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成为一支球队的凝聚力,至少比现金成为凝聚力要好。
总不好把巨额的现金摆到赛场上来激励球员,但那个女人一来,所有的球员便比之先前更要生龙活虎。
如果江小柒在这个时候接受采访,一定会挺得瑟地说上一句“看,这就是我的魅力!”
但,如果采访的人是孔晓玲,一定会不客气地说“屁,你不过就是一杆插在顶峰上的旗。”
象征着金钱,象征着荣誉,象征的东西太多太多,还有一张极会骗人的漂亮脸袋,当然会让人心驰神往。
就像这世界上所有的坏东西一样,越是危险,就越是漂亮。
漂亮的江小柒,优雅地在球队席上落座。她从来不坐观众席,即使明知她有事不能观看比赛,球队席上也有一个位置是专门留给她的,早已成为辉星不成文的规定。
江小柒落座之后,便有人递了瓶水给她。
她又拿了几瓶,转身递给观众席上的丁恒等人。
一个回头,她明明在笑,丁恒却仿佛看见了一条颜色艳丽正朝他吐着信子的美女蛇,下意识就汗湿了手心。
比赛还没有结束,丁恒便给他的经纪人发了条微信。
[别再等了,赶紧处理好。]
圈里的炒作是五花八门的,简直就是无所不用其极。
原本就是不想避着人的事情,被人拍到便是再正常不过了。
像他这样的大明星,在圈里混了好些年,自有自己的人脉。照片被爆出来之前,那狗仔联系过他的经纪人,一方面是想套关系卖个好,另一方面自然是为了钱。
不是没谈拢,而是根本就没有谈。
公司权衡了利弊,觉得这样的绯闻炒作一下也不会掉粉。性别男,在这样的事情里,本来就占据了更加有利的位置,只要江小柒这边一辟谣,他们那边立马上演被冤枉的苦情戏。
如此一来,涨粉不说,届时再将与辉星的合作爆出来,就连身价也会飙升。
所以,他的历来都是反应迅速的团队,只有这一次缓慢了不少。
既然是公司的决定,丁恒一向不干预。
毕竟合作了那么多年,公司将他经营的很好。
当然,那是在不那么了解江小柒的情形下。
其实现在丁恒也不是那么的了解江小柒,只是下意识感觉到那样的炒作不是她喜欢的。
又下意识觉得她整个人都是危险的。
这种危险,可以直接淹没他心里那点子不可告人的征服欲,让他瞬间清醒过来。
要知道想要征服江小柒,本身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不是脑子发昏,干不出来这种事情。
丁恒不由自主地看向赛场上的荣耀,他其实看不太懂篮球,但就是因为不太懂,便更觉得眼前的画面冲击了视觉。
只见赛场上的荣耀,一跳起来几乎和篮筐同高,一记远射,篮球绕着篮筐滚了一圈儿,仿佛带着必进的魔咒,旋转着从篮筐落下。
满场都是欢呼的声音,这时候,丁恒想,或许荣耀真能从这边的篮球筐下直接将球投到那边的篮球筐里。
没想到江小柒是个喜欢蛮力的。
那么,荣耀喜欢江小柒什么?
漂亮?
钱?
不得不说,男人其实和女人一样的肤浅,在意的只是能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
算了,算了,想别人的事情做什么!
丁恒看着荣耀在场上蹦哒了大半场的时间,等到他下了场,还以为会发生点什么特别的事情,譬如拥个抱,接个吻什么的,但实际上他只是坐在了江小柒身边,甚至连交谈都没有几句。尽管如此,就是让人莫名觉得眼前的画面和谐温馨。
一场球看过,说不上来心里是什么滋味,中间倒是笑了一下,还是因为荣耀救球,没刹住脚,直接冲到了对方的球队席上,吓得球队席上的所有人“紧急撤离”。
江小柒说过,看完球一块儿吃个饭。她肯定不会忘,但丁恒不太想去了,他觉得自己没脸去。
他原本想不等球赛结束,就赶紧退场。
但是一旁的孔晓玲道:“咱们下去吧,一会儿从更衣室走。”
他才稍作犹豫,孔晓玲便又道:“大明星,相信我没错的,你已经走不出去了。”
丁恒扭头,果然看见了几个出口处越聚越多的人群,有的人手里还拿着华玺的队旗。
注定了是一场溃败的比赛,寒了不少人心。
说是晚餐,其实就是宵夜。
江小柒带上了荣耀,丁恒大概是害怕尴尬,特地挽留了孔晓玲。
四个人驱车到了饭店,已经是晚上的九点半。
饭店是孔晓玲挑的,据说是新区最有名的宵夜店,晚上的八点钟开门,一直卖到凌晨四点。
很显然,孔晓玲是常客,轻轻松松就搞定了包房一间。
这时的天气还冷的出奇,乍暖还寒简直比冬天还要命。
江小柒点了这家饭店里最有特色的鸭爪火锅,还要了四人份的牛肉,以及一些蔬菜。
因为绯闻,江小柒不怎么待见丁恒,所以也不怎么和他说话。
荣耀和丁恒能有什么好说的,一个人不追星,另外的一个不懂运动,略微寒暄了几句。
吃饭的时间,说话说最多的还是孔晓玲。记者同志嘛,八面玲珑的人物。
若说方才的球赛是审判,那么这顿饭的时间就是惩罚。
荣耀话不多,但手勤,一顿饭的功夫,丁恒就没见江小柒夹过菜,只因荣耀全部代劳,就差喂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