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命运在伊凡眼中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狗屁,但伊凡就是再看不起这个狗屁,它还是主宰着万物的起点和走向,永远都是那么不可捉摸。
就像他这个伦塔城最低微的拾荒小子,会意外跟拥有海微茵家族高贵血脉罕斯小少爷成为彼此最重要的朋友。
伊凡记得十分清楚,那是在伦塔城城南的街道边,路上的行人不多,那时候是秋天,凉快的季节,也是丰收的季节。
所以那些整日在街上胡扯闲逛的汉子,都被他们家里的婆娘或者老娘用扫帚赶着去收割粮食了。
说实话,处于西北部又很接近前线的伦塔城女人,骨子不知道是不是也继承了草原上狼的凶悍和勇敢,一点都不像南部行省那些娇娇滴滴的小女人。在家里一言不合都能和她家汉子打起来,有土匪时,都能操起菜刀,上阵杀贼去。
言归正传,就是在那条自己每天都经过并且熟悉得不得了的街道,刚刚捡好一麻袋的伊凡,就看见一群大约有十来个的孩子,正团团围起来不知道在干什么。
伊凡认得他们,他们都归一个叫哈雷的孩子王管,欺软怕硬,偷鸡摸狗,什么坏事都敢做,是伦搭城南区玩得最疯的一群熊孩子。
看他们那个样,八成又在欺负什么小孩子了吧,没有什么想救人的想法,伊凡耸耸肩膀就打算离开。他自己也曾被哈雷一伙盯上过,不过在他每次在出来之前,进垃圾区最臭的垃圾堆滚过一遍后,浬身臭哄哄的他,就这样被哈雷他们放过了。
“哈雷老大,瞧瞧这小子,长得还挺俊啊。”
“那当然了,我可听说了,这小子可是几年前那个烧死城主的儿子,是贵族子弟。”洋洋得意的声音,一句话的最后一个字的尾音都被其故意长长拖起,伊凡知道,那就是哈雷的声音。
“这小子原来是那个混蛋城主的儿子啊,真是太好了,不好好招待一下,怎么对得起他城主老爹对我们的天大恩情呢?”
“哈哈,对,对,的确要好好招待,这可是前城主大人最宠爱宝贝的独子啊!”
“啊,可恶,他敢咬我。”
围起来的人群一阵骚动,然后一道瘦小却异常灵活的灰袍身影,“咻”一声的人群里冲出来,而他前进的方向,只见一个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孩子冷着一张脸,用双手拖动一麻袋的废品,浑身散发着一种恶臭。
来不及多想,不知道是命运注定还是冥冥之中的吸引,那道灰袍身影直接上前抱住那个人的手,慌不择言道:“救我,救我。”
一个愣神,伊凡就看见一个身着灰袍的孩子使劲地抓住自己的手臂,嘴里喊着救我,救我,眼里闪动是孤注一掷的希望。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孩子倔强却闪动着一丝希望的眸子,伊凡不由自主想到两年前额朵拉奶奶离开后,自己眼里也是闪动着最后一丝希望的在街道疯狂奔跑,祈望下一转角能够看到记忆里那道温暖慈祥的身影。
但是没有,无论自己怎么呐喊呼唤,无论自己怎么声嘶力竭,到头来还是只有自己。
空洞绝望的自己,是被垃圾回收站的老汤姆捡回去,然后做了一名足够养活自己的拾荒者。
可能是经历过那种最后一丝希望破灭的痛苦,不忍心让眼前这小子也经历一次,总之封闭自己心灵,以冷漠态度处事的伊凡,没理由的心软了。
将手上一麻袋废品使劲朝后一扔,然后拉住那个灰袍小孩,不顾一切的往垃圾区跑去,引发行人频频侧目。
被突兀飞来一麻袋废品吓一跳的哈雷一伙,暂缓了脚步,等到他们回过神的时候,眼前的伊凡和灰袍小孩早就没影了。
“给我追,那个臭乞丐,臭垃圾,居然敢在老子面前逞英雄,不弄死他才怪。”气急败坏的哈雷,疯狂咆哮。
躲进垃圾区里隐蔽的垃圾堆里,伊凡和那个灰袍小孩喘着粗重的呼吸,相互依靠在一起。
看着偎在自己怀里,通红一张小脸的小孩,有那么一会儿,伊凡竟然觉得很高兴,而完全不管自己,就在刚才得罪了孩子王哈雷。
“罕斯·海微茵,你可以叫我罕斯。”
“伊凡,我叫伊凡。”
“伊凡哥哥。”
“嗯。”
那次初识后,罕斯就和伊凡成为了朋友,彼此最重要的朋友,至于孩子王哈雷,早就被罕斯的监护人,那个名叫汉德的老管家解决了,毕竟是贵族,哪怕是犯了错的贵族,也绝对不会容许一个区区平民欺辱。
儿时的记忆很模糊,但伊凡依然记得,南区街道上,种着一排排白扬树,自己和罕斯经常爬上去,用一坏境子的碎片将阳光反射到别人家里,刺目的白光总是晃得他们十分恼火,而自己和罕斯却呵呵直笑。
在那高高的枝桠上,我们相对而坐,没穿鞋子的脚丫晃来荡去,裤兜里满是粟子和胡桃。我们换着那块破境子玩,边吃着兜里的粟子,边用粟子当武器扔向对方,忽而吃吃逗乐,忽而开怀大笑。
我们也会自制一把弹弓,并且弹药淮备的异常充足,潜伏在白扬树上,充当着射手的罕斯准头十分准,但罕斯很顽皮,他每次瞄准的目标都让伊凡非常无奈。有时是别人家窗口脆弱的玻璃,有时是铁匠家非常凶悍却被铁链锁住大狼犬的眼睛,有时是拉皮条的那位又肥又丑中年大婶的屁股……
每当罕斯射中目标物后,没一会儿,温雅和蔼的汉德老管家总会失态,像个疯子一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