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陕西一地就有三十四名大大小小正印官牵涉马政弊案,国朝七十年这还是头一朝。陕西一地有问题,山西、北直隶、辽东呢?必须彻查,休叫一个蠹虫逃出恢恢天网!该抓的抓,该判的判,该杀的杀。否则,百官不服,天下人不服!”
这话说得已是杀气腾腾了,于尚书一脸铁青,怒视吴鄞。
所谓三法司,就是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乃是明朝中央三个司法机关的合称。
三个机关在办案的时候也扮演不同的角色,刑部掌管案件审判,大理寺是慎刑接机关负责复核。而都察院不仅可以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还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
三法司各司其职,又相互监督牵制,以保证案件的公平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