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仙侠修真>云中岳>第八十二章 生死磨砺 突破境界

痛苦的煎熬终于换来成功的喜悦,云中岳最后终于迈入了神魂境巅峰境界。云中岳仔细的感受着神魂的变化,最后他尝试着将自己的神魂分出一部分与体外,刚开始他还不太适应,老是觉得心里发慌,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渐渐的适应了这种变化。云中岳兴奋极了,因为这样一来他就可以比常人的感官强上很多倍了,这样他可以提前放出一部分神魂来观察周围甚至是十里之内的动静了。

不过神魂修炼的终极目标是利用强大的神魂来操纵天地灵气变化为各种自己想要的形态来战斗,云中岳知道自己还差得远,甚至连门槛都还没有摸到,他在心里暗暗地告诫自己不要为眼前的一点儿小成就而沾沾自喜,今后还有更高的山峰在等着自己去征服。

收拾好心情,云中岳回到了五行池底的地洞内。

“不错!比我想象的要快了很多,不过你的境界还不太稳固,来我旁边站好,我来帮你稳固境界。”云家卫上下打量着他说道。

云中岳赶紧站在了云家卫的旁边,然后问道:“家卫大哥,我要怎么做?”

“就像你淬炼神魂时一样,不要运转任何功法,全凭你的意志来抵抗住我的电弧和五行煞气的攻击。你要明白的是,我发出的五行煞气强度是湖水里的十倍,而我发出的电弧足可以瞬间电死一头成年的公象,所以你要有强大的心理准备。只有这样你的神魂才能壮大到极致,才能凝聚成自己的神核,只有拥有了神核你才能进一步的踏入神法境。你准备好了吗?”云家卫为要注意解释道。

云中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调整着自己的状态。过了一会儿他说道:“我准备好了,可以开始了。”

云家卫立刻释放出五行煞气和电弧,只见那闪烁的蓝色电弧噼里啪啦的烧灼着云中岳的身体,云中岳此时就如同置身于户外爆裂的雷电之下,浑身闪烁着蓝紫色的电弧,整个身体急速的颤抖着。渐渐地他的嘴角冒出了白沫,身上的衣服也被烧成了灰烬,给人一种随时会毙命的感觉。

云中岳感受到极大的痛苦,他想大声的交出来,可是已经被电的连嘴也张不开了,无赖之下云中岳就用牙齿狠狠咬着自己的嘴唇,企图通过身体的疼痛来减轻神魂上的痛苦。可是他发现自己更加的痛苦了,因为除了电弧的烧灼还有五行煞气的侵蚀,一开始云家卫并没有全力为之,现在看见云中岳还有能力来对抗,于是果断的火力全开,这下云中岳就更加的痛苦了。

渐渐的云中岳的嘴唇被咬破了,鲜血顺着嘴角滴答滴答的地落在地上染红了地面。云中岳此时正在激烈的对抗电弧和五行煞气的联手摧残,他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留了很多的血,只是集中一切的注意力和体力来应付电弧和五行煞气就已经让他疲于应付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云中岳感觉到自己就快崩溃了,脑海里的神魂已经出现了丝丝缕缕的裂痕,而且身体表面浮现出一层厚厚的带血的黑泥,他觉得自己随时都可能神魂破碎,身体爆裂而亡。不过云中岳在心里告诫自己,自己的母亲还在等着他的营救,他不能倒下,无论多么的痛苦和危险也要勇敢的面对,不能有一点儿的退缩。云中岳脖子和头部一条条的青筋冒了起来,可以看出他正在承受巨大的煎熬,也可以看出云中岳正在全力主动的对抗身体和神魂双重的折磨。一天以后云中岳已经浑身是血,而云家卫根本没有给她任何的喘息机会,他又一次加大了五行煞气和电弧的强度。这使得云中岳就如那狂风暴雨中的一叶小舟,浑身剧烈的颤抖摇摆,脑海里的神魂裂痕进一步的扩大,就连身体里的骨骼也开始寸寸断裂。云中岳感觉自己就快要死了,这不光是身体的磨灭,同时也是神魂的磨灭,这种非人的痛苦已经到了自己所能承受的边缘。

“咔嚓!咔嚓!”自云中岳的体内传出一连串清脆的声音。这时云中岳再也承受不住了,体内的骨骼已经全部寸断,而且神魂也脆裂成了一片片的碎块儿,云中岳终于坚持不住,就如同一团稀泥瘫倒在了地上。

这时如果不走近看的话,绝对以为他已经死了,因为那微弱的呼吸已经很难看清楚了。此时云中岳就像一个活死人,可是他那碎裂的神魂却是还保留了一点儿清醒的意识。云中岳感受到自己的神魂正在向着体外飞散,他不由得一惊,要是就这么神魂俱灭太不甘心了,自己还有很多的事没了结,怎么能就此死去呢?但是现在自己根本阻止不了情况的恶化。

就在他绝望的最后关头,突然自己的体内血肉里涌出一股巨大的淡金色的真气开始缭绕在脆裂的神魂上,并且还在不断的收缩,这使得濒临崩溃的神魂又一次合到了一起。等神魂合在一起之后,那淡金色的真气又开始源源不断的转化成淡金色的灵气滋养神魂。这时云中岳才感觉到自己又一次死里逃生了,心里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两天两夜,云中岳也渐渐的清醒过来,此时他吃惊的发现自己的脑海里有了一个一指来高的淡金色小人,原来那个模糊的神魂显然是被锤炼的更加的凝实和强韧了。

就在他还沉浸在神魂壮大的喜悦中时,那淡金色的真气突然开始涌向自己的骨骼,云中岳再一次震惊了,因为那淡金色的真气又开始转化为灵气滋养自己寸寸断裂的骨骼。感受到谷歌里传来的阵阵****,云中岳知道自己的骨骼正在


状态提示:第八十二章 生死磨砺 突破境界--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