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对方是和自己过一辈子,又不是和别人过一辈子,没必要用别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另一半,只要自己觉得幸福就够了。”
那个有些婴儿肥的女生忍不住感叹道,她最向往的就是如初恋般纯洁的爱恋,可惜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在现实的一次次冲击下,她逐渐放弃了这种念头。
剧中的东西,现实中只有利益。
但是林妙诗的话,却让她重新拾起了希望。
无论是美是丑,总有一个人在等待着你,这个人就在那里,永远也不会离去。
幸福掌握在手中,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呵呵,你们还真是幼稚呢。”菲菲叹了口气,“不过我也不能否定林大校花的观点,毕竟在学校的是偶,人家都特别独断独行。”
菲菲现在心里很满足,她已经成功在林妙诗身上找到了,刚刚身为陪衬的自信。
自信需要从别人身上获得,这真是一件非常可悲的事情,但更为可悲的是,这个可怜人还为此沾沾自喜。
“别人的事情终究是别人的事情,我们过好自己就够了,亲爱的。”孟浩男友力爆棚,当着众人的面直接亲了菲菲一口。
“好暖,有钱多金懂得疼人和浪漫,简直就是完美男友,再看另一边……”女生简直不知道自己该露出怎样的表情了,“吃个西餐还要女朋友切好,才自己用筷子动手此,这找到的哪是男朋友,简直就是找了一个儿子。”
成熟稳重负责人,永远是女人选择男朋友的不二之选,自从一些萝莉爱大叔的电影泛滥后,大叔就成了大部分女人的头号目标。
为什么?
女人成熟的往往比男人要早,而男人则还处于情商和智商双发展的阶段,在女人看来,同龄男人或者小鲜肉,玩玩还可以,要真的托付终生就值得了。
而大叔型男伴,因为饱经风霜,多金又懂得疼人,要是再加上幽默风趣,只是重码活力和玩耍的小鲜肉简直没有任何的优势。
我要找的是可以托付一生的男人,而不是给别人当老妈子。
总得来说,这饭只吃了一半,沈欢就把人给丢干净了。
尽管林妙诗“极力”表现出一副,我很幸福的样子,但依旧然让人觉得可怜。
这个世界上最可悲的事情,不是所有人都讨厌你,而是所有的人都同情你。
在众人眼中,林妙诗就是这样一个可怜人。
“饭吃完了,我和沈欢还有事情处理,就先走了。”饭吃完以后,林妙诗便准备离开。
可没等站起来,孔文便开口说道:“现在就走?咱们还没好好的联络感情呢。”
“是啊,现在走确实太早了。”孟浩起身笑着说道:“忘了给大家说,今天是菲菲的生日。”
“现在时间尚早,咱们先去唱歌,刚才不是有朋友说,我小气不愿意请大家到曼珠沙华吃饭吗?咱们唱完就去我们家酒店吃饭!我早就给菲菲准备了盛大的生日party。”
“如果大家还觉得不尽兴,我就带大家到酒吧一条街嗨到底,今晚谁都不准回去我,要是回去了,那就是不给我孟浩的面子!”
孟浩这话一说出来,一群人发出了兴奋的欢呼。
孟家的少东请客,这个机会可是非常少见的,到时候拍几张发到朋友圈,让老板和上司知道自己和孟少的关系——简直就是装逼和申请升迁机遇的大杀器。
“新区最近刚开了一家ktv,叫麦克风,我上次和朋友去过,装修的很漂亮,隔音效果也不错,最主要的是什么歌都有,我们去哪里怎么样?”孔文也不管林妙诗同不同意,直接开口提议道。
孟浩笑了笑,“那就麦克风ktv吧。”
可以,明知道要玩到天亮,还非要拉着妙诗过去,真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有我这个未婚夫在身边?沈欢可是清楚的很,这些人没有一个把自己当成是妙诗的未婚夫。
沈欢心中这么想,但是脸上表现出的却是截然不同的表情,“ktv?我还从阿里没有去过这样高档的地方,咱们赶快过去吧!”
听到这话,众人轰然大笑了起来,ktv都没去过,果然是土鳖中的土鳖。
沈欢是真的没去过ktv,一是当初家庭的条件不允许,二是因为他对唱歌真的没什么兴趣,除了大街上的流行曲,他别的一个也没听过。
不过对于ktv他并不好奇,唱歌在哪里唱都一样,ktv所提供的不过是一个气氛,在狭小的空间内,和自己所熟识的人纵情歌唱,不需要任何的顾忌。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没钱去娱乐会所才去的那里,请个公主什么的,总比待在家里面对黄脸婆强。
沈欢都答应了,林妙诗自然也不会说什么,以上厕所为借口,林妙诗把很欢给拉了出来。
“你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我心眼小。”
“我知道……你准备打算对他们做什么?”
“我心眼小,但还没有到蛮不讲理的地步,今晚咱们又没什么活动,他们不是想玩吗?咱们就陪他们好好玩玩!”
从酒店到新区的麦克风ktv距离并不算远,这群所谓的老同学,大概有十来个,每个人都开有车,最次的都是宝马7系,孟浩更是开了一辆敞篷a奔驰sls,孔文开的则是最新款的高配奥迪a6。
除了孟浩以外,开的都不是什么豪车,但别忘了,他们的年龄和林妙诗差不多,最多只在社会上打拼了四五年。
多数女性都向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