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两次三次,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败兴而归,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也多了,跃跃欲试的挑战者则更多了,不出一个月,四金酒肆有一场斗文会的消息就传开了,都说这个酒肆的老板学富五车,才学极高,从无敌手。
这样的消息不胫而走,自然也传到了当时负有盛名的那些大文豪大才子们的耳朵里,渐渐地,就开始有一些文人界的名人前来挑战。
不论这场比试的结果如何,反正,金二爷的目的达到了,至少,四金酒肆自那场比试起,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金鑫听到这件往事的时候,由衷地会心一笑,这是通过制造舆论和名人效应从而达到广而告之的目的,使得四金酒肆短时间内便家喻户晓,甚至从此之后,但凡有文人切磋的集会或场合,人们首先想到的举办地点,就是四金酒肆。不管从哪个方面看,这都是一次非常成功的营销策略,放在这样的时代,实属难得。
必须承认,这个金二爷果然是个名副其实的商人。
柳云啧啧称赞道:“古往今来,但凡有些名声的大小店铺,那声誉不是日积月累的深入人心塑造出来的,就是无心插柳的机缘巧合获得的,像二爷这样,主动绸缪,并在之后坐收渔利的,可真是从未有过的。所以说,他真是个经商的能人。”
金鑫笑而不语。商人,最忌讳的不就是守株待兔?真正有胆识有谋略的商人,总是更乐于主动出击,先发寻找商机,抓准了机会,获取自己想要的利益,如若找不到机会,更会自发地制造机会,为自己谋划出一条商机,由此得到自己想要的。
这就是商人,真正有野心的商人。
相对于那些传统的,按部就班,执着于固守一小块领域的商人,金鑫显然属于激进派,她喜欢冒险刺激的商战,凭借自己的聪明和经商手段披荆斩棘,杀出一条自己的康庄大道,这所带来的成就感和满足感,是金鑫所着迷的。
她享受那样的过程,哪怕其中有惊险,有阻碍,可能可能失去所有,她仍旧乐此不疲义无反顾,她认为,作为一个商人,努力地工作,收获工作上的成果,这就是她人生价值的体现。
大概是同为商人的惺惺相惜,金鑫本来对于金二爷没什么感觉,毕竟,他是“金鑫”的父亲,而她,是从现代穿越而来的,名字也不叫金鑫。
金鑫,金鑫,说起来,她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得知这副身体的主人名叫“金鑫”时,还无力吐槽了一阵,只觉得这名字太寻常大众,四个金砸下来,还特别的俗气。后来想想,她在现代就是经商的,更自认是个满身铜臭味的人,想来,这名字多少也是蛮贴自己的,便也慢慢说服自己接受了。
不管怎样,既然来了,愿与不愿,她都必须舍弃现代的身份,以金鑫的身份在这个王朝生活下去。
何况,得知金鑫的父亲是个如此有商人气质的人后,她似乎找到了关联点,再提起金二爷的时候,反倒心理上觉得不那么遥远漠然,而是有些亲近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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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一更。之前有读者反映女主名字太大众了。本来还想着要不要改个,不过后来想着自己当初给女主定名字时的想法,果然还是不改了。我会好好写的,争取大家看的时候不会想到身边的某个“金鑫”……对了,上次有读者问包月的事情,我问了下其他的作者朋友,好像是说以后只有完结的作品才有包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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