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千翔走出林艺大厦,没有回头,只因为他知道李林艺一定会在大厦里看着自己,当别人站在自己的头顶,一定不要抬头,仰视别人是魏千翔决不能忍受的事情。
鹏云站在车旁等了魏千翔很久,看到魏千翔走来下,打开车门,问:“少爷,怎么样?”
魏千翔摇了摇头。
鹏云很了解魏千翔,知道少爷不说话的时候就是心情很差,当少爷不说话的时候,他们这些手下也最好不要说话,否则少爷心情一定会更差。做主子的心情不好,遭殃的就只能是他们这些小弟。
车里气氛压抑,缓缓行驶。
魏千翔突然笑了一声,摇了摇头,“是我想错了。”
见魏千翔心情好像好了点,鹏云试探性地问:“少爷,怎么了?”
“鹏云,你说,那个陈歌现在最怕什么?”
鹏云想了想,“那件事?”
魏千翔看了司机一眼,笑着说:“小张也跟了我这么久,我们把话敞开了说,没事的。”
“少爷你是说,换脸?”
魏千翔说:“对,换脸这件事。我当初选他的原因是,他有惊世的才华,又恰巧符合那个疯子换脸的要求,他又刚好麻烦缠身,最适合人间蒸发式地成为一个全新的完美无缺的傀儡偶像,是我计划里最重要一环的最佳人选。但是后来出现了意外,你不小心让他逃了。”
“少爷,我的错我一定会把他带回来。”鹏云愧疚道。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带他回来这件事,不急。现在他逃走,对我的计划并没有影响,反而是好事。”
“少爷,我不明白。”
魏千翔说:“有一句话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一个人拥有得越多,越害怕失去。我们知道的这个秘密,目前来说对他未必有多大的威慑力,但是等到他拥有得越来越多,这个把柄就成了他致命的弱点。现在,我们只需要静观其变,看着陈歌一步步走得越来越高,等他摔不起的时候再出手,必定一击致命。”
“少爷,到了。”司机提醒魏千翔下车。
魏千翔下车,鹏云跟在魏千翔身后,两人行驶了大概两三分钟,魏千翔突然停下,微微侧身,对身后的鹏云说:“我们刚才说的那件事,知道的人只能是我和你。”
鹏云心领神会。
被魏千翔亲切地称之为小张的司机当天晚上人间蒸发。
鹏云对魏千翔还算了解,少爷之所以在车上会让自己挑明了说,只是因为少爷说话不喜欢遮遮掩掩唯唯诺诺。
原因就是这么简单。
陈歌现在很烦,烦人的源头是李家大小姐李亚楠。
李亚楠拽着陈歌的胳膊,“陈歌,你就和我去吧,我知道你最好了。”
不知道李亚楠发什么疯,一定要带自己去她们学校,和她们学校的校草比一比谁帅,理由是她看不惯学校那个新选的校草平时很臭屁一副很拽的样子,陈歌实在不愿意去做这种幼稚的事情,“我真的不能去,你爸给我安排了很多事要做,我很忙。”
“我爸给你安排的事那都是我家的事,我给你安排的事那也是李家的事,没什么区别,而且我的事一定我爸安排的事更好玩儿。”
陈歌拗不过李亚楠,“说好,我只去一趟,去看一眼就回来了。”
李亚楠大喜,“好。只去一趟,只要一分钟,打败那个校草你直接往回走就好了。”
于是陈歌李亚楠抓了壮丁。
不对,帅丁。
国内高校校花校草的风气盛行,李亚楠所在的是香江大学,国内数一数二的好大学,没想到也会做评选校草这么没品的事情。
李亚楠开的是一辆玛莎拉蒂ghibli,价格在九十多万,在遍地都是有钱人的香江不算什么,没想到这个大小姐还算低调,不像她个性这么张扬。
走到一半,李亚楠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过头上下看了陈歌,发出嫌弃的啧啧声,“不是我说你,你这穿的也太差了,走,姐先带你去换身衣服。”
李亚楠拉着陈歌进了一家范思哲男装专卖店。
范思哲是顶级服装店,里面的衣服动辄上万上十万,不过李亚楠来说这都是很平常的日用品,连轻度奢侈品都算不上。
李亚楠连续挑了三套衣服,递给陈歌说:“进去试一下吧。”
店员带陈歌去了试衣间,站在试衣间外等陈歌换好,她已经把陈歌当作了被富家女包养的小白脸,不过说真的,这个小白脸长得倒真不赖,比电视上的那些男明星好像都要好看一点。
试衣间的门被打开,陈歌从里面走出来。
女店员半晌没有反应过来,两只眼睛写满了春心荡漾。
人靠衣装这四个字说得没错,陈歌本身五官俊朗完美,现在换上范思哲的几款经典服饰,更显得人精神帅气。
李亚楠走过来,上下看了看陈歌,啧啧赞叹了两声,却又摇了摇头,“不行,再换下一身。”
女店员说:“小姐,我认为这位先生穿这身衣服就很不错。”
李亚楠转过脑袋,“不行就是不行,再去换。”
陈歌对着镜子照了照,说了句公道话,“我觉得还行吧。”
李亚楠大小姐蛮不讲理,“我说不行就是不行,去换。”
陈歌无奈去换。
等陈歌进了试衣间,李亚楠偷偷对女店员说:“刚才不好意思啊,我不是故意的,一会等他出来,这三套你都对比一下,选一身最丑的。”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