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仙侠修真>太湖英雄传>第五百一十四回 二人对战

其实,水若寒不知道,他练成了“魂魄大法”的“一魂三魄”境大圆满境界,适才与典鸣交手,已能勉强与之周旋,过招一二,并且,在短时内,能做到不落下风,被他击败,为其所伤,让他杀害,尽管在相互比拼内力时,他显得捉襟见肘,左支右拙,多有后退,明显不敌,但是,能阻挡一时,还做得到。

现下,他手中持有了“紫青宝剑”这等上古五大魂刃之一的神兵利器,能主动向使用者传送魂刃内所拥有的巨大木魂魂力,通由剑柄手握处掌心经脉,传至使用者丹田内,来助长使用者体内内力,使使用者内力瞬间暴涨,内力大增,使之内力较之平常大有过之,增加许多,用以对敌,更显威能。

更为厉害得是,此时,他会熟练施展“紫青剑法”这一路专门用以配合“紫青宝剑”使用效果才为最佳的精湛剑法,二者合一,天衣无缝,最大程度,提升武力,可谓:“内力充沛,武力足备。”他凭此二大优势,对付起典鸣来,可以说,已经是大占便宜,大为有利了,相信,以硬斗硬,以强打强,与典鸣这等江湖中一流高手、武林好手能打成平手,平分秋色,应该不难,得能做到。

但是,事实却是,水若寒因不知道自己武功现下究竟强到了何种程度,自己所第一次在实战中正式施展的这一路剑法到底威力几何,能否熟练发挥出来,用以制敌,对自己武功信心不足,心理不稳定,主观意识,先入为主,认为典鸣武功就是比自己强,自己就是打不过他,畏惧慌乱。没有底气,心中意思,依旧前时想法打算,以避为主。拖延为辅,只要让自己四位兄长先行撤退,走了再说,至于自己,到时候。再想法子脱身便是,故而,他气场不足,气势较弱,在敌人包围群攻下,士气始终处于下风,被敌压制,可谓:“未战先输阵,不打已自败。”畏首畏尾,缩手缩脚。不敢正面与典鸣硬碰硬,强着打,而是能躲则躲,能避则避,拖延得他一时,那便是一时,这才有了眼下多有躲避为之的情景举动出现。

他的这番害怕避让举动,典鸣自然是最乐意见到的了,他下手可丝毫不留情,运足内力。使劲全力,只要不重蹈当初在逍遥岛上出于大意之心,让手持“血饮狂刀”的骆大元得瑟发威,与己对打。任之让之,躲闪为之,有心等他力竭,自己停手,再下杀手,将之诛杀。除却五虎,也便是了,却是不想,阴差阳错,一差二错,让英雄五虎再次侥幸得活,保命至今,并且,春风得意,洋洋自得,这个覆辙,后来回想,他心甚悔,不愿见到,是以,此时,他心中意思,只要不再拖延,倾尽全力,立下杀手,将之诛杀,了却心事,才称最好,于是,出手之间,拳鞭呼应,一远一近,配合施展,远为虚攻,近为实击,拳为虚招,鞭为实式,二者轮转,交互变换,虚虚实实,虚实转换,娴熟运用,灵活万端,只要得手,方才甘愿。

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水若寒对他这一番强袭疾攻,多有避让,不敢硬接,有心拖延,缠住一二,施展功夫,主要便是运转自身体内十成功力,尽全力施展自身所会上乘轻功“虎扑纵”,一跳一跃,一扑一纵,灵活闪躲,迅疾避让,除非是到了“躲无可躲、避无可避、非要出手、接招不可”的地步,他方才会硬着头皮去见招拆招,见式解式,不然的话,他宁可躲避,也不敢硬战,强行出手,大战典鸣。

这般二人交战许久,你来我往,攻守明显,旁边虽有众多典鸣手下帮众围攻助阵,但是,他们在此当世二大高手飞快游走剧斗间,却是无从插手,下不了手,多有旁观,不做动作,更是在水若寒突然飘身到几个帮众身旁时,出于他自身安危考虑,不多犹豫,运劲使剑,飞快出手,“嚓嚓”数声,瞬间砍下了几颗脑袋,兵不血刃,干净利落,脑袋掉地,尸身尚立,脖子冒血,喷涌冲天,血腥情景,堪称恐怖,余人眼见,心中惊惧,小心谨慎,远远后退,挥舞兵刃,防守为上,是以,这时候,与其说是在出手围攻水若寒,还不如说是保住他们自己的性命不被水若寒当场给杀死了。

所谓:“杀鸡儆猴,惩前瑟后。”又所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水若寒这一个无意举动,却成为了一个有意动作,震慑敌人,立威当场,也正因此,他在与典鸣不住缠斗躲避的时候,身周始终处于无人暗中偷袭、突施冷箭奇袭之所在,他心也慢慢渐安,稳定许多,但是,此处终究是敌人地盘,敌众我寡,虽不动作,也有影响,人多杂乱,扰乱心理,提心吊胆,未打先怯,所谓:“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故而,水若寒心意,始终是撤退为主,逃走为上,从长计议,事款则圆。

典鸣又岂容他们几个中能逃走一个,他的意思,便是通统杀尽,一网打尽,或是生擒活捉,一网成擒,这才满意,方才乐意,是以,出手之间,施展全力,毫不留守,毫不留情,水若寒与他交手过招,又岂是说走就能走,想逃就能逃得了了?

水若寒一心二用、心思涣散,可谓:“心浮气躁,心气浮躁。”而对于习武者来说,心气浮躁,乃是大忌,尤其是在比武过招的时候,更是致命,更别说,彼此之间,是高手在比武过招了,故而,此时,他在应对典鸣凶猛攻势的时候,便显得有心无力、力不从心、危机多出、险象环生了,若非典鸣心


状态提示:第五百一十四回 二人对战--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