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人生若只如初见>第一百四十二章 丢脸闹剧
气,没想到却没有修成正果。

“我现在很后悔,当初被蒋伯同蒙骗,做了很多对不起你的事,希望你能原谅我。”

梅子深深地为柳随心高兴,她终于迷途知返。拉着她的手真诚地笑着说:“我没有真正怪过你,那天晚上说的话是有口无心的,你别放在心上,因为我知道蒋伯同是什么样的人,一切都是他的错。你一定要好好珍惜身边人,认真经营自己的婚姻,希望你永远幸福快乐!”

最后,柳随心还告诉梅子,她离开蒋伯同后,蒋伯同就搬进了检察院一个离了婚的女人家里,与那个女人*了。

想来这个女人应该就是当年给蒋伯同送羽绒服的女人吧。

梅子在心里狠狠地鄙视了蒋伯同一把,他机关算尽离了婚,与柳随心走到一起,现在却成了一场丢尽脸面的闹剧。

第二天,石局长把梅了叫到他办公室,黑着脸严厉地说:“你前夫蒋伯同告到我这,说你四个月了不付孩子的抚养费,你怎么能这样做?道德品质也太差了吧?”

梅子一怔,不敢相信地问:“你说什么?他说我不付孩子的抚养费?”

“是呀,难道冤枉你了?”石局长阴阳怪气地说。

梅子的血霎时冲上头顶,气得手脚轻颤,她死死地掐着自己的手心,告诉自己冷静,一定要冷静,不能冲动。

她深深地吸一口气,缓缓地吐出来,口气平稳地说:“石局长,离婚时孩子是判给他的,我付抚养费没错。可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他根本没有养孩子,是我在养孩子,按理说是不是该他付抚养费给我呢?我没有向他要过一分钱,他倒跑来向我要抚养费了,你觉得合理吗?”

听了梅子的解释,石局长说:“孩子既然判给他,你付抚养费,他向你要抚养费好像没什么错。你说孩子现在是你养着,口说无凭吧?”

梅子冷冷地说:“是口说无凭,可我们单位很多人都可以为我做人证,孩子我天天带着,相信你也见过,这算不算证据?”

石局长有些尴尬地说:“这是你们之间的私事,你自己处理好,不要影响工作。”

从石局长办公室出来,梅子怎么都没办法相信,蒋伯同竟然可以无耻的没有任何底线。怕他再到处乱说,进一步毁坏自己可怜的名声。

梅子去取了2000元钱,来到蒋伯同的办公室,故意当着他同事的面,把钱撒在他脸上,微笑着说:“蒋伯同,这是我付给你的抚养费,孩子四个月的抚养费2000元钱,你收好了,千万别不承认,现在这里有一群人可以为我作证的。我养着孩子你不掏抚养费,还向我要付抚养费,你不觉得自己的无耻实在没有底线吗?”说完鄙视地看了一眼一身红色毛爷爷,脸涨的跟猪肝一样,狼狈不堪的蒋伯同,风姿卓越地走了。

这件事被法院工作的一个朋友知道后,她告诉梅子,既然蒋伯同这么无耻,不养孩子还要抚养费,为了以后少惹麻烦,去法院打官司,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让他付抚养费。

梅子又等了一个月,蒋伯同还是不来领孩子,她已经不相信他会养孩子了,决定打官司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梅子去法院咨询朋友打这场官司的具体情况,性格豪爽的朋友听到梅子说,离婚时蒋伯同一分钱没有给她,还拿走了新房子,气的拍着桌子大骂,“你个傻女人,真是世界上最傻的傻女人,你知不知道世上为什么会有蒋伯同这种无耻无极限的男人存在,都是你这种傻女人纵容出来的!”

恨铁不成钢地点着梅子的额头,大着嗓门说:“傻女人,去起诉要回应得的财产,凭什么你带着孩子住旧房子,却把新房子给这种无耻的男人逍遥?你们离婚还不到一年,还没有过起诉期,你甚至可以收集他婚外情的证据,让他光屁股滚蛋。如果需要的话,我立马找律师帮你冻结他的账户。”

梅子想了想,看看凶神恶煞似的朋友怯怯地说:“算了,夫妻一场没必要反目成仇,反正我有一份工资,有房子住,完全可以养活自己和孩子。”

朋友听了她的话,气的直翻白眼,差点没背过气去,猛拍一下桌子,像赶走苍蝇一样挥着手无奈地说:“气死我了,傻女人,赶紧从我面前消失。”

写起诉书时,梅子实在不会写,又不好意思再去找法院的朋友,盯着电脑愣了半天,突然想起当初蒋伯同曾扔给她一份离婚起诉书,好像她打扫卫生时扔进书桌抽屉里了,想参考一下,就去翻了出来。

当看到蒋伯同起诉书的内容时,气的眼泪霎时模糊了视线,上面写道:由于婚后两地分居多年,两人感情逐渐冷淡。转业后住到一起,一直因性格不合打骂吵闹,早就没有了感情,而且已经分居半年。婚姻续存期内因为家庭开销大,基本没有积蓄,唯一的财产是他的转业费,因为两人结婚不满十年,按法律规定,女方不能分他的转业费……

梅子终于明白,为什么蒋伯同非要在外面租房子,为什么非要在还差一个月就结婚十周年之前离婚了。

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精心安排的,他把什么都算计好了,连怕梅子与他争财产都算计上了。估计查他的帐户也查不出钱来,他应该离婚前把能转移的财产都转走了吧!

只可惜呀,他枉做了小人!梅子从来没想过与他争什么财产。

起诉书上的字像一团团烈火,灼痛了梅子的心!她对他最后的一丝情感也灰飞烟灭了,双唇微


状态提示:第一百四十二章 丢脸闹剧--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