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你会甩了他?”见佩普闷声不答,林兰问得小心翼翼。
于是,她再次笑了起来,四十岁的精英女士带着一丝岁月的痕迹,却依然自信美丽:“我想,最后是他甩了我。”
林兰一拍桌子:“他敢!”这声响亮的拍桌,引来了其他客人的侧目。
“洛兰,冷静点。”佩普笑着说,“我只是开个玩笑,他的公司还在我手里。”
“是的,如果他真的敢甩了你,你就搞得他破产。”林兰点点头说。
“你真的很讨人喜欢,洛兰。实际上,当我第一次知道托尼有个亲妹妹时,还有点担心能不能跟女版托尼好好相处。”佩普说,“后来我发现这种想法真可笑。”
有很多人都以为托尼的妹妹一定是女版托尼,任性妄为,趾高气昂,目中无人,极难相处。托尼身上的这些标签被贴了几十年都没有换过,顶多加了一条超级英雄,而林兰却觉得这位高傲的天才儿童极其脆弱,害怕孤独,恐惧失败。
“佩普,如果你想见托尼的话,放下手里的工作去见他怎么样?”又有多少人真正了解过钢铁之躯深处的柔软,怕是连波兹小姐,在托尼成为钢铁侠后的至今也迷茫了,“不用去猜托尼想不想见到你,即便他忙得昏天黑地,只要你想见到他,就不要压抑那种心情。哪怕你坐在他身边打瞌睡,都能让托尼兴奋很久,我发誓。”
“我感到惭愧,你好像比我更懂他。”
“不不不,你早就比我更了解他了,只是爱情使人晕头转向,会让你瞻前顾后。”林兰立即解释,“毕竟托尼.十五岁.斯塔克真的没那么复杂。”
“十五岁?好吧,我一直当他十六岁。”
“哦,那不错,起码他在你面前还成熟了一岁。”
“洛兰。”佩普吞咽下最后一口咖啡,“我不知道这么说对不对,但我真的觉得你不止十七岁,你的思想比我认识的所有同龄姑娘都要成熟,中国女孩儿都这样吗?”
“中国女孩儿是不是都这样我就不敢下结论,但是。”林兰歪了歪头,做出符合少女表情的堵嘴样子:“我下个月十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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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华盛顿dc的时候,正好是翌日清晨,这通常是史蒂夫.罗杰斯围着河岸沿着公路晨跑的时间,晨光将出未出,入冬的寒意沁人心脾。晨跑的人不多,林兰决定来个“偶遇”制造点电影桥段里的邂逅场景。
这个时间,佩普应该坐私人飞机到马里布了吧,希望她的出现能让托尼开心起来,这两个苦命鸳鸯比异地恋还辛酸。
站在桥岸边,林兰回忆起当初与史蒂夫每次见面的情节,那可真是一点都不浪漫的画面。不是他带着临时女友在身边,就是拍烂她的房门打打杀杀,他们好像都没有追求过对方就这么莫名其妙,哦,不对,自然而然在一起了。
是的,当然还有神盾局的推泼助澜让他们扮了一段时间的情侣,然后就假戏真做。
时间过的真快,想想才来美国还是夏天呢,转眼,便要入冬了。
“嗨,小姐,需要帮助吗?”
要说改变,其实林兰觉得自己真的在改变,她自认这样的改变挺好的,至于别人怎么想。等等,她好像在改变前也没什么朋友,谁在乎她变成了什么鸟样。
搭讪,对了,就是这个,她发现自己对于异性的搭讪没以前那样排斥和抵触了,但也不能说喜欢。她依然不习惯跟陌生人打交道的毛病估计一时半会儿改不了,但是,自从来到美国后,她被搭讪简直成了家常便饭。
就是去趟便利店买盒牛奶偶尔也会遇到搭讪者,友好的,她会回以微笑,接着快速离开。
而面对眼前这位皮肤深黑的非裔高个子男人,林兰也很想回以微笑然后走开,但她走不开。不是因为要制造偶遇机会,而是她提着一箱行李站在离车站不远的地方,实在很像需要帮助的样子。
“谢谢,我在等人。”林兰回说,“我男朋友马上就要到了。”通常她都会用这种令人容易接受的方式让别人知难而退。
男人身高与史蒂夫不相上下,黑皮肤撑托着洁白牙齿,他浑身冒着热气,脸上带着丝丝汗液。男人肌肉结实,凸起的青筋显得胳膊极富力量,但他并不凶悍,他的微笑非常真诚,没有不怀好意的气息,看得出男人是真心想要帮助别人,而不是有什么企图。
即便如此,他的眼睛里还是闪过一丝小小的,不易察觉的失落:“噢,竟然要自己的女友等待,他可真是幸运的家伙,我叫山姆.威尔逊,很高兴认识你。”叫山姆的男人没有伸手与林兰相握,因为他已经晨跑了一个多小时,掌上都是汗水,他认为这样做很不礼貌,“希望你的王子马上就来,再回。”山姆将手在额头前潇洒一甩,都没有问林兰叫什么便继续跑步去了。
真是可爱的黑人兄弟。
很多人都认为史蒂夫.罗杰斯是个一本正经,甚至都不会开玩笑的严肃老兵,大家好像都忘了他的最初志向是做一名漫画家。史蒂夫耍过小聪明,违抗过军令,追求过女上司,要说这样的人是老古板,那可太逗了。
“小姐,我觉得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这里是史蒂夫每天清晨的必经之路,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