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慕容稷被她这么一反问,整个人懵住了!
他自懂事开始,便是尊贵的太子殿下,身边的人都唯唯诺诺,何曾有人敢这样对他说话!
在她成了他太子妃之前,他便看过她的画像。
前天拜天地的时候,他曾偷偷借着拜下的那一刻,瞄到她娇美精致的脸庞,此时的她即便没涂任何胭脂,素面朝天,仍是美得动人。
只是没想到空有一副好皮囊,说话一点儿分寸都没有!
“你闭嘴——”他恼怒伸手,还没来得及骂多半句,手上的伤口让他痛得呲牙裂齿,再也开不了口。
郝悠瞧得真切,连忙问:“你的手怎么了?”
慕容稷脾气冲,大声:“废话!当然是受伤!都是你!害得朕……我难受死了!”
郝悠微微皱眉,实在很不喜欢他说话的暴躁口吻。
瞥见他的衣衫上似乎隐约有血迹,做不到不理他,只好开口:“妾身帮你看看吧。”
这里除了他便只有她,此去蜀地只剩两人相依为命。
至亲至疏是夫妻,把关系打好,对彼此的未来都有好处。
慕容稷冷哼一下,将手一横,递到她的面前。
“快点!痛死了!”
郝悠暗自翻白眼,伸手轻轻撩起他的衣摆,见他的胳膊上包着白色绑带,此刻已经染上了新鲜的血迹,明显是伤口又裂开渗血了。
郝悠虽是女孩子,养在深闺不轻易出门。
可她有一个喜欢爬树翻墙的哥哥,小时候受伤不敢被严厉的娘亲知道,便偷偷跑来她的房里,让妹妹帮他包扎伤口,还得为他保密。
这样的经历多了,郝悠多少积累了一些弄伤口的经验。
“你身上有金疮药吗?其他伤药?”
慕容稷没好气嘀咕:“我身上怎么会有那些东西!小邓子呢?让他去传太医——”
说了一半,意识到了什么,他沉默了下来。
郝悠自顾自打开大包袱,很快找到了大哥送她的药包,小心拆开,看到三瓶金疮药。
拿出一瓶,为他渗血的伤口敷上一些,然后重新找了干净的纱布,为他包扎好。
那是锋利刀剑滑过的皮肉才有的伤口,她看得很真切。
想来宁王逼宫的那个晚上,他应该也曾命悬一线过。
慕容稷沉默了许久,才缓缓开口:“只有你一人跟我南下蜀地吗?”
郝悠答:“还有一个叫小邓子的内侍。”
他闻言,嘴角冷冷扯了一下。
“我也不知道我还能活多久。反正你我还没圆房,我写一封休书给你,你回郡王府去吧。”
郝悠微愣,看着他暗沉的神色,轻咬下唇。
“你活不了,妾身也会活不下去。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你我已是夫妻,妾身的命运拴在你的身上。即便有休书,妾身也回不去了。”
他是宁王的眼中钉,肉中刺。她是他的皇后,是他的妻,宁王必定“恨屋及乌”厌恶她。
慕容稷似笑非笑摇头,低声:“你倒也聪明。只可惜,自古红颜多薄命。”
“胡说!”郝悠没好气瞪他一眼,道:“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我是一个不会对噩运屈服的人!”
少年惊讶扬了扬眉,又再度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