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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章 天柱倾折

天空之上,高温高能的辐射柱不断地朝巨掌pēn_shè着,能够焚山煮海的“日光”大肆宣泄着“十日”的不安和迷茫,它们并不知道这突然而来的巨掌,究竟是什么来头。

巨掌并没有进一步去抓取它们十个,而是静静地悬停在那里,周围被烈日们轰开的云层,又逐渐聚拢到巨掌周围来,云蒸雾腾,这些云雾一靠近巨掌,就被染成了紫色,不再惧怕天上的烈日,无论它们再如何释放强大的能量,颇有一副“他横任他横,清风拂山岗”的意味。

攻击了许久,什么用处都没有,十颗太阳可能是不想这么一根筋地“死顶”着,于是直接朝着远处飞去——它们要绕开巨掌,去完成它们的任务:晒死女丑。

十颗“太阳”飞行的速度,可比真正地恒星快太多了,它们的速度无限接近光速,或者说,它们的光芒能照到哪里,它们就能在下一瞬间到达那里。

许久过后,“十日”发现有点不对劲了,它们是可以看到下方如同天堑般宽阔的掌纹的,这巨掌虽然广大,但在它们看来,也经不住自己十兄弟的光速移动,想绕过去,实在不是个问题。

可现在它们发现,它们似乎永远都在掌心正中央的上方,仿佛无论怎么逃离,都无法离开这一掌的范围。

就像齐天大圣无论怎么使用筋斗云,也跳不出如来佛祖的手掌心一般。

………………

陆小七轻轻一握右拳,遮天的巨掌与他的动作同步,将十颗太阳握进了掌心,在女丑惊骇的目光中,天上的巨手消失了,而陆小七则将右手伸到女丑面前,摊开手掌,可以看到10只金色的小鸟团成一团,像寒潮中的鹌鹑,瑟瑟发抖。

这些小鸟每只都有着纯金色的羽毛,长着三只鸟足,一大九小,形似乌鸦。

它们就是“十日”的本体了。

三足金乌。

无论怎么看,这些三足鸟都很“萌”,很“无害”,实在很难想象,刚才在天上恶毒地屠戮大地苍生的,是它们十个家伙。

“人不可貌相”,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是适用的。

“和我详细说说吧!”陆小七微笑着对女丑说道,女丑的威胁算是解除了,他并没有否认自己是“古圣”,因为既然人家脑补出了自己的身份,那也省事儿了。

女丑现在对陆小七的手段是真的心悦诚服了,收起了心中剩余的一点点怀疑,很认真地点点头。

她的身高数百米,看陆小七的时候是居高临下的,她不敢再继续这样,因为她自己都觉得这样太过于亵渎。

于是,女丑毛孔里开始冒出白色的雾气,很快,雾气消散,她从小山一样的体型,降到和陆小七他们差不多高的样子,然后继续跪伏在地上,以示恭敬。

“起来说话吧。”女丑听到陆小七柔和的声音,并且有一股莫名的力量将她托起、站直。

女丑虽然站了起来,但她依旧不敢直视陆小七的面孔,垂着头组织着语言——如此谦卑,不是她骨子里畏惧强者,她要真是畏惧强者,就不可能舍命祭祀,一点退缩的意思都没有。

她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她本来就是一名巫祭。

巫祭是做什么的?

祭神的。

这里的“神”和后世的“神明”并不是同一个意思,其含义要复杂很多——这里的“神”更多的应该更多指的是“先祖”。

这是山海经与全世界所有神系,从一开始就区分开的地方——祖先崇拜。

强大的祖先,开辟了蛮荒,壮大了种族,从而被当做了神明来崇拜。

有些祖先真的只是凡人,有些则真的是具有大神通的强者。

比如有巢氏,因为他教导人们用木材树枝搭建屋蓬,使得人类不再居住在山洞或者危机四伏的荒野中,他便被后代铭记祭祀,他虽是凡人,但在华夏历史上的地位,可比后世的一些小毛神高多了。

比如女娲,因其造人与补天之功,人们才世代信仰,信仰她并不是因为她的神通广大,而是因为“功”,因为惠及人类后代。

对于伟大的先祖,不管是否拥有神力,人们都把他们敬若神明,因为这些人就是女丑口中的“古圣”。

所以,作为本就是祭祀“古圣”的女丑来说,陆小七这位“古圣”亲临,就是莫大的荣耀。

这是一个昂扬的民族,“古圣”可以有很多位,但却可以全部冠以“古圣”之名一起崇拜,因为自女娲造人,诞生这个民族起,这个民族的贤者们,就世代为了种族的繁荣壮大呕心沥血,他们的灵魂是共鸣的。

“古圣啊!不管您是不是听到了我的祷言前来”女丑眼泪盈眶,滑落的泪珠将脸上的油彩颜料冲淡了很多:“感谢您的光临!”

“供奉我的部落名叫‘巫咸国’,在很多年前,我们部落并不在这极西之地,而居住在大荒中土‘丰沮’、‘玉门’两座神山中间的峡谷中。”

“黄帝与蚩尤战时,曾向我们部落问卜,因为泄露天机,昆仑西王母命人归咎我的先祖,并将我们的部落拆散为10个——巫咸、巫即、巫朌、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

“10个部落被分散到10个不同的地方,互相远离,远隔重洋高岭,永世不得相通。而巫咸部,传到我这一代,已经不知过了多少年了。”

“在每一个地方,我们10个部落理所当然的,就成了一方巫祭之部,比如我们巫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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