行。
这一日入夜,信州城内好几处分别着了大火,烧了好几家的大户宅院,包括信州衙门,火光映红了半边天,街上看热闹的人不绝于耳,人群济济,有人小声嘀咕着,道是这几日邺城与香鹿城陆续招了火宅,北周军队已经偷偷进了城。
一人说:“怪不得进出城内都严查呢,原来是敌军进了城。”
一人说:“可不是么,这烧杀掠夺的少不得。”
一人说:“不怕,咱们有兰陵王在呢,亮他北周寇贼嚣张不得几日,定会被打出北齐。”
一人又说:“兰陵王?我听说皇上因兰陵王战功卓著,声望太高,功高震主啊,要处死他呢!”
“啥?”一群人围了过来,异口同声。
“诶、莫不是瞎说吧,这宫里头的事儿,你怎么能知道?”
一人揶揄道,满眼不信,其余人亦是跟着起哄。
“骗你们干嘛?我大舅哥家的三儿子的娘子的亲妹妹,在宫内当差,偶然听说的,还在宫内见到兰陵王了呢,至于现在死没死,那就不知道了。不过,你们想啊,要是没死的话,为什么周军都打到梁城了,一路北上的,再有几个月就打到咱们这了啊?要是兰陵王在,哪会这样?”
“怎么会这样?北齐要亡、北齐要亡啊......”
“哎哎,带着值钱的东西赶紧躲吧,能躲多远躲多远。”
这一番话,不仅信州,邺城与香鹿城也同样几处相传着。
没几日功夫,百姓们纷纷大包小包的向外逃窜,特别是有钱家的财主。最开始的几日,城门正常开放,但是为何百姓们只出不进呢?到了后来,城守这才反应过来,连忙下令阻止,不允百姓们出城,违令者,斩立决。
不拦着还好,越是阻拦,百姓们越是确信,城门要失守了啊,于是兵逼民反,纷乱不断。
婉瑶乔装成村妇,借着乱世,推着粮食闯了出了去,逃出了信州。
城楼上,一男子迎风而立,凉风吹乱了他的如瀑青丝,红绿相间的广袖长袍被吹的有一下没一下的打在城墙上,沾了灰尘。他垂着眼眸,眼波暗淡,直直的盯着城下一位妇女、目不转睛。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他唇齿微动,道出一句话来。
婉瑶随着人群迅速行前走,只觉背后有一双眼睛一直在注视着她,突然转过身子看了过去,无奈摇头笑了笑,大抵是神经太过紧绷了,都产生了幻觉。
本来守在玉米地旁的驻军,因城中暴乱一事,纷纷撤了回来。正好,婉瑶趁夜又抢了一大笔,人多力量大,没一会儿功夫,半片地一扫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