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火影之大魔王>第二十二章 阴阳遁术的顶点

(ps:脑洞真的开的太大了吗?能接受吗这样的剧情?其实我觉得这样才是最合理的,斑想拿到扉间的细胞组织之类的东西不难,如果我是斑的话,我想要将世界拖入无限月读之中,那么首先我会选择让泉奈辅助我,这比起靠带土这个陌生人靠谱的多,最起码自己的弟弟不会背叛自己,而且可以将轮回眼交给泉奈,力量绝对不会差,火影里面最靠谱的情谊就是兄弟之情了。并且我还会用秽土转生复活柱间和扉间,这两人的战斗力可不是盖得,特别是柱间,战斗力完全超越了同时代的影,不明白斑为啥非要单打独斗,当然,按照漫画的走向来看,如果斑复活了柱间和扉间,那么忍者联军就没法打了,不过我们这是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吧,不可能说明明有能力将敌人打死却偏要给他们留活路,怎么凶残怎么来,当然,辉小哥也要凶残起来了,你不认我不义,总会有破解的办法的。不妨让我们把脑洞开的再大一点吧?)

最坏的推测变成了事实,原本辉打算复活柱间和扉间来一起对抗斑,当然在他心中也计算上了泉奈未死的情况,不过只要柱间和扉间被复活,打起来辉这边还是有优势的。现在好了,柱间和扉间很有可能被斑抢先复活了,现在辉要面对的就是斑,柱间,泉奈,扉间这四个人了。

特别是斑现在如果算上轮回眼的话,那么战力已经超越了全盛时期的柱间了,光是一个斑,辉和天泉一起上都未必扛得住......

当然了,话又说回来,战斗不是靠嘴说的,就算是硬实力在辉之上,结果也要打过才知道。因为到了他们这种境界,基本上挨一下就伤,擦一下就残,忍术的破坏力永远要大于防御力。就连原本历史上秽土转生状态下的斑,虽然实力上完全碾压了五影,但是也被打伤过,大野木的尘遁甚至是将斑的一条手臂都轰没了。

如果是回合制的打法,那他们这些人不管是谁,挨对面一下攻击都要死!

“阴阳遁术第三阶段的开发也要尽快了。”辉轻轻的舒了口气道,“现在形势对我们不利,斑和柱间的力量加起来,说不定连我都要死掉。”

“说到这里,我倒是有个问题。”天泉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秽土转生的状态一般意义上时不会死的,你说的死亡指的是什么?”

辉想了想道:“如果能够让死者的灵魂脱离秽土转生的身躯,那么灵魂就会回归冥界,然后秽土转生解除,也就是‘死’了。据我所知,这个世界应该没有能够直接攻击灵魂的术,就算是幻术也只能攻击对方的精神力,对灵魂没有太大影响。”

中了幻术的人,其精神力会随着幻术强度而消耗,但是却不会造成什么灵魂灰飞烟灭的情况,就好是一个普通人跑个几千米,累得要死,但是却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伤害,消耗的只是力气而已。强如月读这种幻术也只能将对方的精神力消耗一空,导致休克,最严重就是留下什么心理阴影,却不会致死。

“这么说的话,如果斑他们将你杀‘死’,我能否再次将你召唤出来?”天泉疑惑的说道。

“恩?”辉听到这个问题,也微微一愣。

这个世界中绝大部分的攻击都是针对敌人的**,是物理方面的伤害,就连幻术也不能直接攻击对方的灵魂。不过还是有极个别的术涉及到了灵魂。第一个是未来断的灵化之术,将灵魂脱壳,能够做到来去无踪,万里击杀,但是还是物理攻击,就好像辉的黄泉之术,靠的只是灵魂体的千变万化,不受物理方面的阻碍。第二个就是佩恩六道中的人间道和地狱道,前者能够直接将敌人的灵魂从身体中抽出来,后者可以靠提问来剥夺敌人的灵魂,并且还可以将杀死的人的灵魂返还,使之复活。第三个则是尸鬼封尽,将自己作为祭品,和敌人一起被死神吞噬,灵魂永远的在死神体内战斗下去。但是从没有听说过什么可以直接破坏灵魂的术。

“也就是说,就算是斑用地狱道将我的灵魂吞掉,也只算是暂时将我的灵魂束缚,不能够将我杀掉么......”辉的眼睛突然眯了起来,他想到了一个可能,“这么看来,大筒木辉夜所谓的真正不死身,很有可能就是她将身躯完全抛弃,只留灵魂存留在这个世界上了?或者说她的身躯都已经灵体化?”

这个世界上没有直接破坏灵魂的术,那么如果谁能够做到将自己完全灵体话,灵魂与天地融为一体,很有可能就可以做到真正的不死,像大筒木辉夜一样,只能够被封印,没有杀死的可能!

辉越想越觉得可能,因为不是这样的话根本就无法解释大筒木辉夜的不死之身,虽然这个世界上有“忍术”这种看似不科学的东西,但是“忍术”也有它自己的一套理论,按照“存在即有理”的说法,之所以觉得某些东西不合理,只是因为自己不懂而已。

就像秽土转生这个术,辉可以肯定就连它的开发者扉间也不明白其中的原理,就好像辉原来那个世界上人们一开始搞不懂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火影世界中的人们在六道仙人解析查克拉本质前也没人理解其中的奥秘,包括大筒木辉夜。不懂归不懂,该用还是用,也就是说,这个术算是扉间歪打误撞创造出来的。但是随着忍者的发展,总有一天这个术的原理会被解析出来。

同理,轮回眼的一些术看似无法解释,毫无道理可言,但是却绝对能够解析出来,当然就


状态提示:第二十二章 阴阳遁术的顶点--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