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分钟打猎的几人就回来了,他们还发现了一个鹿群,不过没有惊动,吃饭后再去。
马丁也停止了钓鱼,他动手把鱼都处理好,马丁动作很熟练,用随身携带的匕首三两下就把鱼片好了,其他的都扔掉。
美国人吃鱼很浪费,他们不要鱼刺,吃之前都要选出来才行,正式因为他们的这种习惯,所以他们从不吃淡水鱼中的鲤鱼,草鱼,鲢鱼等,因为鱼刺太多太乱。
马丁处理完鱼,那些花尾榛鸡也都处理完了,佳妮跟白凤也不知从哪里弄来不少的野生蘑菇。
作为中华楼的少东家对做饭肯定不陌生,佳妮做饭也是好手,一群人等着看,让boss忙碌着做饭肯定有些别扭,可是小道坚决不让他们动手,只做些辅助工作就行了。
飞龙的最佳做法其实非常的简单,将榛鸡脱毛去掉内脏后,用清水煮熟即可,汤中不需放任何调料以保持汤原汁原味,飞龙汤肉质鲜美,营养丰富,适合用作滋补汤品。
一口铁锅只能放下十来只飞龙,剩下的小道就按照叫花鸡的做法,把内脏掏空后,放入真菌,然后用锡箔纸包好,放入松木灰中。
至于鱼那就更简单了,都处理好了,鼓眼鱼肉质细嫩,油炸烧烤都是非常不错,胭脂鱼虽然不小可是却不怎么好吃,这样的鱼还是用来烧烤。
松树柴里面含有松油,特别容易燃烧,大火苗窜得老高,可以让铁锅全方位的受热,这样做出来的飞龙汤才是最美味的食物,飘出的香味更是让人食欲大开。
佳妮早就饿了,她拿着饭盒等在锅边,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飞龙肉非常的鲜嫩,开锅之后一会就要盛出来才行,不然就老了。
大伙没想到这么快就可以吃了,鱼才刚刚考上,炸鼓眼鱼的油都还没热呢。
小道叫过众人,先开吃飞龙汤,白凤负责盛汤,一人一份正好分完,然后用剩下的清汤蒸米饭,这样蒸出的米饭不但鲜,还有一些甜味,非常的好吃。
飞龙汤又香又鲜,这群美国人还真没品尝过这样的鸡汤。
“boss原来鸡可以这样做,以前白在落基山混了,原来都是烤着吃,现在才知道当初是多么的暴殄天物!”
“味道是好!”布鲁克斯摸着肚皮,说道,“可惜不饱呀!”
“不是有鱼吗?”
“吃了飞龙汤那还想着去吃鱼!”布鲁克斯眼睛直直的看着松木灰。
小道一乐,这货原来是吃货,“等着,叫花飞龙马上就好!”
佳妮跟白凤听着好笑,直接说是叫花鸡不就行了,还非要费劲的加上飞龙两字。
鼓眼鱼炸好了,小道吃了一口,味道鲜美极了。
古人有“鱼之味,乃百味之味,吃了鱼,百味无味”之说。
老祖宗造字,就将“鲜”字归于“鱼”部,而不入“肉”部,将鱼当作“鲜”的极品,因此,鱼历来成为人们喜爱的食品。
小道让布鲁克斯吃鱼,开始他还有些不情愿,可是吃了第一口后停不住嘴了,一边吃一边嘀咕着问,为什这鱼不但没有腥味,还特别的有种鲜甜味道。
炸鱼之前小道在鱼里面倒入了白葡萄酒没有甜味才怪了呢,酒是去腥的最佳东西,然后出锅时候挤入橙汁,再加上鱼本身就好,这样做出来的鱼肯定是又鲜又美味。
“小道,你可要记好,飞龙汤我喜欢,以后我们中华楼也要有!”佳妮喝完烫后还觉得不过瘾,“今后再喝鸡汤除了飞龙我别的不吃了。”
小道瞪眼,要是在中华楼吃飞龙估计开不了几天就要关门了。
一群人除了小道跟佳妮都是大饭量,鱼不一会也吃没了,这时候叫花鸡也出炉了,打开稀薄纸,一股非常浓郁的香味喷出。
“doss,怎么做到的,烤出的鸡为什么这么香?”
“我们中华几千年的美食传承,那是你们这些美国人能够理解的!”佳妮非常自豪的说道,“等去了华夏,你们去中华楼,保证你们吃的连舌头都没了!”
众人风卷残云,就连美国人不喜爱的米饭都吃的干干净净。
吃完饭后刚眯没一会,就听到几声枪声响起,马丁赶紧拿出明黄色的衣服,让大家穿上,要不然自己就会成为猎物了。
衣服不但白天很明显,晚上也是如此,不需要多少光就能看得清清楚楚,哪怕是月光的亮度,也能让别人在几十米外看到你。
“也别休息了,赶紧去看看鹿群还在不在,我估计是被吓跑了!”小道说道。
佳妮也一心想着猎鹿了,早就躺不住了,嘴里嚷嚷着要猎杀有十个鹿叉角的大鹿。
这里巨大的杉树和松树跟国内的很不一样,这里的树木之间那种国内多见的半人多高的灌木很少,或者基本就是没有,就是草,石头和大树,人可以很容易的在树木之间行走。
向前走了没多久就看到两只大公鹿在悠闲的吃草,布鲁克斯举枪就想射击,却被马丁拦住了。
“拉住我干什么,我还想着晚上烤鹿肉吃呢!”
马丁没好气的拍他一巴掌,“就知道吃!”
马丁指了指,悄悄潜伏过去的佳妮。
“过去也是白搭,她那水平怎么可能用弓箭射杀这么大的公鹿!”布鲁克林傻傻的说道。
马丁都懒得理他了,他们任务就是让两个小boss玩高兴,可不是自己出风头的,鹿打的打不到不说,只要他们高兴就行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瞎猫碰到死耗子了还是怎么了,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