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没...我们就是觉得你和你夫君的故事太感人了。”
盛锦绣立即摇头,随便找了个理由,一把揩掉了自己的眼泪,换上一副感动的表情,双手捧心,好奇的又问南宫孟,
“你们是怎么跑到这种穷乡僻壤里来的?你都不会不习惯嘛?我觉得如果换成是我的话,我就做不到。”
她之前从剥皮师傅那里听到一些有关于南宫孟和余茂才的故事,后来这一路上也跟了南宫孟好几天,盛锦绣是真的无法想象,一位南宫世家的小姐唉,大小姐唉!居然愿意舍弃锦衣玉食高床软枕的生活,跟着一个穷鬼男人离家出走。
盛锦绣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这种行为可是跟她来游戏里体验生活不同,那可是下了必死的决心,才愿意跟一个男人私奔的吧?如果换成了她,就是死了,她都不愿意过穷日子,更别说余茂才这种病怏怏的男人,看了就让盛锦绣觉出一种打心底里的厌烦感来。
一旁,锦忆觉得自己如果再与盛锦绣和郁晓灵这两只打交道下去,迟早会心力交瘁的死掉,南宫孟身为世家千金,居然与一名戏子私奔,这本是才子佳人的一段美事,在盛锦绣的嘴里,倒变成了一种稀奇与不可思议,虽然真的很稀奇很不可思议没错。
但没必要表现得如此露骨吧,好像在指责南宫孟身在福中不知福一般。
也幸亏南宫孟的性子好,并不在意盛锦绣的童言无忌。只是笑笑,并不回答盛锦绣的话,其实真正的情到深处,什么大小姐不做也罢,这种男女之事,却是无法与盛锦绣这样的人说明白的,只能说,盛锦绣的个人缘分未到罢了,如果到了,即便旁人不说。她也自然就懂了。
望着南宫孟与盛锦绣之间的互动。锦忆沉默的垂下了双眸,对于她来说,懂得这些事,还不如不懂得好。在她还年少无知的时候。以为“情比金坚”是真实存在的。她就跟南宫孟一样,以为拥有了爱,就会拥有全世界。
可是后来。锦忆才知道,其实女人拥有什么都不如拥有自己,放弃什么都不要放弃自强自立,依靠谁,都不要依靠男人。
同时,为了一个男人,放弃自己原本优渥的生活,其实是女人最愚蠢之处,尚不说这个男人值得不值得,真若值得,一个有能力的男人又怎么会让自己心爱的女人活得如此艰辛?
从某些方面来说,余茂才真可谓自私至极了,而盛锦绣的处世之道,才是正确的选择。
时间点滴过去,南宫孟再与盛锦绣有的没的聊了几句,便回转去照顾余茂才了,盛锦绣无聊,又与郁晓灵闹了起来,锦忆依旧盘腿坐在地上,一副正在回蓝的节省模样,而盛和歌坐在她的不远处,拿出一只便携式黑色药鼎,开始炼起了药来。
有风儿吹入山凹,树木倾俯,发出一阵“哗哗哗”的响声,山凹的里的众人开始乱中有序的整顿起来,看这样子,盛锦天打算离开了,忙碌之余,他那双锋利的眼睛,时不时的会朝锦忆瞟上两眼,却最终没过来与锦忆再说个只言片语。
不远处,穿着一身黑色刺客装的矮胖戴成,探头探脑的看了看锦忆,见锦忆一直纹丝不动的坐在地上,许久,才是终于走了过来,笑呵呵的搓着手,蹲在锦忆面前不远处,轻了轻喉咙,试探性的问道:
“大小姐,盛总要走了,他差我来问问,你们跟不跟他一起走?人多也好有个照应。”
不远处,正与盛锦绣打闹的郁晓灵,听闻戴成如是一说,不等锦忆回答,连忙爬到锦忆的身边,问道:“盛大哥要去哪儿?可是去找邵大哥?”
“此去不远,有一处小镇子,盛总打算先去那里落脚。”
戴成就跟个移动通讯设备似的,随时随地跟锦忆和盛锦天这两边播报对方的消息,一旁的南宫孟听了,急忙点头应道:
“可以嘛?我们与盛老板一同走,会不会太麻烦你们了?”
“不麻烦,不麻烦,盛老板是这...几位的大哥,理当照应些你们的。”
戴成伸手,朝着南宫孟比了比锦忆、盛锦绣和郁晓灵,他不太好直接说这三位的游戏名字,因为从队伍聊天频道里来看,这三位的游戏名字似乎都太难听了,于是只得动手囫囵概括一下,又道:
“我们这边考虑到南宫大小姐的夫君,身体似乎有些不适,也为你们准备了马车。”
依照盛锦天的能力,想要从黄泉村临时调来几辆马车,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即便没法调派来,他的属下也有学了木匠的,现场即可取材制作一辆马车,多人一同帮忙,短时间内做出几辆马车来,也不是难事。
但南宫孟、锦忆一行人若是单独走,余茂才弱得简直令人想撞墙,如果没有一辆马车代步的话,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走到有镇子的地方去,所以如今之计,最正确的选择,还是与盛锦天同行。
南宫孟自然也是考虑到余茂才,当即点头表示了同意,如此,锦忆也不好提出反对了,几人中,除了盛锦绣外,大家面上皆是同意与盛锦天一同走的,特别是郁晓灵,似乎想到了什么,那张芙蓉般娇美的脸上,简直是喜形于色了。
决定了同行,便有盛锦天的下属过来帮忙搀扶余茂才,马车也在山凹外面等着了,一共有七八辆的样子,这些马车外表装潢牢实,内里宽阔大气,被褥用具一应俱全,皆是盛锦天从上官江湖的客栈出发时,便命人从黄泉村赶了过来的。
他上了第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