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是字面上的意思!”现在常妈,对简情的态度,跟对小暄她们的太度没有什么分别。
简情打开那份合同,首先映入简情眼帘的是合同上的甲方,乙方。
甲方是简情。
乙方是陈毓航。
合同上边写着,陈毓航同意继续支付简轩医药费,但前提是简情要留在陈家当佣人,不仅是要当佣人,合同上还说明了,因为佣人的薪金不足,即使简情做到死也不足以偿还陈毓航的支出,简情除了做陈家的佣人,还需要到德信公司上班。
而且上班简情所得的薪金,全部归陈毓航。
也就是说,简情周一到周五白天,到德信上班,晚上回来做佣人的,而周末的两天,没有假放,要留在陈家继续做佣工。
“常妈,您是不是搞错了?”在简情读完那个合同的时候,小暄忍不住又开口了。
让简情又上班,又做佣人的。
这是谁的意思,其实不用想也知道,那是陈毓航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