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肯尼的青年白人举起了手:“好吧,好吧,什么都是我去做!倒霉的总是我!”
黑人大汉吐了口痰:“话别这么说,肯尼,要知道,这次任务的酬劳够我们退休的了!据说目标里还有好几个tianchao女孩儿!我的黑曼巴已经迫不及待了!”
肯尼眼前也是一亮,他虽然年纪不大,却是个此道高手,早就厌倦了身材高大粗糙的白人女性,最近正对亚洲女性着迷:“那我出发了,克罗,你还是管好你的小黑蛇吧!因为大爷我就要去让那些妞见识一下圣剑的威力了!”
“******!”
几人纷纷朝肯尼竖出中指,肯尼扶了扶身前被人当作道具的自动步枪,大笑着往巷子的出口行去。
那是他最后的背影。
下一秒,一个人影闪过,肯尼甚至还没发现他的痕迹,便感觉脖子一热,接着就没了知觉。
“法克,那是什么?!”
“oheykilledkenny!”
“youbaards!”
几人大惊失色,他们的视角中,只见人影一闪,肯尼便……消失了?
如此诡异的情形,让几人心中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好在马上这层阴影就消失了。
“刚刚那到底怎么回事?!”,站在最前面的黑人克罗回头问道,可眼前哪还有同伴的影子?一个生着亚洲娃娃脸的青年正忙着将白人女性塞进空间腰带。
“你是谁?快放下她!”,黑人大汉怒吼,并上膛开枪,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亚洲青年转眼就将她塞了进去,并拿出一个黑色的方块在黑人大汉面前一晃,大汉最后的记忆里,那黑色的方块是他的弹夹。
丁冬伸了个懒腰,看着自己的双手,叹了口气:“多久没这样战斗过了……好多万年了吧……”
在万界,他的战斗风格一直都是碾压流,太久没有遇到值得一战的对手了,像这样偷袭必杀的战斗,玩起来还真有几分新奇感。
是的,这不是战斗,也不是厮杀,这对丁冬而言,不过是无聊时的游戏。
要不是完善后的吸血鬼之刃需要大量鲜血灵魂进行活化,他才懒得在这么热的天出来杀人。
…………
时间在继续,很快到了中午,知了的叫声变得尖锐,阳光更是毒辣无比,路上已经没了多少行人。
“法克,这里的温度绝对有40度以上!”,一辆吉普车中,穿着迷彩衣的白人汉子怒吼着,尽管开着空调,但并没有太大用处。
“我说,我们为什么要这个时候去?!迎着太阳可太傻了点!不是和雇主约定好夜里行动了吗?!”,另一位大胡子佣兵嘟囔。
坐在副驾驶的队长大喝一声:“够了!我们来是为了干死那只黄皮猴子!不是tmd听你们在这里抱怨!等到夜里,****都凉了!干完这一票,我们就能退休了!”
司机悠然说道:“是啊,干完这一票,佣金就够我给心爱的劳拉买钻戒了,回去我们就能结婚了。”
话音刚落,只见大马路上闪过一道黑色人影,众人纷纷戒备,却发现那人影在车前就停下不动了。
“哦,法克,这个愚蠢的猴子,这么热的天也敢出来诈骗?!他不怕变成铁板鱿鱼烧吗?!”,司机定睛一看,忍不住怒骂。
后面有人附和:“这是我见过的最不可思议的国家,诈骗合法化,都是什么狗屁法律!”
大胡子也开腔:“昨天夜里遇到的那个老猴子,最后死相可真难看。妈的,要不是在白天,我一定把这家伙的脑袋拧下来塞进他的菊花!”
也难怪他们这样想,毕竟他们开着车进入tianchao,前前后后一共经历了五十多次碰瓷,一直从南越边境碰到内地,虽然在没人的地方,他们都是直接弄死了事,但碰瓷的大部分都选在人多的时候,这耽误了他们不少行程不说,还浪费了他们不少钱。
但这种惯性思维要了他们的命,毕竟在40度的高温下还敢出来的碰瓷者,可不是什么简单角色。
丁冬要的,是他们的命。
“嘿,伙计们,拿出枪,我感觉不太妙,他长得很像我们的目标啊!”,队长终于发现了不对,众人听了,第一时间把枪拿了出来,可惜,晚了。
“法克,我的手怎么动不了了?!”
“我也是!”
“队长?队长?!法克,他死了!什么时……”
车内一片寂静,随后越野车宛若脱缰的野马,冲破了栏杆,掉进了下面名为护城河实为臭水沟的黑色河流里。
丁冬看着盖亚提供的地图,抬头朝某处望了一下:“狙击手吗?”
…………
戴维是一名意呆利人,据说他的爷爷是一名黑手党,曾经举着双管猎枪给一家黑帮头头的脑袋开了瓢。
但戴维很讨厌那种做法,在他看来,杀戮是优雅的,杀死一个人最多只需要一颗子弹,那种粗野狂暴的原始人做法已经过时了。
因而,他选择成为一名狙击手。
在国际杀手排行榜里,他也算榜上有名的人物,要不是他拒绝给目标补上第二枪,说不定现在的排名已经进入前二十了。
而现在,戴维就在这个城市里寻找着适合自己的死神王座。
“该死的天气,该死的太阳,该死的黄皮猴子!”,戴维一边叽里咕噜骂着,一边爬上了一栋大楼的楼顶,这里视野开阔,能看到丁冬别墅的正门。
只是……有点热……
“哦,法克!”,戴维从自己的“死神王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