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科幻未来>好莱坞成神记>441.第441章 挑拨
露出了一丝的破绽,从肩膀到肩头的地方,被直接切下来,流出了无数鲜血,但他们在药物的帮助下,丝毫感觉不到疼痛,依然在疯狂的殴打起来,血精灵前胸被插着一把长刀,而兽人的胳膊掉了下来,也算是势均力敌,他们本可以赶紧救治自己,或者呼叫救命,但是这个时候,他们早已不知疼痛,忘记死亡,舍生忘死,几乎达到了嗜血术最高的效果,就这么拼命杀戮起来,手上的武器已经掉落,于是就空着手对打起来,越打,身体内的血流的越快。

痛觉,是不好的,但是,疼痛是人类身体的一种保护机制,是提醒大脑,哪里受到了伤害,需要赶紧改变这种情况的做出反应,有重要的生物学意义,是有机体内部的警戒系统,能引起防御性反应,具有保护作用,你觉得有发烧的感觉,那么就会想办法降温,觉得什么地方疼,自然要去研究一下。

但是感觉不到疼,于是就感觉不到死亡的渐渐临近,直到血流尽,人已经接近昏迷。

在一片无限的快感之中,感受到生命的终结,这也许就是一种幸福吧。

而另一边,那个巨魔战士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平时种族最亲近的牛头人和那个兽人已经倒地不起,而自己和亡灵战士的拼杀也是刀刀见血,亡灵用的是两把短小的短刀,很是灵巧的避开自己的长刀,双方每次交锋,都可以在对方身体上带起一道伤痕,血不像兽人和血精灵那样大量大量的流出,而是一点点的放血,但是这样更能感受到恐惧,恐慌,最大的威胁,反而是那个在一边神神道道自言自语的地精哥布林,他在那不断的嘟囔着,“金矿”,“金砖”,“财富”,不断的四肢张牙舞爪的,好像前面都有什么东西。

在巨魔的脑海中,不断有一个声音,提醒他,现在是离开的时间了,是去请求救援的时间了,在每一队巡逻兵身上,都带有一个巫师制造的卷轴,卷轴可以随时随地打开,里面会直接在高空处出现一个信号,只要信号打开,那么只需要很快的速度,千军万马很快就可以到达了。

但是,他似乎无法控制自己的ròu_tǐ,每一刀挥舞而出的时候,带起的风声,撞击在亡灵手上的短刀的碰撞触感,砍中亡灵后,带出一片碎肉的快感,全都让他无法自拔。

为什么生命那么喜欢杀戮?

现代人类的进化史中,曾经有那么一个“同伴”,被叫做尼安德特人,嗯,当然,人类自己把自己的祖先叫做,智人,但在两万四千年前,这些尼安德特人却消失了,原因当然是,尼安德特人相比同类,现代人类的祖先智人,要性格善良温顺得多。

嗯,然后就是一场厮杀呗,然后就是尼安德特人的骸骨什么的,被智人的后代,人类所研究了。

任何,我是说任何主流民族,现存于世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他们拥有足够的战斗力,好斗,善于战斗,并且拥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力。

无论是从黄河区区之地称雄东亚的中国人,还是出身北欧黑森林的日耳曼人下属分支出来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法兰克人和德意志人,等等,都是那个时代,从一小块部落慢慢发展壮大,进而他们的后裔,统治了世界上一大片领土,创造了数之不尽的文明的群体。

与地球一样,在部落的世界里,能生存下来的,必然是最能打,最喜欢打的。

巨魔的血液里,也同样的流淌着战士的鲜血,已经开战,绝不后退,这才是真谛。

但他的血已经流出的太多太多了。

血液是人类生命最重要的东西,失血过多的无力,药物叠加的兴奋,混淆在一起的时刻,让他终于站在原地,不再朝那亡灵出手,只认真看去,那亡灵身体上,已经没有一块好肉了,本身就已经是死尸一样,继续活跃的躯体,被这样摧残后,体液不断流出,多处骨头露出来,甚至有的地方已经发黑了。

巨魔自己也不是很好,他低头在那看了看,自己全身都是鲜血,似乎不再做什么,想去身后拿起卷轴,紧急呼救,又想取出身上的急救包,救治自己,但这都来不及了。

在原地,原本繁华锦绣,男男女女寻欢作乐的涩谷,无数男子yuepao未成年少女的涩谷,这个街口已经遍地都是鲜血,牛头人的肚子被刨开,内脏流淌一地,但依靠着生命力顽强,还挣扎着看向天空,血精灵和兽人受到巨大创伤,早已瞪大眼睛,不知道是死是活,耗尽体力和血液的亡灵和巨魔,躺倒在地,同样已然无法再战,自始至终,他们都没有叫唤过疼痛。

而他们之中,意志力最为薄弱,最喜欢物质金钱的地精哥布林,却已然无事,他的眼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不断的欢声笑语,诉说着各种财富的话题,以及发财后如何享受,他也是知道其他的同伴都已经倒地不起,没有声息,已经死去或者即将死去,但丝毫不为所动,反而拍着手,说道:“都死啦,都死啦,宝藏和财宝都是我一个人的了,太好啦,所有人都死啦。”

场面很是恐怖而滑稽,一片死亡的景象下,却有一个小人儿在那欢声笑语,即使举着望远镜,在远处的高楼上观察着这些的王杰,也是不由得打了个冷战,这就是那种药物,引起的人体分泌的那种酶,那种荷尔蒙,带来的力量就是让几个原本应该并肩作战,互相保护对方,将后背交给对方,甚至为其他人而死。

他们本是战友啊。

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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